陕西长安县沣西新旺村西周制骨作坊遗址
陕西长安县沣西新旺村西周制骨作坊遗址
《考古》 1992年11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1989年,我队在冯村砖瓦厂取土区内发现很多有加工痕迹的骨角料。为了抢救文物,我队于1990年秋在此处进行了考古钻探和发掘。这次发掘的具体地点位于新旺村西南约650米处,紧贴冯村砖瓦厂北取土区的东边。共开4X5米的探方两个,在挖到西周文化层后,为了统一地层和工作进度,我们将两方合并成一个探方,统一发掘。本遗址的主要文化堆积为西周制骨作坊遗迹,现将这次发掘的收获简报如下。
一、地层堆积与文化遗遂
这次发掘的文化堆积比较丰富,包含有地层和灰坑。地层堆积很厚,最深处距地表达4.48米,现以T1、T2两方的西壁为例介绍地层如下(图一)。
第1层:耕土层,厚0.32—0.4。米。
第2层:黄土层,厚0.34-1.24米,质地较硬,含汉唐的砖头、瓦块、瓷片等,为汉唐层。
第3层:褐灰土层,厚0—0.60米,质硬,含少量料薑石及陶片、骨料。
第4层:灰土层,厚0-0.72米,质地松软,含较多的陶片、骨料。
第5层:褐土层,厚0—108米,质硬,含少量的陶片、骨料。
第6层:灰土层,厚0—0.72米,质地松软,夹有黑炭点和烧上块,含有丰富的陶片及骨料。
第7层:褐土层,厚0—0.76米,质硬,含有少量的陶片.很少见骨料。
从各层所出陶器分析,第3-7层都属于西周晚期时代范围内。它们之间的分期意义不明显,应是一个骨料坑堆积内的各小层次。
这次共清理灰坑三座,未发现其它遗
Hl开口在第5层下,长方形.长2.8米,宽0.96米,深0.54米,底部平整,坑内堆积为灰土,质地松软,包含有丰富的陶片和骨料。
H2开口在第5层下,打破H1,形状为不规则形,口小底大,呈袋状。口长2.60、宽1.66米;底长2.80、宽0.80-2.32米,底部呈斜坡状,西高东低,坑深在0.44-1.20米之间(图二)。坑内堆积为青灰土,质地松软,包含有丰富的陶片和骨料。
H3开口在第7层下,形状为不规则的椭圆形,底部呈锅底状,长7.24米,宽4.00米,深2 00米。坑内堆积为黄褐色土,质地较硬,包含有少量的陶片,基本上不见骨料。
分析这三座灰坑所出陶片,可确定它们的年代都属于四时晚期。
二、遗物
1骨料及制骨工艺的初步观察
在两个探方内共出土骨料150余斤,其中约三分之一,经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祁国琴老师鉴定,结果为牛骨占67.8%,鹿骨占10.27%,猪骨占1.03%,马骨占0.34%,其它不能鉴定到科以下的哺乳动物骨头占20.55%(见附录).
从各种骨头下脚料、骨坯、成品及其痕迹观察,我们可以了解到西周制造骨器的大致工序:首先是选料取材,所取骨材部位都是大型动物的四肢骨,如肱骨、股骨、尺骨、胫骨等,及鹿角、少量的肩胛骨、肋骨。这些部位的骨头粗壮顺直,骨质壁厚,利用率高,易加工。然后对这些骨材进行加工。第一步,去其无用、取其有用部分。对于四肢骨,锯掉两端的骨结部分(图三,1),取其中间的顺亘部分(图三,4),从断面上可看到斜向的锯痕(图三,1);对于鹿角,锯去尖端或枝叉及极部(图三,2),取其中间部分,被锯去的鹿角尖是否再被利用,我们不得而知;对于肋骨,锯去两端,取其中间直的部分;对于肩胛骨,则取其边缘及脊部骨质厚的部位(图三,3)。第二步,将所取的骨角段首先从中间分成两半,然后再分别加工成骨条。这一步的加工方法有锯和劈,其中以锯为主,因为锅可以更主动地得到自己所要求的骨条,而劈则往往因骨头的纹理走向影响,得不到自己所要求形状的骨条,在被锯下的骨条和下脚料的两侧往往可看到斜向的锯痕(图三,4、5、6),在个别的肋骨踹上也能看到纵向锯槽。在锯骨条时,一般从两端向中间锯,所以在汇合处常常因不能完全重合而形成错棱和锯槽(图三,5)。
对骨料的取材,根据充分利用的原则,往往直到最后实在取不到成形的骨条为止,那些因取材而最后变成尖状的下脚料,有些可能就被作为骨锥使用了。第三步,将方棱形骨条加工成近圆的细条,这一步的加工方法可分刮削和锯铿两种,其中刮削的骨条表面纹理一般是直的走向(图三,7),而锯铿的骨条表面纹理则为斜走向,且纹路细密(图三,8、9、10),这一步已使骨坯基本成形,个别需要加工出骨帽的,也制成料坯,等待进一步的精工细刻(图三,9)。第四步,对器坯深加工,即打磨光滑,尖端磨细,这样一件骨器就制成了(图四,12、13)。在制成品中,如骨笄分为长、短两种,我们认为这应是对不同类型骨料的不同利用的结果。从取材、加工和成品看,西周手工业工人做到了合理取材、充分利用。
这次发掘虽未直接发现制骨工具,但从骨料、骨器上的痕迹观察,至少应有刀、锯和磨石。
2.骨器
本遗址文化堆积的内涵主要是制造骨器后的废料,所以成品不多,有些是成品的残体。
骨笄数量较多,其中有很多是残件,可分为两型。
A型:7件。钉子状,圆锥体,平顶尖头。标本⑥:4,长16.5厘米(图四,13)。标本⑤:6,长9.6厘米。
B型:1件。标本H3:2,扁平体,尖头,尾部收缩成柄状,长16.4厘米,宽0.8厘米(图四,14)。
骨针2件。体形细长,标本④:3,圆体,尾部扁平,长9.1厘米(图四,15)。
骨镞可分两种。一种镰体为圆柱形,锋端圆尖,尾部渐收,标本⑤:4,长5.2厘米,直径0.75厘米(图四,5)。一种傲体为三棱形,锋端尖锐,尾部为圆锥形,标本⑥:3,通体长6.5厘米(图四,7)。
骨铲2件。标本④:5,长条形,刃宽尾寧,中间低凹,弧形刃,长1L4厘米,中部宽2厘米(图四,8)。
骨笄帽饰1件。已残。标本⑤:2,圆柱体,顶部有一方帽,中间有凹桦,距顶帽1-1厘米处有一方形格,残长3.1厘米,帽和格为L3厘米见方(图四,10)。
骨片饰1件。已残,标本④:2,长条形,扁平状,残长6.5厘米,宽1.6厘米,厚0.31厘米,中间有一排孔,原楔有一排骨钉(图四,4)。根据陕西张家坡西周墓葬资料分析,这件遗物可能是一种盔甲部件。
3.陶器
这次发掘的陶片中,夹砂陶占55.7%,泥质陶占44.3%。夹砂陶中,主要是灰陶,占全部陶片的44.4%,其次是褐陶,占7%,其余有极少量的红陶和黑陶;泥质陶中,主要也是灰陶,占全部陶片的42.1%,其次为黑陶,占1.1%,其余有极少量的红陶和褐陶。夹砂陶中,绳纹占绝大多数,为全部陶片的53.4%,其中又以中绳纹最多,其次为素面陶,占2.1%,其余有极少量的篦纹;泥质陶中,素面陶占绝大多数,占全部陶片的25.4%,其次为绳纹,占13.2%,其中,中绳纹和细绳纹都比较多。再其次为弦纹,占5.3%。还有极少量的附加堆纹、篦纹等。
器类包含有鬲、盆、豆、罐、盂、甗、瓮、器盖等。
鬲夹砂质,饰绳纹,一般都为灰陶,可分为两型。
A型:34件。圆唇卷沿,高领分裆,疙瘩足。标本⑤:9,口径18厘米,宽20厘米,高20厘米(图五,2)。标本H3:5,红陶,肩部较明显,口径12厘米,肩稍窄于口沿(图五,16)。标本H2:5,口径25.6厘米,肩径宽于口径(图五,10)。标本④:8,宽口沿,明显外卷,口径20.8匣米(图五,13)。
B型:381'牛。侈口方唇,上折沿,沿宽且往往有凹弦纹,连裆,足不明显。标本⑤:10,底近平,口径15.39厘米,腹径15厘米,高9.9厘米(图五,3,)。标本⑤:19,口径22.8厘米(图五,9)。
盆9件。无完整器物。从口沿看,一般为泥质灰陶,折沿,素面。标本⑥:6,口径31.75厘米(图五,12)。标本⑤:24,侈口折沿,方唇,口径27.6厘米。
豆16件。无完整器物。一般都为泥质灰陶,浅盘,喇叭口形柄,柄上往往饰一圈凸棱纹,如标本③:2(图四,2)。标本⑤:11,方唇,外饰弦纹,口径20.8厘米(图四,1)。标本H3:8,圆唇外饰弦纹,口径15.3厘米(图四,3)。
盂一般为泥质灰陶,肩部饰弦纹,从口沿的差异性看可区分为两型。
A型:19件。方唇,沿折角较小,沿折处有微凸的棱。标本H3:3,口径24.8厘米,肩径21.6厘米,底径9.6厘米,高14.6厘米(图五,6)。标本Hl:3,口径23.6厘米(图五,14)。
B型:5件。圆唇,沿折角较大,沿面平整,标本H2:l,口径17.55厘米,肩宽17.4厘米,高约13.5厘米(图五,7)。
罐无完整器,从口沿统计,有12件。能看出基本形状的主要是一种小口罐。标本H2:2,敞口,平沿,细颈,圆肩,肩部饰弦纹,口径13.28厘米,颈径8.4厘米,肩宽22.4厘米(图五,1)。
瓮无完整器,器形都很厚重,共10件。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小口瓮,8件。夹砂陶。标本⑥:5,卷沿方唇,红陶,口径16.8厘米(图五,15)。标本⑤:14,平沿方唇,灰陶,口径20.4厘米(图五,8)。另一类为大口瓮,2件。标本⑥:10,泥质灰陶,方唇平沿,饰间断绳纹,口径37.5厘米(图五,5)。
甗8件。无完整器。标本H3:4,夬砂红陶,卷沿圆唇,沿部有凹痕,饰绳纹,口径32.8厘米,腰径16.8厘米(图五,4)o
器盖5件。无完整器。标本⑤:12,泥质灰陶,沿部有子母口,表面饰弦纹,口径19.6厘米。标本@:13,泥质灰陶,沿部有子母口,表面饰星状刻划纹,篦纹和弦纹(图五,11)。
4.其它
铜凿1件。标本H3:l,通体为三棱形,弧形刃,长5.5厘米,宽0.7厘米(图四,11)。
铜镞1件。标本⑥:2,柱脊,薄翼,三角形,全长5.5厘米(图四,6)。
煤精璜1件。标本⑥:1,半圆形,内缘厚,外缘薄,宽1厘米(图四,9)。
陶圆饼2件。由陶片制成,近圆形,周边光滑,直径3.5厘米左右。
三、结语
根据对各地层所出器物进行的类型学分析研究,我们认为这一遗址的时代属于西周晚期阶段,如A型、B型鬲,豆,A型、B型盂等器物同我队以前在张家坡墓地发掘的西周晚期厉王前后的同类随葬品非常相似①。结合本遗址的地层和器物分析,上、下地层间无明显的分期意义,故我们将它们全都归入西周晚期这一历史阶段内。
通过对该遗址所出骨嚣半成品、成品及废料的观察,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主要制造骨笄、骨镰类物品的专业作坊,它们所采用的骨料和工艺程序同扶风云塘西周制骨作坊基本一样,即骨料以大型动物的四肢骨和麗角为主,同时,少量使用肋骨和肩胛骨,工艺程序首先是选材,然后经锯割、削铿、磨光、雕嵌制成成品②。这次安掘所出骨料中,牛骨占绝大部分,推测当时牛已成为畜养的主要动物之一;鹿占有相当比例,说明当时狩猎仍是人们日常的生产活动之一;马在西周墓葬和祭祀坑中大量出现,而在此处则很少见。
这次钻探和发掘都未发现房子遗迹,根据现场情况,我们推测它已被冯村砖厂取土所破坏了。尽管如此,这个作坊的发现对于我们全面了解整个沣西遗址的西周城市布局还是具有一定的意义。过去我队在张家坡曾发现西周的制骨作坊遗迹③,这次的发掘增加了新的、详细的资料。我们知道,手工作坊是一个大型古代遗址、尤其是城市遗址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寻找更多更好的各类手工业作坊遗址,进而研究津西遗址的作坊布局将是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
整个沣西遗址从现地貌看,存在南北两块高地。北高地从张家坡西经马王村、客省庄到洋河边,高地上分布有墓葬区、灰坑及官殿基址,过去的工作主要集中于此;南高地从冯村到新旺村,过去的工作较少。解放前,在新旺村附近就曾不断出土青铜器,解放后,也陆续出土了几批重要的铜器窖藏。1973年村北出一鼎一盂,鼎通高达85厘米,口径63厘米®0 1967年村西北出一盂一匝,盂即遅盂,其铭文记述了内小臣遅替太后择选官女之事⑥。1980年春,村边出史惠鼎、設各一件,为周王朝史官惠所作之器③。1982年村南出土一大一小两件铜鼎,大鼎通高达74厘米,口径55厘米,重54公斤⑦。1979年村附近出土三鼎一壶,器存西安市文管会⑥。通观这些铜器窖藏,所出器物形体厚重,铭文内容和作器者都与王室有密切关系,据此推测这一地区在洋镐西周遗址中,应是一引人注目的地方。这次制骨作坊的发掘,又为我们今后在这一地区的工作添加了一条重要线索。
执笔者 徐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