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和分配。
(五)符合《仪征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智敏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其他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年满18周岁的公民,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27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出生),女性不超过35周岁 (1988年7月27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具有江苏省仪征市户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岗位,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