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简释》1.14 社会形态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4、社会形态[i]
社会形态[ii]是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的总和。社会经济形态这一概念,既包括社会生产关系,即人们的经济关系,也包括社会的政治、法律等关系和人们的其他的全部精神生活。
为社会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人类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性质,人们的全部社会生活的面貌。斯大林说:“社会的生产方式怎样,社会本身在基本上也就会怎样,社会的思想和理论、政治观点和政治制度也就会怎样。”[iii]
每一种社会经济形态都是处在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之中,这种发展和演变的过程,服从于不以人们意志和意识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iv]。
历史上已知的有五种社会经济形态:即原始公社制度、奴隶占有制度、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5页。
[ii] 社会经济形态。
[iii] 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709页。
[iv] 包括每个社会所特有的经济规律和一切社会所共有的经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