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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招聘党组织书记

2023-06-26 10:25 作者:扬州直聘  | 我要投稿


根据邗江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邗江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聘镇(街道园区)事业编制人员3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须在职在岗,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自觉践行“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热爱社区、热衷社工、热心公益、热忱为民,在村(社区)工作5年以上,且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满3年(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8月),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

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岗位上作出较好业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综合考核至少有2次在镇(街道)排名位列前40%;

2、个人获评“三级”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命名为“三星”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

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6月29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1、任职期间在落实重点任务、推进改革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且因此集体或个人受到省级部门或扬州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和命名的;

2、个人获评“五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命名为“五星”村(社区)党组织。

)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干部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符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的;

2、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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