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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风险概率的角度解明红蓝问题中选择的意义

2023-08-26 15:12 作者:第五朔安  | 我要投稿


(以上为红蓝问题原题,以下的讨论也仅仅针对图中的原题进行,不会再更改条件)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交流禁止与否对后面的概率没有影响。因为在这种关乎到自己生命与名誉的情况下,一个人的言行是否一致是不可预测的。

假设有一个普通人,不知道年龄、性别、个性、种族、国际,以下用A来代替。

假如A声明自己选择了蓝色,那么就会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A是一个言行一致的人,A确实选了蓝色

二、A实际上选择的红色,但出于种种原因,A声称自己选择的是蓝色

假如A声明自己选择了红色,也会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A是一个言行一致的人,A确实选了红色

二、A实际上选择的蓝色,但出于种种原因,A声称自己选择的是红色

假如A没有声明自己的颜色,那也只有两种情况:

一、A选择红色

二、A选择蓝色

综上所述,一个人对颜色的选择在外界看来就是一个符合二项分布的黑箱,其中

 P(蓝色)=P红色=50%

而以这个理想模型为基准,很容易就能得出全人类中选择蓝色的期望为:

E蓝色=nP=8*10^9*50%=4*10^9

 

由此可得,在黑箱状态下,蓝色的比例为E蓝色/全部人口数=4*10^9/8*10^9=50%。

 

而根据之前推论,交流颜色的选择没有意义,所以直到最后公布结果之前,全人类整体的选择都是一个黑箱,都遵从以上概率推论。

于是可以得出:选择蓝色按钮从始至终都需要承担50%死亡的风险。

而这个风险是因为黑箱产生的,哪怕全人类真的都选了红或蓝,但只要黑箱存在,这个风险也将一直存在,一直都是恒定的50%。

消除这个风险的唯一办法是全人类可以做到准确、真实、有效的交流。

 

综上所述,导致蓝色死亡的并不是红色存在,而是选择蓝色这一行为

 

而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行为在法律界被称为自甘冒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一个人可以因为重要的人选择了蓝色而去选择蓝色,但这个行为主观目的可能是去救援这个重要的人,但客观意义却是和这个人一起承担风险,同生共死。

同理,一个人没有资格让另一个人和自己一起选择蓝色,因为选择蓝色有恒定的风险,而那另一个人本可以避免这个风险。

蓝色的死亡风险并不是红色带来的,而是黑箱带来的,蓝色无权谴责红色。


这世上有几十亿人口,除去一些特殊职业外,没有人需要对他人的生命无限负责,甚至这些特殊职业的选拔也根据自愿原则。

 

谁都没有必要对他人的生命负责

谁都没有权力让他人为自己的生命负责

谁都没有资格让一个人对另一个的生命负责

 一个人可以对另一个人的生命负责,但这仅凭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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