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主观题-民法-01-合同效力


01-合同效力
无效
一般无效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包括纯获得利益的行为
双方虚假行为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格式合同无效情形
合同无效的特别情形
效力待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无权代理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
重大误解
欺诈
胁迫
显失公平
未生效
法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才生效的合同
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该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审批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办理申请批准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
有效
有效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判断标准
若合同不存在上述无效、效力待定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则可认定合同有效
特别规定:不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
多重买卖
无权处分
区分原则
当事人约定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
不发生物权效力
抵押物的转让
预告登记
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合同效力不受影响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侵犯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而出卖租赁房屋,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不影响出租人与第三人成立合同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