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思想辞典 C委员会

委员会(councils)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生中,只有一次运动预示了20世纪的工人委员会和苏维埃,这就是巴黎公社。象后来的运动一样,巴黎公社也是自发产生的,并代表了大众权力的极端民主形式,马克思称赞它为革命运动开创了一个新阶段。 第一个苏维埃是1905年10月在圣彼得堡建立的。它虽然只具有地方色彩,而且存在的时间也很短,但参与建立的主要人物之一托洛茨基认为它在1905年的革命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托洛茨基说:苏维埃把工人群众组织起来,开展政治罢工和示威,武装工人并保卫人民不遭集体迫害。他断言苏维埃是一种“真正的民主形式”,因为它不象大多数西方民主政体那样有什么上下议院。它避免了职业上的官僚主义,选民有权在任何时候罢免他们的代表。它是以工厂中的工人阶级为基础的,它的权力实际上是“萌芽中”的工人政府。 尽管苏维埃在1917年革命中显得十分重要,但无论是列宁还是托洛茨基都没有写过一篇总的理论文章来把它作为一种政治组织形式加以论证。特别是列宁,从比1905年广泛得多的基础上,把苏维埃看作似乎是一种可以实现夺取政权和摧毁资产阶级国家的手段。但由于苏维埃当时受到了孟什维克的影响,列宁撤回了“全部政权归苏维埃”的口号,并寻求其它的组织手段——比如比较窄的仅以雇佣工人阶级为基础的工厂委员会——去实现自己的目的。在所有这些策略的变化中,列宁关注的是强调摧毁资产阶级国家的必要性,并寻求一种能取代资产阶级国家和指导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的国家形式;而在这一争论中,列宁认为自己只是重申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比如《国家与革命》(1917年)基本上就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的重新肯定。在1917年9月和10月,随着苏维埃恢复其革命性,列宁才把它看作是新型的国家政权的体现。在1917年革命前的最重要的一篇论文《布尔什维克能保持国家政权吗?》(见“参考书目”⑨)中,列宁宣布苏维埃是新型的国家机构,“它有工农武装力量,并且这个武装力量不是象过去的常备军那样脱离人民,而是同人民有极密切的联系……”(《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2卷,第308页)。他强调指出,这种国家机构比以前任何国家机构都民主得多,因为它能阻止职业政治家的官僚主义的滋长,它能把立法的职能和执行的职能授予选出的人民代表。同无政府主义者和工联主义者相反,列宁极力主张苏维埃政权实行集中制。 在整个1917年革命过程中,托洛茨基对苏维埃问题的看法虽与列宁有相同之处,但他却把这一期间存在的局面看作是一种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或者是资产阶级将主宰旧的国家机构,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只对国家机构作些枝节性的改变,在这种情况下,苏维埃将最终被摧毁。或者是苏维埃成为新型国家的基础,这将既摧毁旧的政府机构,又摧毁旧的政府机构为之服务的那些阶级的统治。夺取政权之后,列宁则经常强调苏维埃政权与资产阶级民主的不可调和性,认为前者是工人阶级政权的直接反映。因此,在赢得苏维埃中的大多数(包括左翼社会革命党人)之后,列宁就解散了立宪会议,并为这一步骤进行了辩护,说苏维埃与资产阶级国会相比,是更高级的民主形式。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见“参考书目”⑩)一文中,他又为区分两种类型国家的另一个标准提供了依据:“苏维埃民主制即目前具体实施的
无产阶级
民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就在于:第一,选举人是被剥削劳动群众,排除了资产阶级”(《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4卷,第183页)。 在工人委员会的问题上,列宁和托洛基茨代表了极端左翼的立场,但在1918年后席卷中欧和西欧的、工人委员会在其中起着很大作用的革命浪潮中,他们的观点就不怎么流行了。这一期间,出现了另外两种政治立场。由德国的艾伯特和柯亨这样一些人所代表的是右翼立场,他们两人同马克思主义联系甚少,认为委员会只是临时行使职权的机构,一旦建立了议会民主机构,就应加以取消。最具代表性的马克思主义立场是考茨基和阿德勒这样一些“中派”人物的主张,他们力图把上述两种极端的立场调和起来。在《无产阶级专政》(见“参考书目”⑥)一书中,考茨基虽然承认苏维埃是我们时代的最重要的现象之一,但他又强烈地反对布尔什维克解散立宪会议,反对他们力图把苏维埃理解为政府机构,因为苏维埃到那时为止一直是阶级的战斗组织。他特别严厉地批评了把资产阶级成员排除在苏维埃之外的做法,理由是这在德国将意味着要剥夺许多人的权利;同时排斥的标准是很不明确的;而且排斥反对者势必妨碍无产阶级的政治阶级意识的形成,因为这会使无产阶级得不到任何政治斗争经验。最后,他认为布什维克建立的苏维埃必将成为无产阶级内部的一党专政。 以上提到的所有的作家,都是从直接的政治问题入手来考察苏维埃形式的,而葛兰西则对委员会的性质作了较多的理论分析,虽然这种分析有时带有乌托邦思想的倾向(见“参考书目”⑤)。他对委员会同其它无产阶级的组织形式的关系也进行了思考。工厂委员会(葛兰西把它等同于苏维埃),不仅是进行阶级斗争的组织,而且也是“无产阶级国家的模式。无产阶级国家机构固有的一切问题都是工厂委员这种组织所固有的”(见“参考书目”⑤)。要把这些机构连结起来,并使之纳入一个高度集中的权力等级制中,就必须创造一种真正的工人民主制,准备取代资产阶级的一切行政和管理的主要职能。其它的无产阶级组织形式都不能适应这一任务。工会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形式,不可能接替管理那种社会,它们是资本主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基本特征是竞争,而不是共产主义的,因为它们所组织的不是作为生产者的工人,而是出卖商品劳动力的雇佣工人。 工人委员会(相当于苏维埃)具有政治的方向,应将它同工厂委员会(相当于劳动委员会)相区别,工厂委员会关切的是各个个体工厂的经济管理。它主要被看作是实现“工业民主”的工具。这是包括悉尼·维伯和G.D.H.科尔这样一些非马克思主义者和科尔施及鲍威尔这样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在内的形形色色的思想家们所主张的概念。鲍威尔的观点如下: “成立了工厂委员会,我们就在工厂中实现了君主立宪制。合法的统治权就由象世袭的君主那样支配企业的老板与起议会作用的工厂委员会共同分享。超越了这一阶段,就可迈向共和制的工业政体。老板消失了,对工业的经济指导和技术指导就委交给管理委员会”(见“参考书目”③)。伦纳则揭露了上述看待工厂委员会政治前景的乌托邦观点中所固有的困境(见“参考书目”⑪)。他指出建立在工厂委员会基础之上的民主只能代表有限的和局部的共同利益,而不同阶级或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只能用政治手段——即政治民主而不是用委员会的专政来解决。因此,他认为经济民主是对政治议会民主的补充;工厂委员会只是经济民主的一种形式,这种民主在英国已经通过其它的形式(如合作社、工会等)取得了成功。 在中欧的革命失败以及苏维埃在苏联的重要性下降之后,就很少有理论作品探讨委员会的意义了。只有荷兰的潘涅库克的国际共产党人和马蒂克的委员会共产党人团体例外,后者跟科尔施有联系。这两个团体认为委员会在政治革命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这种作用比以前任何理论家所认为的都要大,它们还把苏维埃政权看作是革命胜利的标志。因此,它们批评苏联没有维持委员会的权力。它们倾向于把委员会看作是特殊的工人阶级政权形式,看作是一种不应使其服从革命政党指示的自发的工人阶级组织形式。 (PGO)
参考书目
① 麦克斯·阿德勒:《民主制和议会制》,1917年德文版。 ② 奥斯卡尔·安威勒:《苏维埃——俄国的工农兵委员会(1905—1921年)》(1958),1974年英文版。 ③ 奥托·鲍威尔:《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1919年德文版。 ④ 谢尔治·布里西安纳:《潘涅库克与工人委员会》,1978年英文版。 ⑤ 安东尼奥·葛兰西:《政治著作选集(1910—1920年)》,1977年英文版。 ⑥ 卡尔·考茨基:《无产阶级专政》(1918),1919英文版。 ⑦ 卡尔·科尔施:《工厂委员会的劳动法》,1922年德文版。 ⑧ 同上作者:《社会论文集》,1969年德文版。 ⑨ 弗·伊·列宁:《布尔什维克能保持国家政权吗?》(1917),1964年英文版。 ⑩ 同上作者,《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1918),1965年英文版。 ⑪ 卡尔·伦纳:“民主和委员会制度”(1921),载博托莫尔和古德合编《奥地利马克思主义》,1978年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