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万元买的紫菜出现质量问题,女子拖家带口跨省讨说法


近日,梁女士拖家带口从安徽合肥不远千里到莆田仙游,只为一批问题货物的售后问题,可是在当地呆了多日都没有结果。

来自安徽的梁女士反映,2022年12月30日,她在微信上向莆田仙游某紫菜厂订购了一批价值31万元的紫菜,但2023年1月13日到货后,梁女士发现紫菜有“糊底”等质量问题,就与厂家协商退货退款,但是厂家一直没有处理。
2月2日,梁女士拖家带口来到仙游找厂家负责人陈先生解决问题,但一连几天均未见到其人。

调解当天,记者与梁女士一家人在厂里见到了陈先生,对方称在事发之初有与梁女士积极沟通,但双方达不成一致,加上家中有事,才搁置下来;如今陈先生表示愿意按如今市价退款或换一批货。对此,律师认为要看是谁的过错,然后按照不利于过错方的方式进行分配。
律师 罗威
如果是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退货的,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进行退货,如果是货物的质量等问题,退货的要按照当时的进货价进行退货。

梁女士则表示,如今市价差距太多,只能换货,并提出由双方共同承担陈先生未处理期间产生货车押车费等物流费用,共计四万余元。陈先生表示同意,但需要收到问题货之后再支付。经过记者劝说,他愿意先支付一万元以示诚意。

调解期间梁女士又提出,当时订了1320件货物,可是收到的数量只有1206件,少了114件货。调解现场,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的送货单,表明他确实发出了足量的货物。
经过协商,对于丢失的货物,将由陈先生牵头向物流方进行追查,梁女士会积极配合。现场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节目播出前,梁女士再次联系调解小组,表示由于陈先生重新生产的紫菜还是达不到她的要求,于是她将一万元退还给陈先生,双方自愿放弃签署的调解协议书,后续将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梁女士

我去现场看了,做出来的菜都是那种垃圾菜,有青苔,这样的菜是不能吃的。他没有好货给我,所以说我现在只能选择退货。
陈先生
她说我的菜挑不出来好的,这不是找茬吗?海里的东西肯定有一点杂质的,你到每个厂家肯定都有的。


陈先生表示他查看了装车监控,并没有出现少货情况。而梁女士表示她也找到了陈先生少发货的证据。
陈先生
下午去看了监控,他们俩夫妻态度都变了,不然他们以为我没监控没有证据,警察也说了,明天找个公证人,监控开起来再看再数,他们俩夫妻不肯去啊。
梁女士
我们现在没有必要再去跟他查,他就是交给我们多少货,他自己去查,因为我们已经看过了,事实都摆在眼前了,他还不承认,只能走法律程序了,我们现在已经提交到法院了。等待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