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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VS宗教08:克尔凯郭尔

2023-09-25 21:54 作者:片刻真理  | 我要投稿

索伦·克尔凯郭尔,论主观真理

       客观的信仰:它意指的是什么?它意指的是一堆信条。但是,倘若基督教不是那样的一堆信条,相反,倘若它是内在性,因而也是要客观地置之不理的悖论,那么,为了比法官认定被告更坚定地认定他自己,就要在时间与时间中的永恒、拯救时的天堂与地狱之间,为存在着的个体在其存在的内在性中寻获意义。客观的信仰:就好像基督教也曾被宣示为一种微不足道的体系,尽管没有黑格尔式的体系那么好;就好像基督——没有任何冒犯的意味——是一位教授,就好像使徒们构成了一个小小的专业团体。确实,如果成为一位基督徒曾经并非一件易事,那么现在,我相信要成为一位基督徒逐年变得更加困难,因为到如今,要成为一位基督徒非常容易——以至于人们发现,唯有要成为一位思辨哲学家才有那么一点挑战性。然而,思辨哲学家可能离基督教最远,或许,一个人更愿意成为一位怒气冲冲但依然继续把自己与基督教联系在一起的个体,而不愿成为一位设想自己理解了基督教的思辨哲学家。

       然而,倘若主观性是真理,而且这一主观性是现存着的主观性,那么就可以这样说,基督教是一种精确的应合。主观性在激情中达到顶峰,基督教是悖论,悖论与激情彼此精确地应合着,而悖论精确地应合着处于存在的极端中的人的处境。是的,广阔世界中,人们找不到两个爱人像悖论和激情那样彼此应合得如此之好,它们的论证就像一个爱人的论证,争论着到底是他首先激发了她的激情,还是她首先激发了他的激情。因此,这里就是:通过悖论本身,现存着的个人被置于存在的极端。对于爱人而言,还有什么比关系不变地长时间地待在一起更愉悦呢?若不考虑这种情形在内在性中变得更加强烈的话。

       但是,在其悖谬的激情中与理性对抗,甚至要乱人的自知的这种未知之物是什么?它是未知之物。就我们所知的人的情形,它肯定不是人,也不是人所知道的别的东西。让我们把这个未知之物称为上帝。但那只是我们给予这个未知之物的名称。当然,若上帝不存在,就不可能证明它存在,但若上帝确实存在,试图去证明它存在就显得愚蠢可笑了。因为,在我开始证明的那一刻,就确定地而不是不确定地预设了上帝存在(一个预设绝不会是不确定的,因为它只是一个预设);因为,否则我无法开始,不难理解,若上帝不存在,所有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但是,若我说证明上帝存在是指我想去证明那存在的未知之物是上帝,那我没有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因为那样我就是在论证不存在的东西,论证最不可能存在的东西,就只是在展开一个概念的内容。去证明某物存在,一般而言,是一个困难的问题,而且,对于那些敢于这样去尝试的人来说,还有更糟糕的事情,那就是,这种困难并不会给专心于此的那些人带来声名。整个证明总是会转变为完全不同的东西,转变为我对所讨论客体所做的存在假定得出的结果的一个补充性展开。因此,无论我是在我的手可感知的世界里还是在思想领域内进行论证,我都不是朝向存在进行连续推论,而是从存在开始推论。因此,我无法证明一块石头存在,而只能证明存在的某物是块石头;法庭不是证明一个罪犯的存在,而是证明确实存在的被告是一名罪犯。无论人们把存在称作一个附加条件【谓词】还是称作一个先决条件【首先给定】,它都永远不可能被证明。我们还是从容一些,因为我们无需像那些人那样,或是出于对自身的关注,或是出于对上帝的关注,或是出于某种对别的事物的关注,急于去表明某种东西存在。那样的话,确实有急于去证明的绝佳理由,尤其是当证明者没有暗自窃想,认为不管他是否成功地作出了证明,他自己或他所讨论的东西都是存在着的,而是真心地以为,在他作出充分证明之前,他自己或他所讨论的东西确实有不存在的危险。

       因此,若有人试图从拿破仑的行动出发证明拿破仑的存在,那不是最让人觉得奇怪吗?他的存在能够很好地说明他的行动,但是行动无法证明他的存在,除非我已经理解到“他的”这个词假定了他存在。但是,拿破仑只是一个个体,就此而言,他与他的行动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关系。毕竟,其他人可以有同样的行动。或许,这就是我为何不能从行动推出存在的原因。如果我把这些行动称为拿破仑的行动,那么这个证明就显得多余,因为我已经提到了他的名字。如果我们忽视这一点,那么我就绝不能从行动证明它们是拿破仑的行动,而只能(纯观念地)证明这些行动是一位伟大的将军之类的人物的行动。但是,在上帝与他的作品之间,却存在着一种绝对的关系,上帝不是一个名称,而是一个概念,也许正因为此,他的本质蕴涵了存在[ essentia involvit existentiam ]。上帝的作品只能被上帝所为。不错,那么上帝的作品在哪呢?我想从中推出上帝存在的这些作品,并不是直接被给予的。难道自然中的智慧、善及治理世界的智慧就在我们的鼻子底下吗?在这里,我们不是面对着最可怕的怀疑诱惑吗?难道最终我们无法了解这些怀疑吗?但是,从这样一个事物等级出发,我肯定无法证明上帝的存在,即使我开始了这样的论证,我也永远无法完成这一论证,此外,我还得不断地悬着心思[ in suspenso ],生怕突然出现某个可怕的东西,摧毁我那点可怜的证明。因此,我得从什么作品出发去证明上帝存在呢?从通过理想解释得到理解的作品出发,也就是,那些不直接揭示自身的作品。但是,在这种情形下,我并没有从这些作品出发证明上帝存在,我只是展开了我预设好的理想。由于相信这一理想,我敢于蔑视一切反驳,甚至那些目前还没有作出的反驳。只要我开始证明,我就预设了这一理想的解释,而且预设了我会成功把这一个理想贯彻到底,但这不过是预设上帝存在,而且实际上我从一开始就信赖他。

       正因对客观的厌恶,荒谬成了内在性信仰强度的尺度。有一个人想要有信仰,那么好,喜剧开始了。他想要有信仰,但他也想在一个客观的探究及其接近过程的帮助下来确保自身。那会怎样呢?在这个接近过程的帮助下,荒谬变成了别的东西。它变得有希望,变得越来越有希望,变得极其有希望。终于,他准备好相信它,大胆地假设自己不会像鞋匠和裁缝那样去相信,而只会在漫长的思考之后去相信。现在,他准备好去相信了,可是,你瞧,如今他不可能去相信了。这一几乎有希望之物,这一非常有希望之物,这一极其有希望之物:他几乎能够认识,或者实际上相当于认识,在更大的程度上几近于认识——但是相信它,是不可能的了,因为荒谬恰恰是信仰的对象,也唯有荒谬才能被相信。

        我真正缺乏的,是我心里明白我要做什么,而不是要认识什么,当然,那种在每一次行动之前必需的那种理解除外。这种理解就是理解自我,就是看清上帝真正希望我做什么;这种理解就是要去找到一种于我而言为真的真理,就是要去找到那种我能为之生为之死的观念。发现所谓的真理有什么用?掌握所有的哲学体系有什么用?能够按照要求对它们全部加以讨论并揭示每一个体系中的矛盾有什么用?若对于我和我的生活没有更为深刻的意义,能对基督教的义涵作出说明,对我有什么益处?若真理冷酷赤裸地站在我的面前,并不关心我是否认识她,让我心生恐怖的颤栗,而不是在我心中涌现一种值得信赖的奉献,真理于我有何益?确实,我承认理解的必要性,借此一个人能够控制人们,但是,它必须被吸收进我的生命之中,那才是我现在看做最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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