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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2021年北医/协和/浙大/交大发布

2020-09-29 19:21 作者:同学们好我是Kate老师  | 我要投稿

汇总一下近期部分高校的最新招生信息

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0-09-25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术学位(专业代码非“105”开头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一类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开头的专业及研究方向),以培养临床医师、口腔医师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和临床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

 

三、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药学、公共卫生应用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本科起点推荐免试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3.校内硕博连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医学部有关规定申请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基本学习年限为2+4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3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3年。

 

四、选拔方式

1.申请-考核制。

2.推荐免试:招生对象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及与接收办法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推免直博生应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流程,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荐免试系统的信息为准。推免直博生不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3.医学部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者,按照医学部相关规定和学院考核办法进行。

 

五、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还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3.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必须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硕士学位);报考时已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成绩)。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能报考。

4.本校在学高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5.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6.“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研究生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iBT)成绩90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2)GRE 成绩305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3)GMAT 成绩600 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考试合格(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40 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6)IELTS(A类或G类)6.5 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7)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及以上;

(8)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但需同时具备: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标准)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

(3)须在全国统计源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六、“申请-考核制”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申请学术学位考生(专业代码非105开头)应在2020年10月14日中午12:00至12月4日中午12:00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申请时间为10月14日中午12:00至11月1日中午12:00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且必须于2020年10月8日-10月14日在医学部研究生院网上(http://grs.bjmu.edu.cn/yjs/jump/bsbm)报名参加 “2021年医学部(申请-考核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考核笔试”(以下简称“临床考核笔试”),具体报名办法查看报名网页说明。

北大研招网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200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因个人信息造假、信息填报错误等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和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考生请务必对照《202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 “医学部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中推免直博生拟录取情况(登录 http://yjsy.bjmu.edu.cn/-招生录取-录取信息)报考。

特别提示:

(1)临床考核笔试通过者(两门笔试成绩均≥60分)方可获得学院申请资格。临床考核笔试将于2020年11月7日进行,临床思维和临床技能考核将在学院复试时进行,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动态网页通知和各学院招生细则要求。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的考生应按照《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要求,于11月1日12:00前完成报名、缴费,否则取消参加临床考核笔试资格。

(2)报考前请认真查看招生专业目录并核对10月中旬公示的推荐免试拟录取名单。

(3)凡考生错报已完成推免直博生招生计划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学院可作不予复试处理,学院也可根据生源情况,对考生报考志愿在本学院范围内按照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调整,考生应服学院安排,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医学部博士研究生者只能报考医学部内一个学院中的一个专业,同时报考两个志愿及以上的报名无效。

2.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 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 页和第3 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yjsy.bjmu.edu.cn/zslq/bgxzyjs/index.htm,【招生】第15项);

(7)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yjsy.bjmu.edu.cn/zslq/bgxzyjs/index.htm,【招生】第14项);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9)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10)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报考学院招生细则,链接见附件)。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材料不真实者录取资格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材料的寄送时间和地址请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细则链接见附件,链接将陆续更新。

 

七、“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

经申请学院初审合格后,考生可参加复试考核。

1.业务综合能力考核: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学院组织业务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笔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在考核中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操作技能、英语水平、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通过临床考核笔试。

申请学院组织对考生的临床技能、临床思维、申请材料、学科背景、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学院组织的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思维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上述考试、考核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考核制”招生复试安排和具体办法请注意关注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和各学院通知。

 

八、录取

北京大学医学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考生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经考核后各学院按照本学院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中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各学院的拟录取名单须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按照北京大学分配名额录取。

拟录取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提交本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对于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九、入学与体检

医学部研究生院预计于2021年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书面向学院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学部指定医院(机构)进行身心健康检查。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 元/学年/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5000 元/学年/生。

 

十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生科研创新,医学部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工作网页《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简介》及奖助金相关文件。(网址:http://yjsy.bjmu.edu.cn/xssw/zjzg/zcwj33/index.htm)。

 

十二、转档与就业派遣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医学部,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医学部,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公费医疗,毕业后派遣回原单位,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或者更名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原单位出具材料,学校协助办理在学期间档案转递手续。

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三、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等资格。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及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五、招生咨询

1.考生需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bjmu.edu.cn),查看招生相关信息。

2.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802337

监督电话:(010)82802338

咨询邮箱: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328 房间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91

3.各学院联系方式请见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录取-联系我们 栏目。

 

十六、其他事项

1.医学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包含“推免直博生”和“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

2.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如 2021 招生年度上级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医学部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官网链接:

http://yjsy.bjmu.edu.cn/zslq/zsjzjml/215374.htm



官网链接:

http://graduate.pumc.edu.cn/zsw/info/1004/1165.htm


2021年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日期:2020-09-22    访问次数:10725次

1、”信息+X“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2021年)招生简章
2、“文科+X”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专项计划(2021年)招生简章
3、“农学+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2021年)招生简章
4、“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平台”(2021年)招生简章
5、“工学+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2021年)招生简章
6、“理学+X”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2021年)招生简章


该专项招生计划鼓励医学与信息专业跨学科研究,培养综合型人才。

 官网链接:

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9436&object_id=218947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0-09-27  点击数:1929


一、招生规模和学习形式

为深化博士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拟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320名左右,其中全日制200名左右,非全日制120名左右。最终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规模适当调整。基本学习年限均为4年。

二、招生学院和招生领域


招生学院

招生领域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交通运输(086100)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机械(085500)

能源动力(085800)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085400)

能源动力(0858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与化工(08560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085400)

化学化工学院

材料与化工(085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与化工(085600)

航空航天学院

机械(085500)

三、选拔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采用“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选拔方式,择优录取。“硕博连读”选拔方式仅面向“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


四、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体检要求。

4.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新TOEFL ≥ 90分,IELTS ≥ 6.0分,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50分。

5.申请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面1、2、3、4条中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本校在读二年级(第二学年春秋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合格,学分及平均绩点已满足学校和学院对硕士生毕业的相应要求,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

(3)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6.申请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面1、2、3、4条中的要求;

(2)一般应获得硕士学位,且须硕士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工作6年以上。要求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主持承担过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或实质参与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或2021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请查阅学院的通知,根据学院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务请考生注意学院规定的申请时间)。

2.学院组织“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3.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4.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六、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复试时携带原件。

2.硕士生成绩单,复试时携带原件。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一封必须是硕士导师,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6.其它获奖证明以及所报院系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7.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七、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50元,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八、录取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分别在2021年1月底前和6月底前在网上公示两批次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可于2021年春季(4月)或秋季(9月)入学。

九、体检

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在学习年限内,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标准见上海交通大学财务计划处网站公示。

十一、学生住宿

1.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二、就业

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录取为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是非定向生,录取为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是定向生。非全日制定向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十三、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说明

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将采取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需实质参与到和所报考领域相关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重大工程技术研究项目中,选题来源企业或者研究项目的实际问题。

十五、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34206123

Email:yzb-bs@sjt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发布日期:2020-09-27  点击数:6155


一、招生规模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2800名左右(含医学院),录取时根据学校发展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名额,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形式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除少数专项计划外),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详见《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其他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医学院为3年)。

三、选拔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等与推荐免试硕士生相同,详见《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实施办法》。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我校直博生,可优先录取。

四、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要求。

4.外语水平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医学院的申请者须参加“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新TOEFL ≥ 90分,IELTS ≥ 6.0分,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50分。

不符合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外语水平要求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报名,选择参加2021年3月13日举行的“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符合要求者可进入院系申请考核的后续流程。

5.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面1、2、3、4条中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3)录取为全日制的博士生须辞职且全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6.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面1、2、3、4条中的要求;

(2)本校在读二年级(第二学年春秋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合格,学分及平均绩点已满足学校和学院对硕士生毕业的相应要求,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7.学院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或2021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报名截止时间请查阅学院的通知,根据学院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务请考生注意学院规定的申请时间)。

2.学院组织“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3.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5.拟录取博士生可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

六、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在网上提交,是否需要寄送纸质版详见院系要求)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下载),复试时携带原件。

2.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复试时携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其中一封必须是硕士导师,推荐专家通过系统提交。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原件。

5.身份证,复试时携带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9.报考院系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七、报名费用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250元,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确认提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直博生者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八、录取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分别在2021年1月底前和6月底前在网上公示两批次的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可于2021年春季(4月)或秋季(9月)入学。

九、体检

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1. 学费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在学习年限内,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见上海交通大学财务计划处网站公示(http://gk.sjtu.edu.cn/Data/View/1515);医学院具体收费标准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教育收费公示(https://www.shsmu.edu.cn/xxgk/info/1077/3994.htm)。

2. 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上海交通大学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津贴等。

十一、学生住宿

1.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二、就业

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拟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十三、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说明

1.医学院招生简章及相关政策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定于2021年3月13日上午举行。

3.申请“少民骨干计划”的博士生由于名额有限,将由学校在2021年4月底统一组织评审后决定进入各学院的申请考核流程名单,请及时关注。

4.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参考书籍和复习资料。

6.若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7.学籍和学位认证:

(1)学位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位认证报告”;

(2)学籍认证报告: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十五、联系方式

1.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34206123

Email:yzb-bs@sjtu.edu.cn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

2. 上海交大研究生院医学院分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3068810

Email: yzb@shsmu.edu.cn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www.shsmu.edu.cn/yjsy/zsgz1.htm


官网链接:https://www.shsmu.edu.cn/yjsy/info/1052/41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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