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净(600388)信披违规收证监会处罚告知,受损投资者可索赔挽损
ST龙净(600388)信披违规收证监会处罚告知,受损投资者可索赔挽损
2023年7月7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龙净、龙净环保,证券代码:600388)发布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3】259号)。证监会拟决定:对ST龙净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经查明,龙净环保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关联关系情况
2021年年报期内,吴洁为ST龙净实际控制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阳光集团通过龙净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控制ST龙净、福建阳光科教股份有限公司;吕建波在2017年11月至2022年6月任ST龙净董事,在2017年11月至2022年6月任阳光龙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ST 龙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21年4月至9月期间,在实际控制人吴洁指使下,ST龙净以支付工程项目 预付工程款、土地收购预付款、股权收购款的名义划出资金,并通过多个中间方账户最终划转至阳光集团、阳光龙净、阳光科教的账户,导致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共计43,22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7%,根据《信披办法》 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属于关联交易。其中,2021年4 月14日至6月28日,ST龙净累计被阳光集团、阳光科教、阳光龙净占用资金共计7,02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该资金占用事项及其后续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违反了《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ST龙净(600388)股民索赔条件: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在2020年10月22日至2021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龙净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成功案例: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股民索赔成功案例众多,包括:山西路桥、山东墨龙、抚顺特钢、藏格控股、中安消、银亿股份、宝利国际、三房巷、超华科技、三圣股份、中毅达、新纶新材、延安必康、祥源文化、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提交材料:
上述诉讼材料准备好后,您可来律师事务所提交或者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王金龙律师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招商局广场南楼18楼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