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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2021西安交大/军事科学院博士招生信息发布!

2020-10-13 16:27 作者:同学们好我是Kate老师  | 我要投稿



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日期:2020-10-10       点击数:5364


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交通大学(学校代码:10698)是一所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艺等10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兴庆、雁塔、曲江和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四个校区。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以“国家使命担当、全球科教高地、服务陕西引擎、创新驱动平台、智慧学镇示范”为目标,在4个领域上建立了8大平台、29个研究院和300多个科研基地,服务于学校研究生培养。为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规模及方式

2021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500名(不含专项计划,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含各类专项)、各学院(部、中心)直博生和资格考核转博人数、普通招考生源及绩效计划等情况在录取阶段调整各院招生人数。

学校博士生招生采用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三种招生方式。其中,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硕博连读实行资格考核选拔,直接攻博通过推荐免试选拔。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制定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公布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具体要求:

1.已获硕士学位(国内普通高校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符合以下条件可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三)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本人排名前三);报考经济类、管理类的考生,还应具备高级职称及较好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实践水平。

3.报考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即学科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专业)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所报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或所报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应届硕士研究生;其他医学硕士学位获得者,需具备在市级以上医院报考专业三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历。

(2)获得国家颁发的报考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

4.其他有关具体条件请参见报考学院(部、中心)的实施细则。

三、网上申请报名

时间: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10日。

网址: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2021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向学院(部、中心)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其他材料见学院实施细则),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手工填写);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等),具体按学院(部、中心)要求提交;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承担科研情况简表;

(7)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须在加试前取得;

(8)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10)各学院(部、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审查

1.学院(部、中心)对申请者按照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按照学院(部、中心)的要求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核

考核过程主要包括:材料评议、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三个环节,考核工作由学院(部、中心)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和考核时间按照各学院(部、中心)公布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执行。

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加试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持境外学位考生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与学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八、相关费用

1.学费

2021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万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协议执行。

2.资助体系

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学校累计资助时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均不超过4学年,直博生不超过5学年。超出学校资助期限后,如需继续在校学习,博士生可向导师申请资助。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九、住宿

1.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公寓住宿,住宿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处每年公布的标准执行。

2.学校在满足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住宿需求的前提下,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施行申请住宿制,住宿费标准按照协议执行。

十、入学时间

2021年9月。

十一、其他说明

1.学院(部、中心)依据年度招生总计划,根据接收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资格考核)人数调整普通招考的招生计划。考生须及时与学院(部、中心)联系确认当年招生计划。

2.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依据《2021年推免生接收章程》执行,本校信息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3.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资格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报名和考核要求详见学院(部、中心)通知。

4.各类专项计划参见各相关招生简章。

(1)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专业类别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详见“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2)我校与中科院西安光机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14名。

联合培养学科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物理学;我校参与联合培养导师名单见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栏目下“联合培养”后所列导师。

拟报考本次联合培养的考生,请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流程进行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研究方向栏须选择为“联合培养”,最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联合培养的详细内容,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

(3)2021年“交叉培养”项目24个,目录中研究方向标注为“IDT”。该项目学生入学后的培养、学位和奖助等均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5.我校每年选拔部分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提前进行相关准备。

6.招生目录中有合作导师的招生方向,考生选择主导师报考,合作导师不独立招生。

7.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8.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请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或录取阶段发现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须配合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及时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9.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10.本校不举办任何入学考试辅导班,不出售历年入学考试真题。

十二、招生咨询


官网链接:http://yz.xjtu.edu.cn/info/1084/2793.htm



军事科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公告

各位考生:

  自2021年起,军事科学院非军事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均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军事学学科仍然采取普通招考方式招生,现将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我院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和教育部计划,各学科招生人数待上级正式下达后另行公布。

  其中,军队计划限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委任制文职人员报考;教育部计划限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地方在职人员报考。

  招生学科及批次

  我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为生物学、兵器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力学、土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兽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药学等11个学科。根据各招生单位及不同学科实际,我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分别于2020年秋季、2021年春季组织两批次招生,具体招生学科及批次如下:  

  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请至研招网或“军科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查询。根据军队有关政策,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能报考我院生物学、药学和军事学学科(不含军队指挥学一级学科下的军事运筹学、军事后勤学一级学科下的后方专业勤务)博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拥有中国国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录取,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拥有中国国籍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军队,愿意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军队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经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批准,出具《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军队在职干部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报考须经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持《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录取前须经军队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委任制文职人员有关要求同在职干部;地方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5.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适应博士研究生阶段培养需要。

  6.申请人还应符合当年国家、军队及我院关于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其他政策规定。

  ★(二)申请人近五年学业能力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也可是第二作者,但第一作者须为申请人硕士导师)发表或录用1篇与申请学科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

  2.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具体以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排名为准;

  3.参加重大项目(任务)做出重要贡献,获得我院所申请学科及相近学科当年上岗博士生导师3人以上特别推荐。每名上岗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特别推荐1名申请人;

  4.获得1次战区级以上(含大单位)优秀指挥军官(优秀参谋/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或二等功以上奖励;

  5.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符合申请学科相关要求。

  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及需求,申请人在满足上述学业能力水平条件基础上,还应满足各招生单位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中明确的其他报考标准条件。

  申请流程

  以下环节均为第一批次招生(2020年秋季组织)时间及要求,第二批次招生(2021年春季组织)具体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10月27日,报名地址: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请各位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记住生成的报名号。如有多个报考信息的,请在确定的报考志愿备注信息栏注明“以此报名信息为准”,如无备注,将以最后一个报考信息为准。

  ★(二)提交材料

  已报名的考生须准备如下证明材料,并于10月29日前邮寄至相应招生单位。

  1.《军事科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经报考导师审核的个人自述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4.身份证件及审批材料。其中,应届军人硕士需提供学员证、有效身份证件、《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表》报名;军队在职干部提供军官证、有效身份证件、《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报名;应届地方硕士毕业生持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往届地方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5.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在入学时交验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获得境外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6.加盖毕业院校业务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仅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提供),应届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目录;

  8.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奖励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9.外语能力水平证书(证明);

  10.现役军人考生需提交由师(旅)级单位出具的本年度体能考核达标证明;

  11.其它能够证明考生学业及科研能力水平的材料。

  材料寄送截止后,各招生单位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主要核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是否齐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注意:为避免丢失,请考生务必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或顺丰邮寄报考材料。无论录取与否,邮寄的报考材料恕不退还。

  ★(三)材料审核

  各招生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将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围绕申请人知识结构、专业基础、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查并给出成绩。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各招生单位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按学科招生计划120%~200%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预计11月上旬,公布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请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于11月14日前登陆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入学水平测试

  11月15日下午3:00~5:00,统一组织入学水平测试,科目为英语,考试地点为研究生院太平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院,持准考证进入南门),具体考场请见准考证。

  ★(五)综合考核

  11月16日~18日,各招生单位组织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知识背景、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语听说水平等进行综合考核,包含专业基础、科研潜质、外语听说三部分内容,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灵活运用程度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综合考核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各招生单位实施细则、通知为准。

  综合考核前,各招生单位将组织资格复审,需查验:

  1.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员证、身份证)。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学员证及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还需查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无法提供学位证书原件,且未通过网上学位认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含海外学历学位)。

  ★(六)体检

  11月14日~16日上午,考生自行赴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原第302医院)体检,体检当天需空腹,相关费用自理。报考军队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报考教育部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和我院辅助检查项目要求,辅助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尿毒品检测、肺结核、心理检测以及其他需要检测的传染性疾病和隐匿性疾病。

  


  录取办法

  ★(一)各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最终考核成绩及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人最终考核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外语入学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加权计算得出,其计算方法为:最终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外语入学水平考试×10%+综合考核成绩×60%,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材料审核低于60分者、综合考核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背景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根据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限额有关规定,每名导师年度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含博士、硕士),如录取人数超过限额,由招生单位结合申请人意愿在本单位相同学科中进行调整,不服从调整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监督公示及异议处理

  拟录取结果预计于11月下旬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考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由院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招生单位进行复议。

  招生期间,院招生办公室将进行巡查监督,设置监督电话010-66314088,受理申请人意见反馈及投诉。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学术权力情况的导师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军队和军事科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现役军人参加复试时应提交师(旅)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最近一次体能考核达标证明。

  ★(三)本次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于2021年春季入学。

  ★(四)时间及安排如有变动,以各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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