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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诬告别人什么罪,你也要判什么罪!诬告与反坐

2021-11-20 12:46 作者:元气少女SX-Lucky  | 我要投稿

课代表来啦!请大家帮忙顶上去!谢谢!

总结:连坐可能在道德上觉得符合直觉,但是在法律大众社会中需要分情况讨论。


反坐:按照诬告的罪进行处罚

例子:你诬告别人杀人,自己也按照杀人罪处罚


1979年刑法

当时诬告陷害罪采取的类似 规定了138条

➡️严禁采用任何方法手段诬告陷害干部群众

➡️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参照所诬陷的罪行性质,情节后果和量刑标准给予刑事处罚


1997年刑法【改变】

当时给出诬告陷害的具体刑罚幅度

➡️3年以下

➡️情节严重3-10年


清末


00:57


《大清刑律草案》

➡️爆发著名“礼法之争”

➡️争论点:诬告是否应该反坐


① 法理派:对诬告行为加以区分“民事” “刑事”,诬告者和审核机关都有责任(应该进行调查甄别)

➡️造成司法机关怠惰 渎职


②礼教派:不符合中国现状

设置更多惩戒层次

➡️推广困难(民众受教育程度不高)

➡️中国历年凭借“口供”来定罪量刑

➡️国外凭借“证据”来定罪量刑


宏观看待两个教派


02:30


☑️诬告反坐:定罪量刑“口供”中心主义

➡️导致刑讯逼供泛滥


法家思想


03:25

◾️强调重型主义

◾️以刑去刑

⬆️商鞅的《商君书》“以杀去杀 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

⬆️执行死刑,为了以后没人继续触犯。

◾️用刑罚遏制犯罪

◾️从重量刑➡️民众畏惧➡️不敢犯法➡️最后不需要用刑

◾️轻罪之间适用重刑(法家)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豁出去了

⬆️S法不同

➡️人的尊严被彻底践踏

➡️刑罚也不能保证每次都准确

例子:战国晚期的秦国 秦始皇年代 汉朝

竹简里就有“反坐罪”(反其罪)


“赏告”


03:53


奖励揭发、检举他人犯罪的奖赏制度


知情不报罪


04:30


赏告和检举之间 法家认为这也需要⬆️


秦国商鞅


04:35


连坐--邻伍连坐,以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

什伍之间相互有告奸、举盗的责任

二世而亡➡️因为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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