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冶炼工厂危险程度分级
冶金、冶炼工厂危险程度分级
该分级方法是根据我国冶金、冶炼工厂的特点和生产条件制定的,分级的基本程序有划分单元、确定危险指数、计算修正系数、计算固有危险指数、计算综合危险指数和划分危险等级等五个步骤。
(1)划分评价单元
按标准划分危险单元,危险单元的划分原则如下:
①按设备系统、生产装置及设施划分。设备系统、生产装置及设施是指生产过程中在实体和功能上相互联系的机械、设备、建筑物等,如高炉炉体、热风炉系统等。
②按独立作业的单体设备划分,如桥式起重机、堵渣机、电动泥炮等。
③按危险作业区域划分。危险作业区域是指完成一定作业过程、作业率高、危险单元间联系密切的作业场所。
该标准把冶金工厂(冶炼)分为炼铁厂、炼钢厂和公共部分等三块,公共部分包括安全管理和职工安全意识。按上述3种划分危险单元的原则分别列出炼铁厂、炼钢厂和公共部分和危险单元。
(2)确定每个危险单元危险指数
该标准认为系统危险程度具有累加性。单元的危险指数由事故发生概率、事故发生后的严重程度及涉及范围,事故发生时其能量逸散是全部还是部分、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坏额等影响因素确定。单元危险指数取值范围Rs为5~90。
(3)确定单元修正系数
按设备容量、设备结构特点、工艺操作方式、作业频率、作业环境、危险暴露程度等因素确定单元修正系数。修正系数以危险系数实测值为基准,当危险性增加时,其值大于1,危险性降低时,其值小于1。单元的第i项修正系数的取值范围Ci为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