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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消防设计审查》建筑现行规范疑难点解析——民用建筑(四)

2023-04-20 11:36 作者:老九门一注课堂  | 我要投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广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疑难问题解析》

内容涉及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结构专业

本文节选自第2.5-Ⅱ章节内容

第一章:建筑现行规范疑难点

2.5 安全疏散和避难

Ⅱ 公共建筑

2.5.21 明确餐饮的防火分区及疏散宽度的计算。燃气厨房是否可以设置在地下建筑内?

答:1.餐饮的防火分区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3.4 条的条文说明对餐饮场所防火分区的规定执行,疏散宽度按《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 64 的人数计算。采用热能加热设施加工食品的面包店、饮料店属于商铺性质,可按营业厅作防火设计。

2.燃气厨房应靠外墙布置,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布置在地下建筑内,但当地下设有下沉广场时,燃气厨房应靠下沉广场的外墙布置,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靠下沉广场外墙的燃气厨房泄爆条件应参照《锅炉房设计标准》GB 50041 的相关泄爆条件,泄爆设计不应影响人员的安全。

(2)燃气管道应沿外墙敷设,具体应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相关要求。

3.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场所使用天然气作燃料时,应当采用管道供气。设置在地下且建筑面积大于 150 平方米或座位数大于 75 座的餐饮场所不得使用燃气。

2.5.22 地下的 3 层建筑,地下一层是否可以设置敞开直通室外的露天楼梯作为安全出口(不是位于下沉广场中的楼梯)?

答:地下二层、地下三层应设防烟楼梯间,地下一层可将直通室外的露天楼梯作为安全出口,但应满足室外疏散楼梯的要求。

2.5.23 敞开楼梯与敞开楼梯间有什么区别?

答:敞开楼梯是开口宽度较大或两面及以上无分隔墙体或围护结构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楼梯。除室外楼梯外,敞开楼梯一般不能作为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楼梯。敞开楼梯间一般为具有三面相对封闭的围护结构,在楼梯入口处未设置防烟门或防烟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楼梯间,当楼梯四周围护墙在每个楼层的开口宽度小于其周长的四分之一,且有两个方向用于自然通风的对外开口时,可视为敞开楼梯间。

 

2.5.23 图示一 敞开楼梯间平面示意图


2.5.23 图示二 敞开楼梯平面示意图

2.5.24 多层公共建筑,沟通上下层的室内开敞楼梯,可否作为疏散楼梯?

答:多层公共建筑,沟通上下层的室内开敞楼梯,不能作为疏散楼梯。

2.5.25 公共建筑底层是否可以设置商业服务网点?其楼梯形式有何要求?

答:1.商业服务网点只适用于住宅底部,公共建筑不存在商业服务网点。公共建筑如果做商业,应按商业建筑要求设计。

2.商业建筑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3 要求,疏散楼梯不应采用敞开楼梯。

2.5.26 一栋 3 层公共建筑分隔成多个段,每段一至三层独立疏散,每段的每层最大面积不大于 200 ㎡,且每段的二、三层人数和不超 50 人,问:能否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8 条,每段执行 1 部疏散楼梯?每段之间的隔墙是否按照防火墙设置?

答:当每段之间均能采用防火墙完全分隔时,可相当于多栋建筑贴邻建设,同时每段均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8 的条件时,每段可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疏散距离可计算至各层的疏散楼梯口。

2.5.27 独立 2 层的商业或办公建筑,上、下两层总建筑面积之和不大于 200 ㎡,内部设置敞开楼梯,二层到首层疏散外门的疏散距离是否可以按小于 30m(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7.5m)进行消防设计?当只是设置一个门时,商业疏散门净宽是否需要不小于 1.4m?

答:1.疏散距离不可以按小于 30m 设计,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表 5.5.17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的相关要求。独立 2 层的商业建筑,二层室内最远点到首层出口的距离不超过22m(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7.5m),楼梯可以为敞开楼梯(楼梯的疏散距离按水平段 1.5 倍计算),楼梯宽度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疏散门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商业的疏散门净宽应不小于 1.4m。

3.如有多个 2 层商业零售建筑贴邻建造时,其中间隔墙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2.00h。

2.5.28 单栋或者成片的 3 层及以下建筑作为民宿、旅店等功能使用时,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

答:原则上,单栋或成片的 3 层及以下的建筑作为旅店功能使用时,应按旅馆设计设置封闭楼梯间;满足《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粤府令第 260 号)第二条及第九条相关要求,可按《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村民自建住宅改造符合农家乐(民宿)要求的,可按《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 号)执行。2.5.29 不超过 24m 的 6 层办公、商业或宿舍建筑,局部平面如下图(2.5.29 图示)所示,问走廊的楼梯是否需设封闭楼梯间?

2.5.29 图示

答:走廊开敞段对应的楼梯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3 条可采用开敞楼梯间,非开敞走廊对应的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5.30 公共建筑疏散楼梯的设置形式有无具体要求?

答:疏散楼梯间的形式有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各类疏散楼梯间的防火构造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6.4 节的规定。公共建筑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取决于建筑的使用功能、高度或层数、疏散人数等因素。通常,层数较多或建筑高度较高、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度高、人员对疏散环境生疏或人员疏散能力较低、疏散路线较长或较复杂的建筑,要优先选择防烟性能较高的疏散楼梯间。公共建筑疏散楼梯间或疏散楼梯设置形式的基本要求,见表 2.5.30。

表 2.5.30公共建筑疏散楼梯间或疏散楼梯设置形式的基本要求

 注:1.当封闭楼梯间不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防烟设施或采用防烟楼梯间;2.室外疏散楼梯可以视为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

2.5.31 高层建筑裙房与塔楼应如何确定疏散楼梯间形式?塔楼投影范围内与裙房同一防火分区且仅服务裙房的疏散楼梯是否可以采用封闭楼梯间?

答:裙房的疏散楼梯间形式按以下形式确定:1.当高层主体与裙房之间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时,裙房与高层主体可以按照各自高度及层数分别考虑各自的疏散楼梯间形式,裙房部分可以根据其实际用途和层数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3 条的要求确定(2.5.31 图示一)。

2.完全在裙楼范围内的防火分区,其防火分区面积及楼梯形式应按裙楼的消防定性来确定(2.5.31 图示一)。

3.当防火分区一部分在裙房范围内、一部分在塔楼投影范围内时,裙房投影范围内的楼梯可按裙房楼梯形式确定,而在塔楼投影范围内的楼梯,当楼梯的整体高度不超过 24m 时,可按实际疏散的高度选择疏散楼梯间的形式(2.5.31 图示二、图示三)。

2.5.31 图示一
2.5.31 图示二
2.5.31 图示三

2.5.32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21 条的表 5.5.21-1,关于疏散计算表中每百人的最小疏散净宽折算,如在多功能组合的建筑物中,不同功能楼层以防火墙(不含防火门窗)及楼板完全隔绝,是否可按所在楼层的层数对照表格折算净宽?

答:在多功能组合的建筑物中,不同功能的楼层不应按所在楼层的层数对照表格折算净宽,应按整栋建筑的层数定性。当裙楼与塔楼完全分隔(仅可以防火门连通),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各自完全独立设置时,裙楼部分可按照独立疏散部分楼层的总层数进行最小疏散净宽度取值;当裙楼与塔楼不能完全分隔时,应按整栋建筑的总层数来定性。

2.5.33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6.4.4 条,当地下室属于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情况时,若地下室的部分楼梯只通至地下二层或地坪高差小于 10m 时,该部分楼梯是否可按封闭楼梯间设计?例:地下室共 4 层,地下一层、地下二层为商业性质,地下三层、地下四层为地下停车场,如地下一层、地下二层楼梯可完全独立疏散,该部分楼梯是否可按封闭楼梯间设计?

答:地下或半地下室楼梯间的形式,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对待:1.地上、地下共用疏散楼梯时,地下部分的疏散楼梯应按地上部分该楼梯服务的建筑物的总层数/总高度确定楼梯间形式。

2.当地下楼梯在地上建筑的首层投影范围内时,地上建筑的楼梯间形式原则上应延伸至地下部分。但当地上、地下楼梯可各自独立直通室外,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 楼板及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隔墙完全分隔时,地下楼梯形式可根据地下具体埋深确定。

3.当地下建筑的埋深高度不同,且采用防火分隔(防火门、防火墙、防火卷帘(仅用于车道))时,地下楼梯形式可根据各自部分地下室的总深度决定(2.5.33 图示)。

2.5.33 图示

2.5.34 当地下室面积大,有不同深度且地上有不同高度的塔楼时,地下室车库是否可按塔楼投影范围适用不同规范标准?另外针对地下车库不同深度的分区,是否也要求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7.3.2 条“消防电梯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 1 台”?

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对待:1.当地下室功能为机动车库时,其防火设计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中有关地下车库的规定执行。现行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 中没有要求地下车库设置消防电梯。

2.当地上建筑部分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7.3.1 条的规定需要设消防电梯时,该消防电梯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7.3.8 条的规定,需能通至地下室各层且应能每层停靠(2.5.34 图示一)。

3.当地下室功能为非汽车库(如商业或商业与汽车库功能并存)时,针对不同深度的分区以及地上建筑物的类别,采用防火分隔[防火门、防火墙、防火卷帘(仅用于车道)]时,可按各自部分地下室的总深度决定是否设消防电梯(2.5.34 图示二)。案例: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第7.3.1条设置消防电梯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地上是单、多层、二类或一类高层建筑,地下一层是商业性质,地下二层、地下三层是地下车库,当地上设有消防电梯时,地下部分仅需将地上消防电梯延伸至地下各层,没有消防电梯的部分不需另外设置。

2.5.34 图示一
2.5.34 图示二

2.5.35 当地下室的防火设计要求高于地上建筑时,地上建筑是否应按地下室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

答:地上、地下应分别按规范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当地下部分的楼梯的防火要求高于地上部分时,地上、地下可分别按各自的层数/高度确定楼梯形式。

2.5.36 商场内的电影院需设置专用疏散楼梯,若电影院有两个防火分区,是否两个防火分区都需要设置专用疏散楼梯?

答:电影院区域应设置不少于一部专用疏散楼梯,如电影院区域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应通达该专用疏散楼梯或每个防火分区各自设置专用疏散楼梯。

2.5.37 设置在商场内的四层以上,且单个观众厅设计建筑面积大于 400 ㎡的大型电影院,规范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若电影院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四层及以上楼层,且单个观众厅建筑面积大于 400 ㎡,应符合以下要求:1.该电影院单个观众厅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 700 ㎡;观众厅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 2.00h 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建筑的其余空间分隔,形成独立的防火单元。

2.影院内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不少于 2 部独立使用的疏散楼梯。

3.电影院观众厅疏散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 1.4m,观众厅内任意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15m。

4. 电影院观众厅内部装修顶棚应采用 A 级材料,墙面、地面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材料,设计必须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要求。

2.5.38 公共建筑塔楼不同疏散梯在首层同一大堂出,大堂设对应数量的出口时,是否需要用隔墙分隔各疏散梯及安全出口?

答:当大堂满足扩大前室的条件时,对于高层公共建筑塔楼,两个地上疏散楼梯可以共用直通室外的一个扩大前室出室外,但要保证直通室外的出口不少于两个且宜设在不同朝向,楼梯至首层外门不超过 30m。若塔楼地上、地下楼梯共用楼梯间进行疏散,且地下为非人员密集场所,则地下楼梯间可以与地上楼梯间共用直通室外的扩大前室。

2.5.39 当住宅建筑不同疏散梯在首层同一大堂出,是否需要用隔墙分隔各疏散梯及安全出口?

答:住宅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在首层可利用作为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前室的同一门厅疏散至室外,门厅外门的最小合计净宽不应小于 2.2m(按照住宅首层疏散外门的净宽度的 2 倍计算)。若塔楼地上、地下楼梯共用楼梯间进行疏散,且地下为非人员密集场所,则地下楼梯间可以与地上楼梯间共用直通室外的扩大前室。

2.5.40 电梯厅如设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内,电梯厅是否应进行防火分隔?

答:非消防电梯设在首层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内时不需分隔,但应符合本《解析》第一章第 4.30 条的相关规定。

2.5.41 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7 条第 2 款及 5.5.29 条第 2 款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问题:2.5.41.1 当公共建筑总层数不超过 4 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时,楼梯间出口处至室外疏散门的最大疏散距离是多少?

答:当建筑总层数不超过 4 层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7 条第 2款规定的不穿过功能用房到达室外的 15m 走道或门厅执行,详见图 2.5.41.1 图示。

2.5.41.1 图示 疏散楼梯首层门厅示意图

2.5.41.2 当公共建筑总层数超过 4 层且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楼梯间出口处至室外疏散门的最大疏散距离是多少?

答:建筑总层数超过 4 层的建筑,可采取下列方式执行:1.当利用可直接通向室外的内走廊,两侧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防火隔墙,且该隔墙除楼梯间及前室出口外不设置其他门窗洞口时,楼梯间到直通室外门行走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15m,详见图 2.5.41.2.图示一。

2.5.41.2 图示一

2.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时,楼梯间到直通室外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30m,详见图 2.5.41.2 图示二。

2.5.41.2 图示二 扩大的封闭楼梯间及扩大防烟楼梯间前室示意图

3.上述情况的疏散楼梯也可以通过避难走道通至室外。避难走道按照规范相关条款设置(2.5.41.2 图示三)。避难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规范规定的疏散走廊宽度,也不应小于同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所有疏散门的总宽度。

2.5.41.2 图示三 设置避难走道通至室外

2.5.41.3 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在首层直通室外的疏散走道宽度如何计算?

答:疏散楼梯间在首层通过走廊直通室外,可以按规范的要求将走廊按扩大封闭楼梯间或扩大防烟前室设计,当多个楼梯通过同一走廊通向室外时,走廊的宽度应大于利用走廊疏散的地下室楼梯中的最大疏散宽度+地上楼梯中的最大疏散宽度+通向该走廊的首层疏散总宽度之和,详见 2.5.41.3 图示。

2.5.41.3 图示2.5.42 当民用建筑利用架空层、内廊、骑楼、敞开外廊等相似空间直通室外时,如何定义室外安全区域?

答:处于建筑两个长边及以上的外墙均开敞的首层架空层中的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当其直通室外的直线距离不大于 30m 时,等同于直通室外。首层安全出口通过凹廊、骑楼、敞廊或相似建筑部位时,这类部位的开口进深满足以下要求时,可认为满足直通室外的要求:1.净高不大于 6m 时,开口进深不应大于 1 倍开口净高(2.5.21.22 图示一)。

2.净高大于 6m 但不大于 10m 时,开口进深不应大于 1.5 倍开口净高(2.5.42 图示二)。

3.净高大于 10m 时,开口进深不应大于 2 倍开口净高(2.5.42 图示三)。

2.5.42 图示一
2.5.42 图示二
2.5.42 图示三

注:1. 开口进深的计算应以首层走廊顶板投影的范围为起点;2.楼梯至室外的距离:从梯段踏步前缘不超过梯段宽度的位置起算。

2.5.43 楼梯间在首层通往前室或扩大前室的疏散门净宽是否不应小于疏散楼梯的净宽度?

答:规范对此无规定,但应根据疏散楼梯的梯段宽度、楼梯间的门以及首层对外的疏散外门三者中最小值计算所需疏散宽度。

2.5.44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什么位置?

答:根据《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粤府令第 282 号)第三十四条“需要设置消防控制室的新建建筑物,消防控制室应当设置在建筑首层靠外墙部位,并能直通室外”,且消防控制室宜靠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当建筑物没有地上建筑部分(为地下空间)时,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8.17 条的相关规定执行,消防控制室宜靠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注 1:首层的定性应与建筑物的高度定性相一致,首层定性相关内容参照本《解析》第一章第2.2.3 条。注 2:当建筑存在不同标高且均设有消防车道时,可在消防车到达任意一侧设置消防控制室。

2.5.45 消防水泵房、锅炉房需直通安全出口,经过一段公共的疏散走道(该走道开有其他房间的防火门)才能到达楼梯间是否算直通安全出口?若算直通安全出口,以上设备房的疏散门与楼梯前室门之间的距离有没有规定最大值?

答:消防水泵房、锅炉房的房间门宜紧邻安全出口,当房间门紧邻安全出口确有困难时,应在安全出口能够清晰看到并方便到达消防水泵房和锅炉房,且行走距离不应大于 15m。

2.5.4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7 条第 4 款“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等”字表示未穷举,其中是否包括 “开敞性办公空间、图书馆的大空间阅览室及高校实验楼的大空间型实验室”?

答:列举内容“开敞性办公空间、图书馆的大空间阅览室和高校实验楼的大空间型实验室”属于多功能厅,可参照“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30m”执行。

2.5.4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7 条第 4 款规定“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 2 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30m”。1.当厅内周围或局部布置小房间时,室内任一点是从小房间内的任一点计算,还是从小房间的疏散门计算?2.当房间内位于两个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连线夹角小于 45°时,疏散距离应如何计算?3.有固定阶梯座位的观众厅,是否不能按跨越座位的直线计算距离,而是沿人员疏散路线的行走距离计算?有步级的通道是否应按水平距离的 1.5 倍计算?每排座位只有一个级差的阶梯教室,纵向走道的水平距离如何计算?

答:1.当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室内设有小房间时,疏散距离应按小房间内的最不利点进行疏散距离计算,如 2.5.47 图示一。

2.5.47 图示一

2.当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房间内任一点与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连线夹角小于 45°时,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应小于等于 20m(22m)如 2.5.47 图示二。

2.5.47 图示二

3.当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房间内任意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 20m(22m)时,疏散走道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7 条第 1 款表5.5.17 中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进行计算,如 2.5.47 图示三。

2.5.47 图示三

4.有固定阶梯座位的观众厅的行走距离不应大于 45m,且应同时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20 条的相关规定。有步级的通道不需要按水平距离的 1.5 倍计算。

2.5.4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8 规定“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0m” 。请问:公共建筑内的厕所门(非单独设置的公共厕所)以及设备房等辅助用房的房间门的宽度是否也要执行净宽度不应小于 0.90m。

答:公共建筑内卫生间的疏散门净宽不应小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8条的相关规定。设备房等辅助用房,其门净宽仅需满足使用要求或建筑单项规范即可。

2.5.49 人员密度计算方式

2.5.49.1 商业综合体疏散设计中,不同规模的疏散系数有一定差别,但规模是指整个项目的规模还是本防火分区规模并不明确。

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中表 5.5.21-2 确定人员密度值时,应考虑商店的建筑规模,当建筑规模较小(商店总建筑面积小于 5000 ㎡)时宜取上限值,反之当建筑规模较大时,可取下限值(注:5000 ㎡依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第 1.0.5 条)。

2.5.49.2 办公楼内的健身区域按什么标准来计算人员密度?

答:办公楼内的健身房原则上可按办公场所疏散人数计算,若设计人能提供可靠、科学的依据(例如《建筑设计资料集》或其他研究文献),也可按该依据计算最不利情况下的健身房的疏散人数。

2.5.49.3 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人员密度如何计算?

答:具有对外经营的健身娱乐场地,可按表 2.5.49.3 人员密度和根据实际使用人数两者之中的最不利人数计算:

1.娱乐或健身性质的游泳池、溜冰馆,可按表 2.5.49.3 游泳池及游泳池边岸人员分别计算。

2.娱乐或健身性质的射击馆、保龄球馆,除弹道区外,其他区域可参照表 2.5.49.3 游泳池边岸人员计算。

3.对外经营的健身娱乐场地(网球、篮球、乒乓球),除场地区域外,其他区域(观看、候场)可参照表 2.5.49.3 游泳池边岸人员计算,有观看台的应按看台固定座位计算。

4.教学建筑的健身娱乐场地(网球、篮球、乒乓球),应按实际使用人数计算,若教学建筑兼对外经营使用时,应按对外经营和实际使用人数的最不利人数计算。

表 2.5.49.3 人员密度指标参考值

2.5.49.4 普通商业综合体的电影院疏散计算人数方式(包括候场人数)。

答:1.观众厅内的疏散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固定座位数×1.1 倍的疏散要求计算。

2.有独立候场区域的电影院,其候场人数以最大观众厅的固定座位数来计算。但当候场区域与商业区域结合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商业人员密度进行计算。

2.5.49.5 办公建筑的大堂人员计算标准?

答:《办公建筑设计标准》JGJ/T 67 内已有人员密度计算方式的应按规范内容执行,当无法确定总人数时,可按其建筑面积 9 ㎡/人计算。

2.5.49.6 餐厅、宴会厅、食堂,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的阅览室等场所的疏散人数计算应依据什么标准?是否参照专业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的最高人员密度标准执行?

答:参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的最高人员密度标准执行,若专用规范无具体规定,应寻找相关可支持设计的有效依据(如:《建筑设计资料集》等)。

2.5.50 高层或超高层的塔式公共建筑,在满足疏散距离的要求的前提下,是否可不设环形走道?250m 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如果其中某一整层属于一个业主,按开放式或半开放式办公装修,能否取消环形道?

答:1.高度大于 250m 的超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取消环形疏散走道,应确保每个房间门都满足通过疏散走道双向疏散的要求;其建筑的核心筒周围应设置环形疏散走道,且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2.高层公共建筑应以双向疏散为主,高层公共建筑中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面积占所有房间的面积的比例不应大于 1/3,且袋形走道长度不超过疏散走道总长度的 1/3。

2.5.51 如 2.5.51 图示,高层公共建筑凹门所对应的疏散走道的进深(L)及净宽(B)满足什么条件时,可不按袋形走道或尽端房间计算?

2.5.51 图示

答:凹门距疏散走道的进深不大于走道净宽度的 1.5 倍时(即 L≤1.5B),可不按尽端计算。

2.5.52 医院建筑在走道上设置的门,是否应满足向两个疏散方向开启的要求?

答:原则上,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影响疏散的门。对于如医院等使用分区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平面设计时应合理布置,避免在疏散走道中设门扇。确有困难时,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6.4.11 条中疏散方向不限的相关规定时,可设置为双向开启;设单向疏散门时,建议由人员较多的一边开向人员较少的另一边。

2.5.53 商业建筑中,楼梯间踏步宽、高,能否用《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中的其他建筑楼梯的 0.26+0.175 数值?

答:1.如楼梯仅作疏散使用时,可按《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 的相关数值进行设计。

2.如楼梯同时作为疏散及垂直交通使用时,应按《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 的相关梯值进行设计。

2.5.54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 第 8.2.2 条规定:“中小学校建筑的疏散通道宽度最少应为 2 股人流,并应按 0.60m 的整数倍增加疏散通道宽度”。在实际设计时,多出倍数是否可以?如 4 股人流,按大于 2.4m 整倍的 2.6m 走道宽设计是否可以?还是必须是 2.4m?

答:按《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099 第 8.2.2 条的条文说明:“计算疏散宽度时,疏散路径的每处都宜以 1 股人流 0.60m 的整数倍计算。不足 1 股人流 0.60m 的宽度对发生意外灾害时没有逃生作用。在设计中疏散宽度满足需要的同时还有接近 0.60m的余量时,拥挤时会多挤入一股人流,导致部分人侧身行走,更易发生踩踏事故”。当出现不足一股人流的宽度时,其多出的宽度不应计入疏散宽度。

2.5.55 直升机停机坪的尺寸应如何确定?答:直升机停机坪的尺寸为直径不小于 21m,直升机救助设施的场地尺寸为长、宽分别不小于 15m、12m。2.5.56 金融机构内部使用的金库防火分区该如何划分?安全出口如何设置?

答:现行防火规范对此无要求,应满足金融机构现行安防的相关要求。2.5.57 如 2.5.57 图示,宿舍的室内楼梯是否可以按照复式住宅作为开敞楼梯?

2.5.57 图示

答:宿舍为公共建筑,户内最不利点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7 条中尽端疏散距离的要求(室内楼梯应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 1.5 倍计算),各房间疏散门到楼梯的距离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7 条规定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计算,且房间门的数量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5.5.15 条的相关要求。在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可按敞开楼梯进行设计。

2.5.58 当建筑疏散要求设计楼梯数量较多时,是否所有楼梯都需要上至屋顶平面?

答:若屋面为不上人屋面,多层建筑不限制楼梯上屋面的数量,若为上人屋面时,多层建筑楼梯上屋面的数量宜不少于 2 部,高层建筑楼梯上屋面的数量应不少于 2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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