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问:中国是否想要琉球?蒋氏居然没要,只提“中美共管”
解读琉球的前世今生2
作者:桅杆
1945年9月2日,日本在东京湾密苏里号战舰上签订《投降书》,确认接受《波茨坦公告》。1946年底,美国向联合国递交了托管琉球群岛的提案。安理会于1947年4月2日通过了美国的提案,把包括琉球群岛在内的北纬29度以南所有岛屿交由美国托管。
《联合国宪章》第77条规定,托管制度适用于三类领土:一是当时处于委任统治状态的领土,二是在二战中从敌国剥夺的领土,三是主权国家自愿托管的领土。琉球群岛属于其中的第二类。日本已经申请加入联合国,琉球群岛交由联合国托管,也就是认可琉球群岛的主权已被剥夺,不再是日本的领土。第76条规定了托管制度的基本目的,是“促进国际和平及安全。……以人民自由表示之愿望为原则,增进其趋向自治或独立之逐渐发展”。
也就是说,托管的目的,是使被托管地最终走向自治和独立。例如美国托管的南朝国就在1948年独立了,英国托管的巴基斯坦地区后来成立了以色列和巴基斯坦两个国家等。因此,琉球一度出现了复国的曙光。但美国后来并没有遵循联合国宪章规定,在1972年把包括琉球群岛在内的上述岛屿的行政权交给了日本。
不少国人对日本吞并琉球耿耿于怀,有一份琉球情结,甚至有人希望琉球“回归”。历史上,琉球曾作为中原王朝的藩属国,向中国朝贡,受中国册封,时间长达507年(1372-1879年)。抗战后期,中国曾有过收回琉球的念头。1942年11月3日,时任外长宋子文在《大公报》发表的答记者问中说: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岛及琉球,朝国必须独立。蒋氏1943年3月出版的《中国之命运》一书中,也提到包括琉球在内的一系列领地,都是保卫民族生存之要塞。但在开罗会议之前,蒋氏在准备相关提案时,相关部门对是否要求收复琉球,却存在很大分歧。
经过反复会商,最终内部达成共识:在领土问题上以1894年甲午战争为时界,形成了“只提收复东北、台岛和澎湖列岛,不提琉球群岛”的提案。对于为什么不提琉球,蒋氏在1943年11月15日的日记中,做了如下解释:“琉球与台岛在我国历史地位不同,以琉球为一王国,其地位与朝国相等,故此次提案对于琉球决定不提。”
蒋决定不提琉球问题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担心会引起美国误会,当时中美之间在抗战的一些重大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可令蒋没想到的是:在开罗会议上,美国总统罗斯福主动提到琉球,并“不止一次询问中国是否想要琉球群岛”。但蒋的回答是:中国愿与美国共同占领并共同托管琉球。会后,蒋氏在日记中记载:“东北四省与台岛、澎湖群岛应皆归还中国,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议。”并解释,作此提议是基于以下考虑:“以安美国之心,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归我专有为妥。”也就是说,蒋当时的原则是:不要琉球主权,只求中美共管。
由于蒋的态度,《开罗宣言》中就没有涉及琉球。应当说,开罗会议是中国取得琉球群岛的一次大好机会,也是历史上唯一的一次机会。事后分析,罗斯福在开罗会议上之所以主动提出琉球问题,主要原因应该是看到中国在反法西斯同盟中的战略价值和巨大作用,从维护同盟关系角度考虑的。早在1942年初,罗斯福在国会呼吁援华抗日时就曾说:“中国虽然落后,武器装备糟糕,但是中国军人却非常顽强。……如果中国投降日本,会出现什么情况?”
当然,这只是分析和推测。后来由于3个原因:一是罗斯福在1945年4月12日去世,后任总统对华态度有所改变;二是美军经3个多月的血战,以7.5万人伤亡的代价,在1945年7月占领琉球群岛,不再愿意让他人分享成果;三是解放战争爆发,中国已经无暇顾。中美共同托管琉球之事也就不了了之。
实际上,中国在开罗会议上所提的要求全部得到了满足。如果当时在罗斯福询问时同意接受,琉球群岛会不会成为中国的一部分呢?虽然可能性很大,但历史就是历史,没有如果。可问题是:中国此次不只是失去了得到琉球的机会,还引出了后来的钓鱼岛之争。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