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时评热点精选

时评精选
1.公交车坠江事故 规则意识需要共同遵守
2.从“系父女不构成猥亵”看亲亲相隐
3.担当使命,勇做合格的时代新人
4.别让商业行为侵蚀校园
5.游客不文明要批评,景区工作也要改进

1、公交车坠江事故 规则意识需要共同遵守
近几日,重庆公交坠江事故始终牵动着人们的心。在11月2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相关部门公布调查结果,认定为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坐过站,要求停车但遭到拒绝,因此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互殴,最终导致车辆失控坠江。两人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
消息公布之后,互联网上呈现密集讨论,集中于悲剧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如何避免再现等话题。有人给出建议,应当强制为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安装隔离设施,对可能诱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当事人给予严惩,以儆效尤;也有人说,这一事件告诫所有人,绝不要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念头,行一小善说不定会拯救自己的生命……当然,不论措施是否可行,或者观点是否恰当,都反映出了当前社会对于加强培育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的强烈吁求,这不仅是构建一个良善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每一个个体提升自我生活境遇的必要条件。
法治社会,已经是当前的全民共识。但法治不能停留于纸面,更需内化为对法规、规则、秩序的普遍信仰与遵守。从此次坠江事故的起因以及今年舆论场上反复热炒的高铁占座等事件来看,规则意识的淡漠是最基本肇因,相关当事人的行为未能体现出足够的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而一时理智的丧失,付出的代价也是沉痛的。
我们同样应该观照当前的现实实践,相关纠纷的法治解决渠道是否通畅。以公交车一事为例,公车上乘客与驾驶员因为坐过站而互殴,中间争执细节尚有待核实,但是,既然已经产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为何公交车未选择停车解决纠纷?公交公司是否对这类行为进行预案准备并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搜索以往新闻,类似事件全国多个地方均有发生,其实理当在此之前引发警惕,并作出相关的机制安排,本次坠江事故更应当成为对类似行为进行梳理并规制的契机。
我们一方面要加大力度预防突发事件,同时也要明确,法律法规是人造物,它不同于自然法则的不可违背性,既可以遵守,也可以违反,这也意味着真正有效力的法律法规,既依靠强制力,也根植于其中的道德律令对人心的影响力。有观点认为,“在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社会成员的过界行为,极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攻击公交车驾驶员明显就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此,这件事对公众来说也当是一次安全教育,在公共场合,切不可放任戾气,对规则、对自己以及他者的权益需要充足敬畏。
当前中国社会的复杂程度前所未有,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各种纠纷和一些矛盾。在这个背景下,更需要明确相关社会机制和规则,需要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根植遵守安全底线的共识,唯有如此,才能营造出更有安全感的社会。
——光明日报

2、从“系父女不构成猥亵”看亲亲相隐
背景:“高铁上女童疑似被猥亵”事件再引热议。10月31日23时许,南昌铁路公安处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针对10月28日网传“G1402次列车发生疑似猥亵女童”视频引起媒体和网友关注一事,南昌铁路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调查,现已查明视频中当事人周某某(男,30岁)与小女孩(5岁)系父女关系,视频中周某某行为不够(应为“构”字)成猥亵违法。感谢广大网友对社会治安的关心。
钱江晚报发表戎国强的观点:“高度重视”而调查结果只有短短几个字:“周某某行为不构成猥亵违法”。公众对这一结论普遍表示不能接受,是有道理的,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其实,周在列车上对其女儿做了什么,有视频为证,无论调查不调查,事实无法否定。即便周某行为不是猥亵,那么是不是不当呢?有没有对周某提出劝告呢?如果连这么轻微的“处理”都没有,是不是太无视女孩的身心健康了?昨天上午,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下辖的女童保护基金会官方微博发表评论称,警方判断不构成猥亵,属于预料中,但拿到任何一个家庭里,这样的行为都不合适。这条微博经人民日报公众号转发,截至17时,阅读量超过18万。公众关心一个女孩,就是关心所有女孩,是关心人们共同的生存环境。即使是在父女关系中,五岁女童的人身权也不能受到侵犯。越是家人、亲人,越是要保护女孩的人身权,这才是符合人道的,也是符合法治精神的。遗憾的是,南昌铁路公安处对此事件的判断,与公众的认知相去甚远。令人担心的是,周某免于法律处罚,且受到公众的谴责,会不会拿女儿当出气筒,更加放纵自己的行为?
小蒋随想:“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出自《论语》。孔子认为,父子应相互隐瞒劣迹,“直”包括慈与孝。由此,引出“亲亲相隐”的观点。回到本例,会不会有人觉得,若是将疑似猥亵女儿的父亲“弄进局子”,是不厚道的?事发时,旁边两位女性亲属都没对该父亲的行径说什么,更没有阻止,外人介入是否“多管闲事”?上述猜测未必是瞎掰。南昌铁路公安处官方微博的措辞值得回味,首先证实“周某某与小女孩系父女关系”,然后紧接着说“不够(应为“构”字)成猥亵违法”。给人的感觉是,因为是父女,所以不算猥亵违法。周某某做了什么,视频记录明明白白,“妥与不妥”自在人心,这一关键证据反倒不被采纳,“以事实为依据”往哪里摆?换一个角度,如果是陌生男子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女孩“连亲带摸”,公安机关对事件的定性会不会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这之中,血缘关系是否成为定性的重要考量?不得不说,“亲亲相隐”本来就存在一定争议。何况,孔子说的“隐”,是针对一个父亲“顺手牵羊”,那个父亲没有侵害儿女。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亲,要是告诉孔子,父亲对女儿“动嘴动手”,孔子还会觉得“隐”是慈与孝吗?“半部论语治天下”要辨证审视,学习和借鉴儒家经典是有益的,却不能机械地理解,更不能不顾社会发展、无视现代法治。许多人难以接受南昌铁路公安的结论,有女童保护机构表示“任何一个家庭里,这样的行为都不合适”,值得执法部门深思。通过对个案的裁决,执法者应当向社会传递正确导向,令公众信服。遗憾的是,本例恐怕未能起到这样的效果。
——人民日报观-点频道

3、担当使命,勇做合格的时代新人
一百年前,毛泽东、蔡和森在长沙发起组织“新民学会”。学会的宗旨,先是“革新学术,砥砺品行,改良人心风俗”,后改为“改造中国与世界”。有立场,有抱负。作为那个世纪的“90后”,毛泽东、蔡和森肩负历史使命,寻找救国救民之路,展现了彪炳史册的奋斗风采。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主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置身于新时代,我们要走好新的长征路。我们这一代人的长征,就是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是国家梦、民族梦,也是每个中华儿女的梦。历史是不断向前的,要达到理想的彼岸,就要沿着我们确定的道路不断前进。实现中国梦,需要我们把自己的梦想融入人民实现中国梦的壮阔奋斗之中,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史册之上。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中国梦是历史的、现实的,也是未来的;是我们这一代的,更是青年一代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
毋庸赘言,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色,每代青年群体遇到的问题不同,但都难免焦虑,这很正常。当年,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西梁家河当知青之初,也有困惑和彷徨,有焦虑与烦恼。他在一篇回忆文章中说:“15岁来到黄土地时,我迷惘、彷徨”。但他22岁离开黄土地时,已经有了坚定的人生目标,充满自信。究其因,7年上山下乡的艰苦生活对他的锻炼很大,最大的收获有两点:一是让他懂得了什么叫实际,什么叫实事求是,什么叫群众。二是培养了他的自信心。
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行者行不果。从“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国家”,到“为中华崛起而读书”,再到“欲求中国民族的独立解放,决不是哀告、跪求哭泣所能济事”……革命先贤肩负使命,用奋斗定义了使命的深刻内涵。只有进行了激情奋斗的青春,只有进行了顽强拼搏的青春,只有为人民作出了奉献的青春,才会留下充实、温暖、持久、无悔的青春回忆。现在,青春是用来奋斗的;将来,青春是用来回忆的。不辱使命,不负所托,在人生征途上做最好的自己,这就是新时代青年所应具有的气质和风范。
新时代,新气象。如果说“茫茫大陆起风云,举国昏沉岂足云”是那个年代青年的心声,而在新时代,建立新的功业则是新青年的使命。今天,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无比广阔的时代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在这种时代背景中,青年一代只要担当使命,开拓创新,不仅可实现人生出彩,也能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应有的力量。
担当使命,勇做合格的时代新人。青年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做时代新人首先要扣好人生的“扣子”,走正确的人生之路。做时代新人,就要有理想,有梦想,在中国梦的引导下,将自己的个人梦、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做时代新人,就要以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为己任,胸怀理想、志存高远,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并为之终生奋斗。
“我衷心希望每一个青年都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辱时代使命,不负人民期望。”习近平总书记如此期许。当代青年建功立业的舞台空前广阔、梦想成真的前景空前光明,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为了理想能坚持、不懈怠,才能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人生。期待我们的青年都用担负使命,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民族复兴铺路架桥,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人民日报-观点频道

4、别让商业行为侵蚀校园
基础教育启迪心智、塑造人格,一旦商业元素过度介入,就会扭曲教育的本质,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正因如此,我国广告法规定,除公益广告外,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立法的目的,就是要杜绝任何商业行为侵蚀校园。
近些年的“进校园”活动中,商业活动打擦边球,甚至伪装成公益活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更污染校园风气。清除这些灰色地带,营造清洁的校园环境,需要严格细致的管理,需要校园中每个人的参与,更需要外部商家明确底线。多方携手,才能为孩子创造健康成长的空间。
——人民日报

5、游客不文明要批评 景区工作也要改进
杭州滨江一片网红粉黛花海,美得令人窒息,可惜景区开放没几天,这片花海就被蜂拥而至来拍照的人们踩踏,成了狼藉之地。引进花海的西湖文旅集团不得不把这片花海收割掉了事,但为培植这片花海所投入的资金没法一起收割,只能“报亏”了事。
此事在网上曝光后,引发舆论一片谴责。那些慕花海之名而来的旅游者,在欣赏美景的同时却对美景毫不爱惜,仅仅为了拍出好看的照片,一拨又一拨游人在花丛里跳跃、躺卧、打滚。更有一些视频网站的主播把花海当作了直播背景,在里边走来走去喋喋不休。柔弱的花草哪里禁得住这样的折腾,大面积地折断、倒伏,成了一片片槁草。对于这些缺乏公德心的游客和视频直播,确实应该提出严肃批评。
随着百姓生活水平提高,旅游度假已经成为人们满足温饱之后提升生活质量、陶冶情操的一个重要内容。一些景区为了让游客得到更好的享受,从国外引进一些具有观赏价值的花草种植,也是为了让游客不出国门就能领略到异国风光,提升当地旅游品质。但是,如果游客的文明素质未有相应的提高,就会出现欲益反损的情况。游客在尽情地观赏花海的时候,无视景区的规定,仅仅是为了拍一张让自己满意的照片,随便闯入花地,任意踩踏花草,将一个美丽的风景区糟蹋得满目疮痍,非但得不到情操的陶冶,倒是在把自己粗野的一面“发扬光大”。
类似杭州滨江这片网红花海的遭遇,并非是第一例。最近一段时间,已发生过多起地方打造的网红景观抵不住如潮涌来的游客的摧残,最终夷为平地的新闻,这表明仅仅依靠对不文明行为的批评,可能很难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注意到的是,当游客面对美景时,他们需要进入这个景观,实现身体与景观的合一,得到身心的放松,很难说这不是一种合理的需求。但这种网红景观大都忽视了游客的正当游需求,硬性规定游客只能远观而不能与花草亲密接触,这不仅违反了人的天性,事实上也管不过来。很显然,这种网红景观美则美矣,如果不能从游客最自然的需求出发,即使把景观围起来禁止游客进入,也是没有多少生命力的。
因此,在最近密集出现的网红花海遭踩踏的事件中,那些不文明的游客固然需要批评,景区也应该反思自身在景观建设上的不足,积极改进有关的设施,满足游客个性化的旅游需求。据悉,杭州的这块花海在“沦陷”以后,建设者西湖文旅集团并没有一味地指责游客,而是看到了自己在市场服务方面所存在的欠缺。这家集团准备在明年扩大引进花草种植范围的同时,在花草景区中增设游客人行步道,建设围栏,同时增加巡逻人员。应该说,这是一种值得点赞的态度,在规范有序地管理好游客游览秩序的同时,也为满足游客的合理需要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不过,即使景区改进了相关设施,为游客与花草亲密接触提供了便利条件,仍然需要游客在游览中遵守文明秩序。景区是公共场所,这就需要游客遵守公共秩序,不能像在家里一样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游客依然无视景区规定,任意踩踏花草,甚至在花海里躺卧打滚,景区提供再好的设施也是无济于事的。这种肆意破坏公物的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法律,因此,除了景区加强监管、劝阻以外,法律也应该行动起来,对个别“害群之马”给予处罚,为广大游客打造出舒适、安全、文明的旅游景区。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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