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女生轮椅被扔垃圾堆,店家竟说“晦气”!网友怒了:什么来头
7月17日,浙江台州一名患有慢性骨髓炎的残疾女生,将自己的轮椅停放在路边的公共车位上,去配助听器。没想到回来时发现轮椅不见了,经过查看监控发现,竟然是附近一家店铺的老板娘将轮椅推到了垃圾堆里,随后被环卫工人收走了。
女生与店家发生争执,店家却理直气壮地说:“你的车停在我店铺门口让我很忌讳!马路上的东西凭啥不能扔?我扔都扔了,你能把怎么样?”
女生报警后,民警表示这是民事纠纷,需要去法院起诉。女生无奈之下将视频发到网上,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愤怒。
事件始末:
根据女生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她是95年出生的,因为患有慢性骨髓炎,父母不愿承担她的医药费,没有管她。所以她只能依靠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给自己看病。
她平时喜欢在网络上分享自己的生活,她买的轮椅是电动的,虽然很旧了,但是对她来说就是一双腿。
7月17日下午3点多,女生去配助听器时,在解放街附近找到一个公共车位停下了轮椅。这个位置是停自行车和电瓶车的,并没有占用任何人的私人空间。女生觉得自己停轮椅并没有什么问题,所以停下后就拄着拐杖离开了。
大约一个小时后,女生办完事情回来时,却发现轮椅不见了。她开始以为是被偷了,所以选择了报案。但是查看监控后才知道,原来是被旁边一家店铺的老板娘推走扔到垃圾堆里的。而现在轮椅已经被环卫工人收走了。
女生很伤心也很气愤,这是她省吃俭用买的轮椅,老板娘凭什么把自己的车给扔掉呢?于是她找到了店铺质问老板娘。
事件原因:
当女生问老板娘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轮椅扔掉时,老板娘却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她说:“你的车停在我店铺门口让我很忌讳!谁让你停着不跟我打招呼,而且看起来很旧了,我以为没人要了!”
女生无语了,她认为自己的车停在公共车位上,凭什么需要跟你打招呼呢?而且我的车还能用,怎么就是破轮椅了?你把我车扔了,你就应该赔给我!
可老板娘理直气壮地说:“我开门做生意,你的轮椅正对我门口,我忌讳不忌讳你不知道吗?你自己停不好,我把你扔到垃圾堆,我有什么错?我推都推了,也承认是我推的,你能拿我怎么样?马路上的东西,我愿意推到垃圾桶里,你管得着吗?”
事件真相: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女生停放轮椅的位置并没有影响到店铺的正常营业。而老板娘在女生离开后不久,就将轮椅推到了垃圾堆旁边。并没有跟女生打过招呼或者询问过轮椅的主人。而且她也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或者提示信息。她完全是出于自己的主观判断和偏见,将别人的财物当作垃圾处理。
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公共场所还是私人场所,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损毁或者占用他人的财物。如果造成损失或者侵害他人的权益,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老板娘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
事件疑点:
虽然老板娘承认了自己推走了轮椅,并且监控视频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她却拒绝赔偿或者道歉。她甚至还反问女生:“你能把我怎么样?”这种态度让人不禁怀疑她是否有什么背景或者保护伞。
而且据女生称,当她报警后,民警表示这是民事纠纷,需要去法院起诉。但是女生觉得民警有点笑意,可能在民警看来,这种小事不应该麻烦他们吧。这让女生感到心寒和无助。
事件分析:
这件事情反映出了一些社会问题和人性缺失。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为什么有些人对残疾人有忌讳和厌恶的心理?
这可能与一些人的传统观念和迷信思想有关。他们认为残疾人是不幸的、不吉利的、甚至是有罪的。他们觉得残疾人会影响自己的运气和生意。他们缺乏对残疾人的同情和理解,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和感受。
店家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权利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店家将女生的轮椅推到垃圾堆里,导致轮椅被环卫工人收走,实际上是侵占了女生的财产。
轮椅对于女生来说不仅是一种交通工具,也是一种生活必需品,是她的合法财产。店家无权擅自处理女生的财产,更不能以自己的忌讳为由,剥夺女生的财产权利。
因此,店家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女生的财产权利,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女生可以要求店家赔偿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第一千二百零四条、第一千二百零五条、第一千二百零六条等规定,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财产减少和人身伤害;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丧失或者减少的合法收益。
受害人还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合理费用。
在本案中,女生因为店家的侵权行为,遭受了轮椅被毁坏或者丢失的直接损失,以及因为没有轮椅而无法正常出行、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间接损失。
同时,女生还因为店家的侮辱和威胁而遭受了精神上的痛苦和折磨。
此外,女生还需要花费时间和金钱去寻找或者购买新的轮椅,以及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起诉店家等。这些都是女生应当得到赔偿的合理费用。
具体而言,女生可以要求店家赔偿以下几项:
轮椅的价值:根据轮椅的原价、使用年限、折旧率等因素,计算出轮椅在被扔时的市场价值,并要求店家按照该价值进行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店家对女生造成的精神伤害程度、社会影响程度、道德责任程度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并要求店家支付。
合理费用:根据女生因维护自身权益而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出具相应的凭证,并要求店家报销。
网友评论:
这件事情在网上引发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和愤怒。有网友说,店主就认为她门口的公共停车位是她私人的,只是刚好是轮椅,如果是汽车会被划的,好多地方都是这样的,报警都没用。
有网友说,忌讳轮椅?第一次听说。这是一种对人性的践踏和冷漠,这样的店家应该被抵制,让她感受到公众的愤怒和厌恶。
还有网友说,商家是做生意的,没有一点包容性,生意哪里能长久呀?
个人观点:
我个人对这件事情的观点是,这是一件非常令人气愤和心痛的事情。我非常同情女生的遭遇,也非常佩服她的勇气和坚强。我希望她能够早日康复,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也非常鄙视老板娘的行为,我认为她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应该向女生道歉。我希望她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正自己的态度,不要再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
我觉得这件事情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上还存在着很多不公平和不合理的现象。我们应该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更加尊重每一个人的尊严,更加遵守法律规则,更加维护社会正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建设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