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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11.26 逻辑学

2023-08-01 12:06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 仅供学习参考】


26、逻辑学


  亦称“论理学”。曾译为“辩学”、“名学”。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它研究概念、判断、推理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规则,以帮助人们正确地思维和认识客观真理。逻辑学包括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和数理逻辑。形式逻辑是从思维的既成形式结构方面研究思维的规律和规则;辩证逻辑是研究辩证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数理逻辑是用数学方法研究推理、证明等问题。随着科学和思维的发展,逻辑学研究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特别是数理逻辑,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形成了各种逻辑系统和分支,如递归论、证明论、模型论和公理化集合论等。

  逻辑学的研究始于古代。中国的墨子及其后继的墨辩学派,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始即著有《墨经》、《大取》、《小取》等逻辑学著作。印度公元前五世纪的《因明正理门论》、《因明入正理论》;公元前四世纪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等,都是有名的逻辑学著作。在中国,最早引进印度逻辑的是唐朝的玄奘,他称印度逻辑为“因明”。最早引进西方逻辑的是明末的李之藻,他译了葡萄牙高因盘利大学的《逻辑讲义》,称之为《名理探》。清末的严复在所译的《穆勒名学》中,第一个用了“逻辑”的音译。中华民国初年,章士钊也译为“逻辑”,也有人称为“论理学”。孙中山称之为“理则学”。新中国建立后,通称为“逻辑学”。

  逻辑学是一门指导人们进行正确思维,认识真理的科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逻辑学的社会作用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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