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练习 | 伍尔夫《技艺》(Craftsmanship)
本文是1937年4月29日,弗吉尼亚·伍尔夫在英国广播公司(BBC)发表的一篇演讲,后来收入散文集《飞蛾之死》(1942)。伍尔夫在文中抒发了自己对词语和写作的理解,深得我心。
第一次尝试做文学类文本的翻译,因为懒、完全不会,可能也因为对自己的要求比较高,所以以下四千余字的译文竟花了半个多月才完成。不足之处自然会有很多,恳请读者不吝斧正。(有鼓励当然也不用吝啬呀orz)

本系列演讲的题目是“词不达意”,而今天这一场谈话又叫做“技艺”。我们自然会认为主讲人想要讨论的,是用词的技巧、作家的技艺。但是,把“技艺”一词用在词语上,总是显得有些别扭、不够恰当。在这种困境中,我们常常求助于英文词典,词典却只证实了我们的怀疑。它说“技巧”一词有两重含义:一方面,它指用坚实的物料制作出有用的东西——比方说,茶壶、椅子、桌子;另一方面,“技巧”一词又意味着劝诱、机变、诡计。我们对词语尽管知之甚少,但是有一点却还是知道的,那就是词语永远做不出任何有用的东西;而且,只有词语能够说真话,词语也只会说真话。因此,把技巧和词语放在一起讨论,其实是结合了两个不相般配的概念,这桩婚事所能产下的后代,只会是那种适合放在博物馆的玻璃罩子下展出的怪胎。于是,这场谈话的题目立刻就得被换掉,换成别的,譬如说,“词语漫谈”。一场谈话要是刚开头就这样被打断了,一定会像一只脑袋被砍掉的母鸡一样,绕着圈子乱跑,直至死去——那些杀过鸡的人都是这么说的。本次无头的谈话也就必然会绕着这样的圈子来展开。那么,让我们从这个说法开始吧:词语毫无用处。这明显得几乎无需证明,因为我们所有人都能觉察到这一点。在伦敦乘地铁的时候,譬如说,当我们站在站台上等车,在我们面前,一块彩绘的告示牌上,写着几个大字“经过罗素广场”。我们看着这些词语;我们默念它们;我们尝试把这个有用的事实铭记于心;下一班列车将会经过罗素广场。我们踱着步子,一遍又一遍地念道:“经过罗素广场,经过罗素广场。”念着念着,这些词语却模糊了、变样了,而我们听见自己在说:“逝去了,世界说,逝去了……树叶会枯萎,树叶会枯萎了飘落;水汽凭哭泣,把重负卸落到大地;人来……”*然后我们惊醒,发现自己已经身在国王十字。
*注:前半句语出Christina Rosetti的诗歌《Passing away, Saith the World》;后半句化用丁尼生的诗歌《Tithonus》,参考了黄杲炘的翻译。
又譬如说,在火车车厢内面对着我们的是这几个字:“不要探身窗外。”乍一看,它们表面的、实用的那层含义再清楚不过。但是,一旦我们久坐在车厢内看着这些词语,它们就模糊了、变样了,我们不禁念道:“窗,没错,窗——窗扉下的大海浪花险恶,在失掉了的仙域中。”*不等我们回过神来,我们已经探身窗外了;我们在寻找在异邦的谷田里独自垂泪的露丝。这样做的代价是二十英镑或者一命呜呼。
*注:语出济慈《夜莺颂》,参考了穆旦的翻译。在该诗节中,济慈运用了《旧约·路得纪》中路得(Ruth,即露丝)在异乡拾麦穗的典故。
这就证明了(如果需要证明的话)词语在实用性上几乎毫无天赋。假如我们逼迫它们违背自己的天性而变得有用,我们就会尝尽被它们误导、愚弄,甚至是为了它们而掉脑袋的苦头。我们常常这样被词语愚弄,而词语也常常表现出自己厌恶被用于实用,自己的天性不是表达单一的含义,而是同时指向千百种可能——它们一再这样表示,终于,我们开始直面这一事实了。我们开始发明一种新的语言,一种能准确而优美地表达出实用讯息的语言——符号。我们所有人都要感谢这门语言在当世的一位大师,一位无名的作家——尽管无人知道他是男是女,还是什么无肉体的游魂——此人专门在《米其林指南》上描绘各地的旅馆。他想要告诉我们一家旅馆很一般,另一家优秀,而第三家是这个地方最好的。他是怎么做的呢?不是用词语;词语会立刻创造出灌木丛、台球桌、男男女女、初升的月亮、夏夜拍岸的浪涛——一派美景,然而在眼下都无关紧要。他坚持用符号;一颗星;两颗星;三颗星。他只说这么多,也只需要说这么多。贝德克尔*则更进一步,他把符号语言带进了艺术的崇高殿堂。当他想说一张图片好,他打一颗星;非常好,两颗星;当,在他看来,这是一幅出自高人之手的惊世杰作,三颗漆黑的星星闪耀于纸上,没有别的话了。于是乎,整个的艺术评论,整个的文学批评,都可以被几颗星星和几柄短剑简化至巴掌大小了——有时候,人倒还希望这样。不过,这说明在将来,作家将会有两种语言可供使用;一种用于真实,一种用于虚构。当传记作家需要传达一个有用且必要的事实时,比如说,当他想说奥利弗·史密斯在1892年从大学毕业,拿了最低的三等学位时,他会在数字“5”上画一个鸭蛋来表达这个意思。当小说家不得不告诉我们,约翰按响了门铃,过了一会儿,一个女仆过来把门打开并说“琼斯太太不在家”这个令人恶心的事实时,他会于人于己都方便地,不是用词语,而使用符号来陈述——比方说,在一个大写的H下面写一个数字“3”。这样我们就可以指望在将来的某一天,我们的传记和小说都能变得苗条而结实了;到时候,要是铁路公司用词语来警告乘客“请勿探身窗外”,肯定会收到一张不超过五英镑的罚单,以惩罚其对语言的不当使用。
*注:贝德克尔(Baedeker, 1801-1859)德国出版商,以出版旅行手册闻名。
总之,词语是毫无用处的。现在,让我们来探询一下它们的另一种特质,它们积极的特质,即词语说真话的能力吧。字典再一次告诉我们,至少有三种“真话”:绝对真理、文学真实,以及不事逢迎者常说的“大实话”。不过,把每种真实分别考虑一次太过费时,为了省事,我们还是宣称:既然检验真实的唯一标准是其生命的长度,既然词语比其他任何物质都更经得起岁月的消磨,那么,它们一定是最真实的。大厦会倾覆;沧海都能变成桑田;昨天的玉米地上今天就盖满了房屋。但是词语,只要使用得当,似乎就可以永远存活。那么,我们又会问了,怎样才是恰当地使用词语呢?如前所述,陈述实用的事实是不算的;因为有用的陈述只能表达一种意思,而词语按照天性总是话里有话。譬如说“经过罗素广场”这个简单的句子。它完全不实用,因为在它表面的含义下,还潜伏着许多层意思。“经过”一词暗含着事物易逝、光阴荏苒、年华不再之意。“罗素”一词则使人想起树叶沙沙、长裙曳地,以及贝德福德的公爵家族和英格兰一半的历史。*最后,“广场”一词使人眼见一个方的形状,融合了一些灰泥的棱角分明的影像。于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句子就调动了想象、回忆、视觉、听觉——一切都在阅读的过程中融合交汇。
*注:Russell(罗素)与rustle(沙沙声)音近;罗素家族自1694年起世袭贝德福德公爵的爵位。
但是它们交汇——它们是无意识地交汇在一起的。一旦我们像刚刚那样逐一强调词语的不同暗示,它们就变得不真实了;而我们,同样地,也变得不真实了——我们变成了专家、词语贩子、好警句者,而不再是读者。阅读时,我们必须让词语埋藏在深处的含义留在深处,只暗示,不明说;让它们像水中的芦苇一般,随波起落,彼此交织。当然,“经过罗素广场”这个句子中的词语都很基础,丝毫没有显露出词语在初出大脑、还没有被输入打字机之时,那种奇异而不可名状的能力——那种暗示作家本人的能力;他的人品,他的外貌,他的妻子,他的家庭,他的住处——甚至包括那只在壁炉前地毯上的猫。词语为何这样做,它们如何做到的,怎样避免它们做此事:没人知道。它们做此事无需征得作家的同意;常常还违背了他的意愿。大概没有作家会愿意把自己的乖戾的性格、自己私底下的秘密和陋习强加给读者。但是,什么作家(只要他比一台打字机更擅长写作)能够在文字中全然不露自己的痕迹呢?一而再,再而三,不可避免地,我们在认识书的时候也认识了其作者。这就是词语暗示的能力,它们能把一本破书变成一位可亲可爱的人类,而把一本好书变成一个我们恨不得赶出房间的男人。即便是活了几百年的词语也有此力量;当词语年轻时,它们暗示的本领是如此强大,我们都听不见作家本人想表达的意思——我们只看得见词语,只听得见它们。这就是我们对当代作家所下的判断总是不靠谱的原因之一。只有在作家死后,他的词语才多少得到一些清洁,洗去了人世间的种种不测。
这种暗示的能力是词语最为神秘的一种性质。每个造过句子的人,或多或少,都对此有所了解。词语,英文词语,是充满了回响、记忆、联系的——自然了。它们游遍了各地,从人们的口中,从房子里,到了街上,到了田里,几百年来从没有消停过。这正是今天人们遣词造句如此困难的原因——词语都有了丰富的含义,都有了记忆,都已经订下了那么多著名的婚姻。譬如说“殷红血染”这个壮丽的词吧——谁使用它,能够不想起来“一碧无垠的大海”呢?*在古时候,当然了,在英语还是一门新生的语言时,作家还可以发明新词来使用。今天要发明新词可太容易了——它们脱口而出,每当我们见到新鲜的事物、有了新鲜的感觉——可是,我们没法使用它们,因为这门语言是旧的。你没法在一门古旧的语言中使用崭新的词汇,原因很显然,却又不易解释:词语并不是一个个单独而孤立的实体,每个词都是其他词的一部分。事实上,词语要真正成为词语,必须先成为句子的一部分。每个词都属于别的词,当然,只有伟大的诗人才会知道“殷红血染”这个词属于“一碧无垠的大海”。结合新词与旧词,是造句子的关键。想要恰当地使用新词,必须先发明新的语言;这项任务,虽然我们肯定会走到这一步,眼下却还不甚紧急。要紧的是弄明白我们能对现有的英语语言做些什么。我们如何以新秩序结合旧词语,以使之生、使之美、使之说真话?这才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注:语出莎士比亚《麦克白》第二幕第二场,原文第61行(“The multitudinous seas incarnadine”),参考了朱生豪的翻译。
能回答出这个问题的人,配得上这世界所能给予的一切荣光。想想吧,要是人们能传授、能学习写作的技艺,该带来多少好处?为什么——每本书、每张报纸都会说真话,都能创造美了。但是,事情看起来并不会顺利,传授词语的道路阻碍重重。今天,有上百名教授在讲授过往的文学,上千名批评家在评论当下的文学,还有上万名青年男女,以优异的成绩,正在通过英语文学的考试——尽管如此,和四百年前那些不曾被讲授、不曾被评论、不曾被教育过的前人相比,我们写得更好吗?我们读得更好吗?我们乔治朝的文学,能和伊丽莎白时代的文学相提并论吗?我们又应该归咎于什么呢?不是教授;不是评论家;不是作家;而是词语。词语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在所有事物中,它们是最放荡不羁、最本性难移的。你当然可以抓住它们,把它们分门别类,以字母表的顺序放进词典里。但是,词语并不活在词典里;它们只活在心中。如果你需要这方面的证据的话,就想想那些情绪激动的瞬间,那些我们最需要词语却又找不到它们的时候吧。的确,我们有词典;在我们麾下,的确有数以万计的词语,全部以字母表的顺序排列。但是,我们能使用它们吗?不能,因为词语并不活在词典里,它们只活在心中。再看一次词典:那儿,毋庸置疑,有着比《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更雄伟的戏剧;有着比《夜莺颂》更优美的诗篇;还有小说,与它们相比,《傲慢与偏见》和《大卫·科波菲尔》简直像外行人的笨拙习作。问题无非就是找到正确的词并把它们用在正确的位置。但是,这一点我们做不到,因为词语并不活在词典里,它们只活在心中。它们是怎样活在心中的?说来奇怪,它们就像人类一样有着丰富的生活,四处游荡、堕入爱河、彼此交配,尽管和我们比起来,它们不那么受礼教和习俗的束缚。王室的词语与百姓的词语结合。英国词娶了法国词、德国词,要是想的话,印度词和黑人的词语也可以。不得不说,我们愈是打听自己亲爱的英语母亲的过去,这位女士的名声就愈是糟糕。毕竟,她可曾是位水性杨花、四处沾风惹草的姑娘。
因此,要用法律来约束这些无可救药的流浪汉,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几条琐碎的语法规律和拼写准则就是我们能对它们施加的全部限制。我们对词语所能说的,当我们从峭壁的顶端,向心灵——这个它们居住的、幽深而时暗时明的洞穴——探望,我们对词语所能说的,不过是:它们似乎希望人们在使用它们之前,先思想、先感受,但是,不是对它们本身思想与感受,而是对别的什么事物。它们高度敏感且容易害羞,它们不喜欢因为自己的纯正与否被评头论足。假如你成立一个“纯正英文协会”,它们就会为了不纯正的英文另外成立一个协会以泄愤——现代语言中有许多不自然的暴力就是这样来的;这是一场对清教徒的反叛。*它们也很民主;它们相信词语和词语是平等的;没念过书的词和念过书的词平等,没教养的词和有教养的词平等,它们的社会中没有等级与头衔。它们也不喜欢被挂在笔尖上,一个一个地接受检阅。它们缠在一块儿,整个句子,整个段落,有时候整整几页纸。它们厌恶被用于实用;它们厌恶挣钱;它们厌恶在公共场合被高声谈论。总之,它们厌恶一切把一种意义印在它们身上、不准它们动别的心思的行动,因为,它们的本性就是变化不止。
*注:清教徒的英文为Puritans,有禁欲苦修者之意,其词根即pure(纯正)。
也许这就是它们最惊人的特质——它们需要变化。这是因为它们想要捕捉到的事实有许多面,它们为了传达它,才将自己变成有许多面的样子,这面闪烁完了,那面闪烁。于是,同样的词语,对不同的人往往意味着不同的事物;一代人觉得艰深难解的词语,下一代人觉得它的意义一望而知。正是凭借着这种复杂性,词语才得以存活。那么,也许我们今天之所以没有伟大的诗人、小说家、评论家,原因之一便是我们夺去了词语的自由。我们把词语牢牢地固定在一种含义上,即它们实用的含义,这种含义帮助我们赶上火车,这种含义帮助我们通过考试。一旦词语被牢牢地固定住,它们就收起翅膀,死去了。最后,最无可争辩的是,词语,像我们一样,为了活得舒适,需要不受打扰。它们当然希望我们在使用它们之前,先思想、先感受;但是,它们也同样希望我们停下来,进入无意识的状态。我们的无意识就是它们的清净;我们的晦暗就是它们的光明……已经停下来了,已经戴上了晦暗的面纱,词语被引诱至一处进行飞快的结合,这结合是完美的意象,能创造出不灭的美。但是,不——今夜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些小可怜们已经不耐烦了;不帮忙、不服从、不开口了。它们在嘟囔着什么呢?“时间到!闭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