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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1776年)(英)亚当·斯密 第二卷 第一章 论资财的分类

2021-07-01 21:38 作者:虹彩舞夜  | 我要投稿


0.1


一个产品的“真实价格”,就是产品总量÷货币总量,得到的产品单价。真实价格没有发生偏离,那么拥有的产品数量越多,能够获得的货币当然也就越多。而生产能力又可以影响产品的产量。生产能力越强,相同劳动时间内获得的产品越多。而产品就是财富,所以拥有的产品数量越多,当然就越富裕。


另一方面,货币总量不变时,产品总量越多,单价越低,就是说,能够获得的货币就越少。而货币又是购买其他产品的必需品。所以,个人生产能力不变时,因其他人的生产能力提高而导致的产品总量越多,这个人就会变得比从前还要穷。



0.2


在第一卷第一章开始部分已经讲过,“分工,合作”能够有效地提升生产能力,大幅度地增加产品产量。


雇主拿出资金组织生产,就是利用了“分工,合作”这一工作模式所必然实现的产量增长,同时雇主又通过“个人投资”这一方式,“合理”地拥有了全部产品的所有权。


那么,工薪阶级为什么不联合起来,自己拿出钱投资,自己获得利润分成呢?


假设一个工厂的20个工人,自己联合起来出资,一切生产照旧。工厂一个月的利润是100万元,平均每个人能够得到5万元。


这时候通常会遇到两个问题。


①,“分配”。


平均每个人5万,这是按照每个人所出资金相等来计算的。如果在开始的时候,因为个人原因,有的人的资金投入更多,那么现在当然获得的收益也更多。


这当然也合理,总不能出资多的,却跟别人一样待遇,这不是在制造“不公平”吗?


可是,现在既然挣钱了,那么当初出资少的人,提出自己也要加大投资,获得一样的份额,当然也应该获得一样的收益。这样的要求,看起来也是合理的。一起创业的工人,本来就应该是平等的。


这样一来,不管这个过程有没有产生波折,结果总是“投资相等,收益平分”。


作为工厂的老板,同时也是工厂的员工,当他为了“工作”而消耗时,这个支出费用,当然应该由工厂这个联合体做出补偿。补偿的费用,本身就是工厂日常消耗的一部分。


可是,有些费用是很难明确地划清“公,私”界限的。比如,为了方便出行而购买的车辆,是应该“私人”出资,还是应该“公款”采购呢?


“平均主义”和“公款消费”这两个问题,都是在现实中的“工厂联合体”这一种形式中曾经出现过的。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工厂联合体”就很难长久地维持下去。虽然有过一时的红火,最终总是因为“内耗”而不得不解散。



0.3


②,“再生产”。

再生产,分为“简单(重复)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到它们的区别了。


“简单(重复)再生产”,就是保持原本的规模和生产方式。一般来说,在一个稳定的时间段内,简单(重复)再生产能够提供大致相等的利润回报。


不过,作为整个生产领域来说,生产技能整体上总是趋向于不断改进,增加产品产量和质量。简单(重复)再生产一旦变成了“落后产业”,也就离着“市场淘汰”不远了。


“扩大再生产”,不仅是生产规模的扩大,也包含了生产技术,操作技能,设备更新换代等各方面的变化。这就需要追加投入。而生产规模的扩大,又面临着“引进新人”的问题。按理说,新人也应该享有“平等”的待遇,可这只会更加剧“平均主义”带来的日常管理难度。


此外,不管是“简单(重复)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其结果都是,“产品总量不断增加”,因而会导致产品的单价下跌。这时候,“简单(重复)再生产”,虽然产量不变,但总收入却会降低,因而利润也将下降。


因此,“扩大再生产”,是以“利润”为目标的商业活动不可避免的前进方向。


可是,之前已经说了,产品的“价值”,来自于它能够满足于人的需求而被消耗掉。但人的需求本身总是有“限度”的。达到这个限度以后,产品无法被消耗,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多余的,就是说,它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剩余产品”了,因而也不可能有人会交换它。这种情况就称为“生产过剩”。


“过剩产品”也是“剩余产品”,但它是任何人都不需要的剩余产品,因此只能白白浪费。


0.4


凡是“联合”的企业,总是要面对这些很难解决的问题。


作为雇主个人投资的企业,一大优势就是“独断独行”,因为最终的结果如何,也只能由雇主自身承担。


雇主不仅是生产的组织者,也是生产的“主宰者”,他力图将所有的一切,包括工人们,都纳入自己的管辖区域内。


对于雇主来说,“利润”是他唯一的追求,并且这个利润完全归属雇主个人所有。这与工薪阶级的“工厂联合体”有很大的不同。“工厂联合体”不仅要保证“利润分配”的合理,往往还要考虑到全部劳动者之间的工作关系甚至生活关系中的和谐。


雇主必须在投入资金之前,研究和规划生产过程中所不可缺少的一切物质需求。雇主的投资并非随意的。对于雇主来说,为了尽可能地实现“利润最大化”,第一选择当然是“多生产产品”。


但是第二选择也同样重要,就是“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损耗”。比如,为了生产1000件衣服,需要购入一台制衣机。如果只生产了500件,制衣机就损坏了,这就势必导致生产过程的中断。并且,雇主常常会提前贮备了足量也就是足够生产1000件衣服的原材料。如果不能及时修复或者购置新的制衣机,显然这些原材料也将会大大贬值,造成额外的损失。


甚至于,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停下来休息一会,雇主也会认为,这是“生产过程中不必要的损耗”,会造成自身财产的损失。






1


当社会处于原始状态时,没有劳动分工,很少进行交易,每个人都为自己提供一切所需东西。


此时,没有必要去预先积累或积蓄资财,用于事实社会业务。人人都力图依靠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身随时发生的需要。饿了便到森林去打猎;衣服破烂时,便剥兽类的皮来穿;当房屋开始倒塌时,便利用附近的树木和草皮加以修葺。


在彻底实行劳动分工之后,一个人自己劳动的产物,仅能满足自身随时发生的需要的极小部分。其他绝大部分需要依赖他人的劳动产物来供给,他用自己的产品或自己产品的价格(二者是一回事)去购买。但是,在他自己的劳动产品已经完成且已出售之前,他是无法购买的。


因此,他必须在某个地方积累各种存货以维持他自己的生活,并为他自己的工作提供原料和工具,至少是自己的产品已经完成并出售的时候。


一个织匠在织物尚未完成,尚未卖掉以前,要不是在自己手中或他人手中有所积蓄,足以维持他的生活,并给他提供原料和工具,他就织不出任何东西。很显然,这种积蓄必须在他开始从事这项职业很久以前完成。



2


按照事物的本性,资财的积蓄必须在分工以前进行;只有在预先积累的资财越来越多的时候,劳动分工才能越来越细。


相同数量工人所能加工的原料数量,随着越来越细的分工,增加的比例就会越来越大;由于每个工人所承担的操作越来越简单,所以各种新机器的发明使得操作更加简便。


于是,当劳动分工推进的时候,雇用工人数目不变,所必须预先积累的食物供应,要和在分工没有这样推进时相同;而必须预先积累的原料和工具,却要比在分工没有这样推进时所需要的数量更大。


况且,一种行业分工越是精细,它的工人人数往往越是增加;更确切地说,使他们分工能够越来越精密的,就是他们人数的增加。


要这样大大改进劳动生产力,预蓄资财是绝对必要的。而这种积蓄,自然会导致这种改进。


运用自己的资财维持他人劳动的人,自然希望在资财运用时能够尽量完成尽可能多的工作。所以,他尽力最适当地分配工人的职务,并向他们提供他自己能够发明的或有能力购买的最好的机器。但在这两方面,他的能力如何往往要看他的资财数量以及所雇工人人数。


因此,在每一个国家,其劳动数量随着使用劳动的资财增加而增加,而且,由于上述资财增加的结果,同量劳动能够完成数量大得多的工作。


资财增加对劳动及其生产力的效果通常就是这样。



3


如果一个人拥有的资财仅够维持他数日或数周的生活,那么他就很少会想到用这笔资财取得任何收入。


他将尽可能节约地消费它,并希望在用完它之前,能依靠自身的劳动取得某种东西来取代它。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收入完全来自他的劳动。这是每个国家大部分劳动穷人的生活状况。


如果他拥有的资财足够维持他数月或数年的生活,那么他自然希望其中的大部分可以提供收入;他将只保留一小部分用作直接消费,维持他的生活直到这种收入开始带来。


于是,他的全部资财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他希望能为他取得这种收入的,称为资本。


另一部分是为他提供直接消费的,由三部分组成:

一、原为这一目的而保留的那部分资财;

二、逐渐得来的收入,不论来源如何;

三、用以上两项之一在前几年购得但至今尚未完全消费的东西,如存积的被服、家具等。这三种东西的一种、两种或全部,构成人们普通积存的资财以供自己直接消费。



4


有两种不同的方法可以采用资本为使用者提供收入或利润。


第一,资本可用来生产、制造或购买货物,然后将其出售以获取利润。


这样使用的资本,在货物保留在手或处于同一状态时,不能给使用者提供任何收入或利润。商人的货物在未卖出并换得货币之前,不能给他提供收入或利润;货币在未重新换成货物以前,也不能给他提供任何收入或利润。


商人的资本不断以一种形态用出而以另一种形态收进;而且只有通过这种流通或连续交换,才能为他提供利润。因此,这样的资本可称为流动资本。


第二,资本可用来改良土地、购买机器和生产工具,或不改变主人或不再进一步流通而可提供利润的东西。这样的资本可称为固定资本。



5


不同行业使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例是大不相同的。


例如,商人的资本全是流动资本。他无须使用机器或生产工具,除非把他的商店或货仓也看作生产工具。


每个工匠师傅或制造业者的资本,一部分须以生产工具的形式固定。这部分在有些人那里很小,而在另一些人那里很大。裁缝师傅除了一包针外,不需要其他的生产工具。鞋匠师傅的生产工具更值钱些,虽然资本不多。与鞋匠相比,织匠的生产工具就贵得多了。但是,这类工匠的资本,绝大部分是流动资本,以工人工资或原料价格的形式,会通过商品的价格带着利润偿还他。


其他制品就需要更多的固定资本了。例如,一个大铁工厂,要设置熔铁炉、锻冶厂、截铁厂,非有大笔费用不可。在煤矿和其他矿山,排水和其他用途所需机器的费用更高。


就农场主而言,用于购买农具的那部分资本就是固定资本,而用于维持工人与支付工资的那部分资本则是流动资本。他通过保留前者和放弃后者而获取利润。


他的耕畜就像他的耕种用具一样是固定资本;耕畜的维持费就像雇工的维持费一样是流动资本。农场主通过保有耕畜,放弃它们的维持费而获取利润。


购入并养肥以便出售而非以劳动为目的的牲畜,其价格和饲养费都是流动资本。农场主靠出卖这些牲畜以取得利润。在饲养牲畜的国家,购入一群羊或一群牛的目的并非代耕或贩卖,而是为了得到它们的毛、奶或羔羊或牛犊,买入的羊或牛就是固定资本。利润是通过付出它取得的,这种流动资本随它自己的利润以及牲畜的全部价格(毛、奶和幼畜的价格)的利润一同回到他的手中。


种子的全部价值也可称为固定资本。种子虽往返于土地与谷仓之间,但未更换主人,所以不能适当地称为流动资本。农场主获取的利润,不是靠出售种子,而是靠种子增殖。



6


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总资财,即是其全部居民或成员的总资财,所以,自然分作这三个部分,各有各的功能或作用。


第一部分是留作用于目前消费的,其特性是不提供收入或利润。它由食物、衣服、家具等组成,是已经由消费者购买,但尚未完全消费掉的资财。


一个国家在任何时候的全部住宅也是第一部分资财的一种。投在房屋上的资财,如该屋是由其所有者自住,那么,从那时起,即失去资本的作用,也不再给它的所有人提供任何收入。


住宅不能对居住者的收入作出贡献;虽然住宅像衣服和家具一样无疑对居住者很有用,但只构成其支出的一部分,而不构成其收入的一部分。将房屋出租可以获得租金,但房屋本身不能生产任何东西,所以承租人仍须从劳动、资本或土地上所得的收入来支付租金。


因此,尽管房屋能为它的主人提供收入,因而起到了资本的作用,但不能给公众提供收入,不能起到资本的作用,它丝毫不能增加全体人民的收入。


衣服和家具有时也能提供收入,从而对某些个人起到资本的作用。在化装舞会流行的国家,就有人以出租化装衣服一晚为业。家具商人常常按月或按年出租家具;殡仪馆往往按日或按星期出租殡仪用具。


还有许多人出租设备齐全的房屋收取租金,不仅因为使用房屋,而且因为使用家具。但是,由此得来的收入,最后总是从其他收入来源去取得。


在个人或社会的所有各种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中,用于房屋的资财是消费的最慢的。衣服可以穿几年,家具可使用五十年或一百年,但建筑坚固,保护完好的房屋却可使用几百年。不过,尽管它们的总消费时期较长,但它们仍然实际上是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像衣服和家具一样。



7


在社会总资财的三个部分中,第二部分就是固定资本。其特性是不必经过流通或更换主人,就能提供收入或利润。


它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是一切有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能便利和简化劳动。


第二是一切有利润可图的建筑物,如商店、货栈、工场、农屋、农舍连同它们的所有必要建筑物;畜舍、谷仓等,不仅给出租房屋的主人提供收入,而且是占有它并为它支付租金的人获取收入的手段。这些建筑物和住宅大不相同。它们可以看作一种生产工具。


第三是土地的改良。在清理、排水、圈围、施肥等最适于耕种的状态方面所做的有利可图的资财支出。经过改良的农场好像有用的机器,可以便利和简化劳动,使等量的流动资本能提供更多的收入。改良的农场和这些机器同样有利并更为持久,往往不需要其他修理。只要最好地使用农场主的资本去耕种。


第四是社会所有居民或成员学到的有用才能。学习这种才能需要接受教育,进行研究或做学徒,所花费用不少。这样花去的资本,好像已经实现并且固定在学习者的身上。这些才能是他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也是他所在的社会财产的一部分。工人熟练程度的提高同样可以看作便利和简化劳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尽管要花费一定费用,但这种费用可以得到偿还,并带来利润。



8


社会总资产自然分成的三部分中的第三部分,也就是最后一部分,是流动资本。其特性是,只有通过流通或更换主人,才能提供收入。


它也由以下四项组成:


第一是货币。只有通过货币,其他三项才能流通并分配给真正的消费者。


第二是屠夫、畜牧人、农场主、谷物商、酿酒人等手中持有的食物。他们出售这种食物以获取利润。


第三是生产者、制造者、布商、绸缎商、木材商、木匠和细木匠、砖瓦匠等人手中的衣服、家具或房屋等材料。不论这些材料是否是纯粹的天然原料或半加工的材料,只要未曾制成衣服、家具或房屋,仍然掌握在上述那些人手中。


第四和最后是已经制成但仍在制造者或商人手中,未曾卖给或分配给真正消费者的物品,例如锻冶店、木器店、金店、宝石店、瓷器店里经常看到的制成品。这样,流动资本包含商人手里掌握的食物、原料和各种制成品以及它们流通并将它们分配给最后使用或消费它们的人手中所需的货币。


在这四项中,食物、原料和制成品——通常在一年内,或在一年左右,会从流动资本变成固定资本或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



9


固定资本都是由流动资本变成的,而且需要由流动资本来不断支持。全部有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最初都出自流动资本。流动资本提供建造机器的原料,提供维持建造机器的工人的费用。机器制成以后,又常需有流动资本来修理。


不通过流动资本,任何固定资本都不能提供任何收入。制造所用的材料以及工人维持生存所需的食物均出自流动资本。没有流动资本,即使最有用的机器和生产工具,也不能生产任何东西。无论土地如何改良,如果没有流动资本去维持耕作和收获的工人,是不能提供任何收入的。


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唯一目的和目标就是维持并增加用作直接消费的资财。人民的衣食住读依赖这种资财。人民的富裕或贫穷取决于这两种资本所能提供的用作直接消费的资财是丰饶还是不足。



10


为了补充社会上固定资本和供直接消费的资财,需要不断从流动资本中抽出十分庞大的一部分,所以流动资本需要不断补充。没有这种补充,流动资本就不复存在。


这种补充有三个主要来源:土地的产物、矿山的产品以及渔业产品。


这三个资源不断提供食物和原料补充,其中一部分随后被加工制成成品,另一部分补充从流动资本不断抽出的食物、原料和制成品。


还需从矿山采取所需要的维持和补充用来作为货币的金属。因为,货币虽在普通的经营过程中不像其他三项那样必须从流通中抽出,以便置于社会总资本的其他两个部分中,但也像其他东西一样,必然难免被磨损,有时遗失和运往国外,须不断加以补充,虽然数量很小。



11


土地、矿山和渔业都需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来经营;其产品不仅能够偿还投入的资本,而且还能偿还社会一切其他资本,并带来利润。


于是,农场主每年给制造业者补充他在前一年消费的食物和使用的原料,制造业者向农场主补充他在同一时期内使用和消耗的制成品。


这是每年在两类人中进行的真实交易,尽管不是用制成品和天然产物进行的直接交易,因为很少有这样的交易发生;农场主向他出售自己生产的谷物、牲畜、亚麻和羊毛,并从他那里购买自己需要的衣服、家具以及生产工具。购买谷物、牲畜、亚麻、羊毛的人,不见得就是卖衣服、家具、工具的人。


所以,农场主用自己的天然产物换取货币,然后用货币去随意购买他所需要的制成品。经营渔业和矿业的资本甚至可以用土地补充(至少是部分的)。从水里捕鱼是土地的产品;从地里采矿是地面上的产物。


在自然丰富程度相等时,土地、矿山和渔场的产量就会和经营它们的资本数量与资金用法是否恰当成比例。在资本数量相等且使用方法同样适当时,它们的产量就和自然丰富程度成比例。



12


在每个比较安定的国家,任何有常识的人都将竭力使用他自己能支配的资财以获取目前的享乐或未来的利润。


如果用来获取目前的享乐,那就是留作直接消费的资财。如果用来追求未来利润,那它就必须保留它或放弃它。


保留的是固定资本,放弃的是流动资本。在较安全的地方,一个人如果不把他所能支配的一切资财——不管是自有的还是向他人借的——用于这些用途之一,那他一定是发疯了。


然而,在那些不幸的国家,由于人们常畏惧有权有势者的暴虐,他们往往把自己的大部分资财藏匿起来,以便在遇到他们认为经常会遭受的灾难威胁时,随时把它带到安全地方。据说,在土耳其和印度,我相信在亚洲其他各国,这都是普通的做法。


在封建暴虐时代,我们的祖先似乎也是这样做的。在那时,发掘的宝物被视为欧洲最大君主不可忽视的一项收入。凡埋藏地下且无从证明属于谁的物品,一律视为国王所有,而不是发现者或土地所有者的,除非所有者的特许状中有明文规定。


在当时,金银矿的地位也完全相同,除非特许状中有明文规定,否则土地的让与权中从不包含金银矿。但铅、铜、锡、煤等除外,因为它们被认为是不重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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