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与法家【前356】

华夏封建王朝的法家和西方的法治完全是两套逻辑下的产物。
法家与法治:
通过法律提升国力的思想是由管仲开始、经历李悝、商鞅、韩非子等人,史学家将其归为一个学派,也被称为法家。
法家思想与西方的当代法理学迥然不同,当代法理学由罗马法起源、在一系列冲突和碰撞中产生,法理学着重于通过法律制定行为红线,平衡不同团体的利益以调和矛盾,华夏的法家往往基于统治者的利益,代表君主的意志,目标是中央集权,使子民保持一种集体性格以形成最大的生产力,因此,把法家思想称之为极权主义下的高效运转术亦不为过。
南开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泽华甚至认为,法家思想中充斥着钳制言论、强国弱民、极力维护君主独裁、重农抑商、限制人口流动、对外侵略等一系列与Nazi主义相通的因子。
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则认为:新文化运动值得反思的一点正在于搞错了斗争的主要敌人,不应是“儒表”,而是“法里””“当时没有重点批判法家是重大失误”
商鞅变法:
商鞅原本效力于魏国,在大腿公叔痤死后被边缘化,于是便携带李悝的《法经》投奔秦国。商鞅先用和帝道和王道思想游说秦孝公,孝公听后直打瞌睡并指责商鞅是个狂妄之徒。五日后,商鞅再次会见秦孝公,用霸道之术游说,获得孝公的肯定但没有被采用。之后商鞅与孝公畅谈富国强兵之策,孝公听时十分入迷,开始重用商鞅主持变法。
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实行第一次变法。主要内容为:废除世袭制、建立军功制、重农抑商,改风俗为法,制定秦律。
公元前350年,秦国迁都至咸阳,商鞅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为改分封制为郡县制、统一度量衡、禁诗书而明法令,强迫游宦之民从事劳作以及执行分户令。

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的重大转折,从根本上重塑了华夏,变法使秦国国力变得空前强大,从商鞅开始,法家的官僚政治逐渐代替了的西周以来上千年的贵族政治,也奠定秦始皇建立中华第一帝国的基础,尽管汉代以后统治者经常高举儒家旗号,但钱穆认为大部分朝代的政治模式实为 “外儒内法”,并持续影响中国人两千多年直至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