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刘勰的文学本体论
刘勰对文学本质的看法,集中表现在《文心雕龙》的第一篇《原道》中。刘勰认为,文学的本质是,道是其内容,文是其表现形式。
“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德”,就是“得道”之意。
《原道》篇中所说的“文”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方面的含义。
广义的文,是指宇宙万物的表现形式。“日月叠璧为天文,山川焕绮为地文”。任何事物都有它内在的本质和规律,这便是道。道对不同事物来说,有它不同的表现形式,故而文也就千差万别。
天地万物的道和广义的文,在人身上的体现即为心和文。人心即是道的体现,“心之文”即是“人文”,亦是“道之文”。“人文”在作为道的体现这一点,和广义的天地万物之文是一致的。“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原道》篇正是从广义的文和道的关系来说明狭义的人文之本质。
在刘勰看来,文学既是“载心”的,又是“原于道”的。文学既是人心灵世界的体现,又是反映了客观世界的原理和规律。而从根本上说,文学是“自然之道”的体现,要借助于对物的描写而描写出来,是“拟容取心”的结果。所以,文学的实质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心与物的结合。
在《物色》篇中,刘勰从人和自然关系角度对心物辩证关系做了相当深入的分析。
1)“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所谓“随物宛转”,是指作为主体的心之宛转附物,心必须充分尊重客观的物的内在之势,从而使内心与外境相适应,这是与庄子的“物化”思想一致的。
2)“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所谓“与心徘徊”,是指客体的物必须符合于主体心的特点,也就是说要以主体的心去驾驭客体的物。
因此,客体的“物”是在“随物宛转”的前提下经过主体的心的改造。客体虽是服从主体的,却又不丧失它本身的自然本性。
刘勰接受了中国古代论心物关系的传统思想影响,并经过对创作实际经验的总结,加以创造性发展。
在《原道》篇中,刘勰对人文的起源和发展做了论述,以进一步阐明人文的本质和特点。
1)“人文之元,肇自太极。幽赞神明,易象为先”:人文的起源始自八卦,乃是神明意志的体现。
2)“庖牺画其始,仲尼翼其终”:伏羲作八卦,而孔子作十翼,作为事物普遍规律的道才得到了充分的文学说明。其后《六经》中的其他名篇,都从不同角度对道的内容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做了经典性的具体发挥。
3)“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对道、圣、文之间关系的论述,进一步阐明了人文的本质,同时也确立了圣人和“六经”的重要地位。
“原道”之“道”,从广义上讲是宇宙万物内在的普遍自然规律,是接近于老庄之哲理性的自然之道。而从狭义的人文所体现的道来说,则是指具体的儒家社会政治之道。刘勰认为,儒家的社会政治之道,乃是对作为普遍的自然规律的哲理之道的运用和发挥,使老庄之道与儒家之道融为一炉。从历史渊源看,主要是继承和发展了荀子和《易传》的思想。
从人文本于道,而其源为易象八卦的思想出发,刘勰提出了“征圣”“宗经”的思想,人文的写作必须效法圣人,以“六经”为楷式。
1)《征圣》:内容方面,圣人文章以“政化”“事迹”“修身”为基本内容。形式方面,圣人文章“或简言以达旨,或博文以该情,或明理以立体,或隐义以藏用”,具有繁、略、隐、显的写作基本方法。圣人文章“衔华而佩实”,达到了内容和形式的高度统一。
2)《宗经》:后代各种类型的文体,最早源头都在“六经”。“乐经”早佚,故为“五经”。
刘勰这种征圣、宗经的思想,虽然与荀子、扬雄一脉相承,但深受佛学、老庄、玄学思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