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馋引发的悲剧,一瓶烟油引发的生死之争,家属起诉三方索赔51万
新疆,伊犁。伍某去吃烧烤的时候想喝酒,但是摊上并没有酒卖,于是他偷偷到隔壁饭店的库房拿了一瓶酒喝,结果拿到了存放在库房的烟油离世了。事后伍某家属状告饭店索赔51万。
一天晚上,伍某到刘某的烧烤摊上吃烧烤,吃了几串后他嘴馋想喝酒,但是刘某的摊子上没有酒卖。
这时候,刘某告诉伍某,他和隔壁的叶某是合伙做卖买的,对方卖炒菜他卖烧烤,两家的客人可以点对方的菜,只是各自收各自的钱,而叶某家有酒卖,伍某可以去买叶某的酒。
伍某听说后就起身去买酒,刘某说完后就去忙自己的事了,也没过多注意,不一会伍某紧着一瓶酒回来了,并邀请刘某一起喝,刘某因为有生意要忙,象征性喝了一口就忙自己的事去了。
刘某没想到,伍某这瓶酒并不是买的,而是他偷拿的。原来,伍某没有到叶某店里的柜台买酒,而是摸进了他的库房,从放酒的货架上随手拎起了一瓶就出来了。
好巧不巧,这瓶所谓的酒其实是叶某的一位朋友王某存放在他店里的一瓶烟油,不知道被谁放在了货架上。因为偷拿别人的东西,伍某心慌之下并没有细看,拎着这瓶烟油就出来了。
随后,他一边吃着烧烤,一边喝着这瓶所谓的酒,不知自觉一整瓶都下了肚。
结果第二天,伍某出现了很大的反应,家里人将他送去救治,也没能挽回他的生命。最终,经检查,伍某是因摄入过量丙二醇导致的离世。
伍某家人很疑惑,想到他头天出去吃过饭,就将怀疑的目光盯在了刘某的烧烤摊上。经过不断调查,最后确定伍某当天喝的根本不是白酒,而是烟油,于是他们要求隔壁饭店的店主叶某赔钱。
叶某感觉很冤枉,他辩解称,伍某又不是去他那买的酒,他去自己库房偷酒喝喝出问题了,怎么还能找自己赔钱呢?况且,这瓶烟油也不是他的,而是王某的,怎么着也轮不到自己赔钱。
不管怎么辩解都没用,最终,伍某家人将烧烤摊摊主刘某、饭店店主叶某、以及烟油的主人王某一起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万元。
一、首先,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他人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此案件中,伍某擅自进入叶某的库房,未经允许取走烟油,已构成盗窃罪。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烟油并非食品,且存放在库房中并未在市场上销售,因此不属于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范围。
但在此案件中,叶某作为饭店店主,应负责保管好店内物品,防止非法人员进入库房。
由于叶某未妥善保管烟油,导致伍某误将烟油当成酒饮用,叶某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此案件中,伍某因饮用烟油导致死亡,其家属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此案件中,伍某因盗窃烟油导致死亡,其家属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分析,叶某应承担30%的责任,赔偿伍某家属153000元。同时,王某作为烟油的所有者,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为王某将烟油存放在叶某的库房中并未进行标注,导致伍某误将烟油当成酒饮用,因此王某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经审理认为,伍某未经同意擅自进到叶某库房,并将烟油误当成酒饮用,自身应承担70%责任。叶某没有妥善保管烟油,承担30%责任,赔偿伍某家属153000元。
1.尊重他人财产:每个人都应尊重他人的财产权,不论大小。这是社会公正和和谐的基础。
2.诚实守信: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我们都应保持诚实守信的原则。这能够帮助我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并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
3.责任归属:我们应该公正地认定责任,不应将自己的错误推卸给他人。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4.安全意识:无论在何处,我们都应保持强烈的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
5.合作共赢:在处理与他人的关系时,我们应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这种方式可以带来最大的利益,而且可以维持和谐的人际关系。
6.法律意识:我们都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并遵守法律规定。这能够帮助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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