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简释》1.2.17 家庭手工业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7、家庭手工业[i]
家庭手工业是指作为农民家庭副业的手工业,这在封建经济中是普遍存在的。在封建经济发展的很长时期中,农业和家庭手工业是结合在一起的,农业是主要经济部门,家庭手工业则是副业。
家庭手工业,主要是把农民自己生产的原料进行加工,如用自己种植的棉花纺纱、织布,用自己生产的谷物和油料作物酿jiu、榨油等等。
家庭手工业的产品,主要是用以满足农民自己的需要,通常很少出卖。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是自然经济的重要特点。
在zh封建社会的长时期中,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牢固地结合在一起,马老师一再指出,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是zh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教员也指出:中国封建时代的自然经济,是农民不但生产自己需要的农产品,而且生产自己需要的大部分手工业品。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