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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反杀入室男被判4年 即将二审

2021-09-10 09:16 作者:北京刑事律师李扬博士  | 我要投稿

残疾按摩师反杀醉酒男子被指防卫过当,被判四年是否罪刑相当?

深夜时分,辽宁一按摩师将入室男子“反杀”后,打的跑到父亲墓前要自杀,被家人及时劝阻自首,庭审时他辩称自己系正当防卫,法官宣判称他犯故意伤害罪判4年。他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9月10日,此案二审宣判。(来源:源点新闻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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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义,案发时44岁。他的姐姐于女士向媒体介绍,于海义早年遭遇了一场严重车祸,致其肢体四级残疾。由于身体原因,于海义此后学起了按摩的手艺,并于2017年10月开始在事发的足疗店工作。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9月18日2时许,被害人吕某酒后来到于某工作的足疗休闲馆门外。在店外敲门称要进店足疗,被敲门惊醒后的于海义未给其开门。他曾给吕某做过几次足疗,当时感觉对方已经喝多了,对方要求开门,于海义解释称店里已经停止营业了,并且他没有钥匙,对方则表示“不开门就弄死你”。

吕某在门外推拽上锁的大门,欲进入店内,于海义返回足疗室取出折叠尖刀返回,此时被害人推拽开大门,通过门厅并扒开门厅与客厅间的屏风,于海义持折叠尖刀刺中吕某腹部一刀,致其倒地。

在二楼休息的丛某某、王某某听到声音来到一楼并拨打120及110,在吕某倒下后,于海义为其作了简单的包扎,并随车一起到了医院。在医院,医生告诉于海义伤者有生命危险,“他跑到父亲的坟前想要了结性命,还给家里人打电话交代后事。”最终在其儿子的劝说下,于海义才打消了自杀的念头。经鉴定,吕某系被带刃刺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肠系膜动脉断裂大失血而死亡。案发当日,于海义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20年11月,抚顺市中院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海义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于海义方不服,已提起上诉。

在本案中,判定该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分歧点有三,让我们一一道来。

其一,该足浴休闲馆为经营场所还是住宅?

被告人辩护人曾提出,被害人吕某采取强行破门方式入户,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于海义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而据法院认为,被害人强行进入的足疗休闲馆为经营场所,并非住宅。

现代汉语词典中,住:为长期居住或暂时休息(或居住、住宿)。宅为房子、住所(为生活、休息的场所之意);住宅指规模较大的住房。住宅是个人生活、休息的场所,对“住宅”最惯常的理解,应为公民用于居住的房子,保障住宅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的安宁。因此,我们在解释住宅时也必须以此为标准,公民以居住为目的的生活、休息的封闭空间都应当定义为住宅。

结合我国人民生活及工作的特点,住宅不仅限于地上建筑物,一些特定的供人居住和生活之用的空间,也应视为住宅。如公民作为运输或用于捕鱼的船只,其既是生产工具,又是生活居住的空间,也可作为住宅,再比如前店后铺的小店,在小店关门休息时,也是住宅。

总之,凡是公民合法居住的封闭空间,都应视为住宅。

根据于女士的说法:于海义所在的足疗店营业至凌晨零点,员工吃住都在店里。于海义住一楼,另还有两名女同事(丛某某、王某某)住二楼。这种商住一体的店铺在关门时完全符合“住宅”的定义,吕某构成非法入侵罪。

如被告人辩护人能在二审期间抓住该辩点,将成为认定正当防卫的重大突破口。

其二,非法入侵罪是否可进行正当防卫?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而非法入侵罪是否能成立正当防卫一直以来都有诸多争议,直到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我们指明前路:“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故而,针对非法入侵罪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被告人的行为于法有据。

其三,吕某是否有携带或使用凶器,或确定已造成严重紧迫危险?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认定为“行凶”:(1)使用致命性凶器,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2)未使用凶器或者未使用致命性凶器,但是根据不法侵害的人数、打击部位和力度等情况,确已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虽然尚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已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可以认定为“行凶”,这也是实施正当防卫的前置条件。

准确理解和把握“行凶”,有利于我们的分析。根据目前仅有的采访及相关报道来看,吕某未携带及使用凶器,仅孤身一人,看似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但综合全局来看,吕某徒手掰开大门,叫嚣“我要弄死你”,而于海义遭遇事故肢体残疾,由于害怕、担心打不过来势汹汹的醉酒男子而采取情急之下的防卫行动似乎并不为过。

在该情形,是否已造成严重紧迫威胁呢?笔者的答案是肯定的,这也必然成为本次辩护过程中的重要辩点,但具体如何认定还是要交由二审法官做出最后的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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