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拆除违建房屋,会被拘留或判刑吗?
一、不配合拆除违建房屋,可按妨碍公务处罚。
1、《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指出,北京将建立和健全全域管控、分级分层、多规合一的编制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时有计划实行。该项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不配合执法、阻挠执法的被征拆人可按妨碍公务处罚。
2、对于那些拒绝、妨碍、阻挠执法部门进入现场,或者强行闯入、破坏已经查封的现场的被征拆人,公安部门将作出警告或者有关处罚。对于那些严重的情形,将被处于拘留和罚款,或者依据法定程序按照
3、如果当事人拒绝、妨碍、阻挠执法部门进入现场,或者闯入、强行进入,以及破坏已查封的现场的。公安机关将会给予警告和相应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将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对于那些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可以依据妨碍执行公务罪来定罪量刑。
二、违建当事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配合执法可按妨碍公务处罚。
1、对于违法建设,修订草案提出要对当事人实施信用惩戒。执法机关将违法建设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情况共享到北京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有关部门根据北京市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可以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2、对于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未缴纳强制拆除、回填等相关费用,以及受到罚款处理后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的,执法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相关法律规定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以暴力煽动的手段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