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道德经》逐章评注:十六章

今天在这里再絮叨几句善意的提醒,接下来的解读评注过程中,“之前一般解读”的表述会越来越多,这些其实也就是历来的解读。因此各位如果之前没有读过几本别的解读,最好还是补上那些,再来读这里的评注,可能理解就会更准确也更深刻一些。
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1)。万物并作,吾是以观其复(2)。夫物芸芸(3),各复归其根(4)。归根曰静,静曰(5)复命(6)。复命曰常(7),知常曰明(8),不知常,妄作凶(9)。知常容(10),容乃公(11),公乃王(12),王乃天(13),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14)。
【注释】
(1)致虚极,守静笃:尽量使心灵达到虚寂状态,牢牢地保持这种宁静。“虚”、“静”都是老子认为的心灵应该保持的状态,即一种没有心机、没有主观成见的状态,这种状态是消除了利欲的引诱和外界的纷扰而得到的空明宁静。这是下文面对客观事物的时候,应该有的一种精神状态。
(2)万物并作,吾是以观其复:万物都在蓬勃生长,我因此观察到了客观事物循环往复的演变状况。
(3)芸芸:纷繁茂盛的样子。常形容草木繁茂。
(4)各复归其根:“复”,王弼本有此字,傅奕本无此字。根,根本,指事物本来具有的状态。复归其根,即事物的动态演变仍然是回归本来的状态。
(5)静曰:傅奕本、景龙碑本等作“静曰”,王弼本作“是谓”。
(6)复命:之前一般解读,复归本性,这里指回到虚静的本性。老子认为,“道”的本质是虚静的,天地万物(包括人类)是由“道”这个根本所产生的,因此它们回归本原便是回到虚静的状态。老子的“复命”思想,对后世哲学思想的发展影响很大,宋代“复性”思想,便可从老子这里找到根源。其实,更准确的解读应该是,天地万物复归其生命的起点、原点,由原来天地万物的动态演变状况,进入到暂时的“静态”状况,而这种“静态”状况又将是新的动态演变的开始,即事物又回到了生命的起点、原点。这种客观事物循环往复的运动变化,体现了老子对客观世界的深刻认识。
(7)常:之前一般解读,指事物运动变化中不变的规律,也就是永恒的法则。这里解读为“客观必然”似更恰当。
(8) 知常曰明:之前一般解读,认识永恒的规律叫做明。其实更准确的意思是,客观事物的运动变化都必然是循环往复,对这种必然性的认识,就叫做“明”。
(9)不知常,妄作凶:对事物本身的运动变化的客观必然性不了解,轻举妄动就会出乱子。
(10)容:包容、宽容,容纳。
(11)公:公平,公允。
(12)王:即天下归顺的意思。
(13)天:代指客观自然。
(14)没身不殆:没身,指死亡。殆,危险。
点评:
这一章涉及的面比较广。其一,是人面对客观事物的时候,应该有客观冷静的心态,不应有各种私心杂念的考虑,这也就是前面已经要求做到的“无身”和“贵身”;其二,揭示了客观事物的动态演变过程,开始由静态而“作”,之后客观事物仍然会回归动态演变的起点或原来的状态,这个时候客观事物由动态状况而回到静态状况,这是一个客观必然的过程,此所谓“常”,对此认识了就是“明”;其三,对这个客观过程的认识,就是对“道”的认识过程,对“道”认识把握了,就可以没身不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