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金莲那期视频的澄清
这是一个澄清和自我纠正帖,仅针对我在评论区那句不严谨的评论,拒绝小学生断章取义说我在洗白潘金莲。
1.我在潘金莲那期视频评论区发表的评论,中间那段说水浒传作者双标的话,是不对的。潘西二人在出轨这件事上应该承受道德上的批评,但他们死亡的真正原因是杀死了武大。武大是一个好人,他不该死,所以潘西是罪有应得。水浒传作者在男女问题上并无双标,做了坏事的,不管男女,都该死。 2.作为一个现代人,从潘武西之事中应该看到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潘金莲的初始剧情是值得同情的,现代人怎么可能接受被在上位者安排的婚姻?二潘真正的死因并不是出轨,但造成她们行事的深层次原因是古代离婚制度的不合理,古代丈夫发现妻子出轨后是可以直接杀的,而且制度上并不鼓励离婚,把离婚条件限制得很死,不是像现代一样双方合意离婚就可以离。妻子必须拿到丈夫手书的和离书,才可离婚,擅自离家会受处罚。所以潘金莲在出轨被撞破的那一刻其实和武大就没有什么缓冲余地了,武大说了只要他好了就不会再追究这事,但由于法律上武大是拿捏着潘金莲的生命的,潘金莲是不会因为武大的口头承诺就有安全感的,悲剧早已注定。潘巧云也是一样,一旦出轨被石秀揭发给杨雄,她的生命就没有了保障,她才会恶人先告状,因此惹到了石秀这个狠人,最后身死。 3.作者有时代局限性,但他的局限性并不在对男女双标,而是在于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古代婚姻法的问题,统治者为求稳定,而刻意压抑了女性的离婚自由。施耐庵只是像摄像头一样记录了两段出轨故事,现代人看这两段故事,应该要看到悲剧的根源。出轨在现代人看来当然罪不至死,丈夫有权杀掉出轨的妻子,更是对人权的蔑视,武大实际上是死于为了维护家庭、维护夫权的不合理的法律,为了维护男性的法律最终却害死了男性,着实讽刺。现代法律给予离婚自由以保障,不仅是给了女性离婚自由,更是避免了千千万万像武大一样无过错男性的悲剧。 4.我们不应该强求古代作者超越时代看到问题本质,但不代表我们作为现代人不能够去反思悲剧发生的制度原因。如果看到这点就要被打为极端女拳,那观看名著未免浅薄了。施耐庵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古代婚姻法下发生的案例,他能不能看到问题的本质并不影响我们的思考。我们如今的法律史学术研究,不都是在用现代的视角去看古代统治者的局限吗? 5.我的原评论中间那段话确实有不严谨的地方,我已经通过上面的分析给予纠正了,我也是正在成长中的水浒传读者,犯错了我会承认并改正,该评论现已删除。但我不承认我在洗白潘金莲,潘金莲是有问题(比如居然蠢到觉得杀了武大可以瞒过武松,以及武松会忍下杀兄之仇)。但她如此行事的深层逻辑我们也得看到,“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这种话是毫无营养的,倒不如说她是个彻头彻尾的蠢人。以及,那期视频中关于潘金莲如何影视化的观点,我没有改变,现代翻拍水浒传,若是能保留原著中她的恶,并且拍出她值得同情的方面,就是正确的,而不是为了刻意讨好女性改成贤妻良母,这是很男凝且偷懒的一种拍法。因此,新水甘婷婷的潘金莲是三版中最好的潘金莲,这一点是没什么争议的。 最后说一下,如果抱着交流的态度来和我探讨水浒传,我乐意接受批评和建议,但要是只看了一句话就给我扣什么女拳、无脑新水吹的帽子,那我只会进行拉黑。断章取义曲解别人的话,这不是正常探讨,而是突破了做人的底线,和这样没有素质的人有什么可说的呢?我没有网络支教的义务。你们这样真的很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