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还能否起诉追回借款?
最近有当事人咨询,自己借给他人90万元,但是听说借款人自杀了,没有借条,还能否起诉?而且自己的2个同事也借给这个人一共280万元。那么就此事分享一则案例,分析一下能否起诉的问题。 孙某与李某系同一单位职工,2014年10月李某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孙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2015年李某因病死亡,孙某需用资金多次向李某的妻子催要,但其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孙某因此向法院起诉了李某的妻子、子女、父母,要求共同偿还李某生前所欠债务。庭审中李某的妻子、子女、父母辩称对李某向孙某借款一事均不知情,孙某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李某生前名下有一辆小型轿车,该辆汽车在李某死后8个月办理了所有权变更手续。法院最终判决李某的妻子、女子、父母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孙某的借款。 《民法典》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律师分析: 从这则案例中能够看出,借款人死亡的,是可以起诉其继承人的,但是首先借款人已死亡,那么其继承人对于借款一事有可能是不知情的,那么需要出借人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借款一事,若没有借条,除了转账记录,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其次,需要调查一下借款人名下是否有遗产,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承担债务也是在继承的遗产价值的范围的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