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历史沿革(第六十期)
多边贸易体制
(一)多边贸易体制即WTO所管理的体制。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多边经济体系中三大国际机构之一,也是世界上唯一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在WTO事务中“多边”是相对于区域或其他数量较少的国家集团所进行的活动而言的,大多数国家包括世界上几乎所有主要贸易国都是该体制的成员,但仍有一些国家不是,因此使用“多边”一词,而不用“全球”或“世界”等词。世界贸易组织采取“多边贸易体制”,多边贸易体制的最大目的是使贸易尽可能自由流动。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标志着自二战以来国际贸易体制最大的改革,世贸组织是处理各国及单独关税区之间贸易规则的唯一国际组织,而世贸组织协议则为国际贸易提供法规。多边贸易体制最重要的目的是在不产生不良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使贸易尽可能自由地流动,这一方面意味着消除壁垒,另一方面意味着保证个人、公司和政府了解世界上的贸易规则是什么,并使他们相信政策不会发生突然的变化。《WTO协议》是涵盖范围广泛的各项活动的法律文本,冗长而复杂。虽然世贸组织1995年才成立,但多边贸易体制已有50多年的历史。自1948年起《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简称《关贸总协定》)就已为多边贸易体制制定规则,多边贸易体制有五项主要原则:一是非歧视性,即一国不应在其贸易伙伴之间造成歧视,它们都被平等地给予“最惠国待遇”。也不应在本国和外国的产品、服务或人员之间造成歧视,要给予其“国民待遇”;二是更自由的贸易,即通过谈判不断减少贸易壁垒,这些壁垒包括关税、进口禁令或进口配额等有选择地限制数量的措施以及繁文缛节、汇率政策等其他问题;三是可预见性,在世贸组织中越来越多的关税税率和市场规则受到约束,外国公司、投资者和政府应相信贸易壁垒不会随意增加;四是促进公平竞争,不鼓励“不公平的”做法,如出口补贴和为获得市场份额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产品;五是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给予欠发达国家更长的调整时间、更多的灵活性和特殊权利。上述原则显然有利于维护各个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的基本利益,各国自然积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国际组织。世界经济体制的建构始于1944年的布雷顿森林会议,相继成立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这种创意无疑十分成功,唯一遗憾的是成立国际贸易组织(ITO)并与其形成互补的愿望却最终由于个别政府的阻挠而落空了。所幸同时进行谈判的还有关贸总协定,它自生效以来一直被认为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多边贸易协定。

(二)在GATT后期人们已经意识到关税不如以前那么重要了,非关税壁垒正取而代之成为国际贸易的最大障碍。为对非关税壁垒构成某种制约,以避免其阻碍公平竞争,GATT必须深入到国家内部政策制定的层面,因此又导致“主权”与“国际合作”两者间的冲突,与此相关的条款主要是国民待遇。东京回合谈判开始着力解决非关税壁垒问题,但人们普遍感到GATT已经无法应对全球化浪潮带来的挑战,变革的时刻来到了。乌拉圭回合于1986年启动,持续8年,这是有史以来最长的多边贸易协定。从1995年1月1日WTO成立到2010年WTO成员已多达150个,此外还有近30个国家正在进行“入世”谈判,这无疑是了不起的成就。乌拉圭回合将服务业和知识产权两大全新领域纳入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之中,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大成就在于正式创建WTO。尽管这并非乌拉圭回合启动时的构想,但随着谈判深入,众多政府决策者确实感到,GATT难以承受协议范围更加广泛的管理重任,也就是说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必须实行变革。多年来关贸总协定发动多轮多边贸易谈判,近来最大的一轮是1986年至1994年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该回合导致世贸组织的建立,世贸组织现有的大部分协议都是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2001年11月世贸组织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第四次部长级会议时启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多哈回合谈判涉及的领域包括农业、工业品市场准入、服务、知识产权、规则、争端解决、贸易与环境、贸易与发展、贸易便利化等。自20世纪90年代早期以来区域贸易协定一直呈增长趋势,至2005年7月WTO(包括之前的GATT)已接到330个有关区域贸易协定的通知,其中有206个通知发生于1995年1月WTO成立之后180个现已生效,除蒙古之外的所有WTO成员均为一个或更多区域贸易协定的成员。2001年11月多哈回合启动后此类贸易协定的数量激增,2001-2003年间就有33个协定通知到WTO,2004年1月至2005年2月间又有43个区域贸易协定通知到WTO。根据WTO现任秘书长Lamy的预测,至2010年全球优惠贸易协定的数量将至少达到400个,这种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全球区域贸易协定大量涌现的经济现象被许多学者称为“新区域主义”。新区域主义是指为了更好的解决区域公共问题,由区域内地方政府、非营利组织和市场主体所构成的治理主体及其组织形态,也包括这些主体在治理区域公共事务过程中所共同遵守的治理理念和相关制度设计。

(三)新区域主义的理论建构始于一些西方学者对于1970年代末期以来在新技术革命和市场自由化体制推动下资本主义经济所出现的新的时空变化,特别是对区域经济复兴的关注。以“第三意大利”、“硅谷”等为代表的“新马歇尔产业区”的出现,及其在全球经济中所表现出的持续强大的创新、竞争能力和良好的经济增长绩效,使人们认识到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相伴而生的并不是新古典经济学所预测的区域差异的消失,反而是区域的崛起和经济个性化的凸现。新区域主义是一种治理范式,具有很高的规范性,这种规范性来自于一种假设,即区域代表民主治理、好的公共管理和有效的发展政策所固有的治理框架。根据“从政府到治理”转换的普遍范式,国家政权通过特定的政治过程转移到私人部门主体、公民社会和“利益主体”,区域治理被作为应对政治决策过程复杂性不断增加的一个研究过程。作为治理理论在区域的新发展,新区域主义有几个核心概念:首先新区域主义扩充区域整合的主体范围,新区域主义提倡公权到私权的让渡,打破传统的国家一元管理形式和单一的政府管理主体,主张多元治理和多级治理,以后现代公共行政的去中心化为基础。新区域主义理论主张在区域发展的过程中打破传统政府单一主导的方式,构建合理的参与机制与互动网络;其次重塑政府-社会关系,引入公民社会和私人部门等主题,实行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社会、私营部门的联合治理形成一种嵌入式经济和政治发展新模式,推动非政府组织及私人部门参与。一国参加区域经济合作有多重目标,这些目标可以分为两大类:公开声明的经济目标及通常不公开声明的深层次的政治目标。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实力,及与此关联的国际影响力不同,一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取向也不同,同一国家在与不同国家签订区域安排时其对政治、经济因素的考量也不一样。但是政治、经济因素究竟孰轻孰重,以至于两个因素分别占什么比例则无从知晓,只能依靠常识和逻辑进行粗略判断了。经济目标:获得稳定进入主要市场的机会;通过扩大市场、提高竞争水平、吸收外国投资和技术来应对经济全球化和提升效率;政府愿意受到好政策的约束,政府发出的这一信号有利吸收投资;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可以在保持国家主权的情况下有效实行宏观经济管理,这在外汇、资本流动管理方面表现得尤其明显;促进多边组织如WTO更快地推进某些领域的谈判;帮助临近国家和稳定和发展,防止不稳定状况或人口溢出并造成区域动荡。

(四)政治目标:冷战结束后东欧及波罗的海国家开始向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过渡,为巩固和加快这一进程,欧盟采取与上述国家进行区域合作及吸收新成员方式;更大程度地开放是建立动态经济发展机制的前提,但开放可能会造成会通过收入重新分配的方式对国内经济造成扰乱。考虑到这一点,发展中国家认为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是维持经济发展和社会平衡的较好方式,并把参加区域合作视作实施开放全面战略的一部分,而不是借此推动进口替代,这一点与50、60年代的区域主义有很大的差别;美国积极参与和倡导区域化,并且利用区域贸易安排来推动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员或潜在的成员进行国内政治经济改革。美国对区域经济合作态度发生改变的主要原因是冷战结束后美国认为由其承担全球体系管理的成本却没有多少经济收益的政治基础已不存在,美国期望通过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获得政治经济的双重收益。特点介绍:新区域主义通常涉及一个或多个小国(经济体)与一个大国(经济体)的连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从经济实力而言加拿大和墨西哥相对美国来说是小国,在南方共同市场中巴西是主导国家,乌拉圭和巴拉圭经济政治实力较弱,相对欧盟而言新加入的东欧国家当然是小国。小国通常已经或正在做出单方面的改革:在“新区域主义理论”部分中论及墨西哥申请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时被要求作出适当的国内政策调整。其实,拿大在与美国进行双边自由贸易谈判时也曾被美国要求放弃特鲁多任加拿大总理时奉行的经济民族主义政策。贸易自由化措施较为温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在贸易自由化方面的规定相当温和,并没有采取在成员间迅速实行自由贸易的政策,对敏感部门也尽量避免触及。由于美国的工业产品关税已经很低,通常是加、墨两国尤其是墨西哥作出单向的自由化改革。在欧洲也有类似的情况,奥地利、芬兰与瑞典与欧盟的贸易关系在加入之前和之后几乎没有什么改变。通常由小国作出减让,协议条款是不对称的:按照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规定时加拿大和墨西哥作出的贸易自由化减让要比美国多得多,欧盟接受新成员的态度更加强硬,要么接受,要么不加入,欧盟接受新成员基本上没有作任何贸易减让。贸易减让义务的不对称看似不公平,其实这恰好反映大国与小国经济在开放程度上的差异,小国作更多的贸易减让正是为了缩小与大国的差距。

(五)区域性安排通常涉及深度一体化:区域组织成员不仅力求消除或减少关税壁垒,而且努力协调成员的其他经济、政策,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皆如此,这也是为什么区域经济合作协定广受欢迎的原因。参加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员并非都是地理临近的国家:过去参加区域经济合作的经济体通常地理临近,这是因为地理临近的国家是天然的贸易伙伴。90年代就开始的新区域主义浪潮中地理临近的国家相互签订区域经济合作协定仍占主流,虽然如此,但新区域主义一般并不强调区域经济合作成员的地理临近性。新区域主义是一种多层次的一体化战略,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层面。其深远目标是建立以地区为基础的自由贸易体系或安全联盟,它是在一个比较复杂的国际和区际环境、条件之下出现和自发形成。它的背景和主要根源就是经济全球化,它一方面使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度逐渐加深,使各国经济的发展逐步走向外向型和开放型,另一方面也导致国际竞争进一步加剧。新区域主义作为一种开放的地区主义,突出强调地区经济集团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它的出现已经引起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重视。区域性优惠贸易协定虽已获得WTO允许,但却不断给WTO提出新挑战,迫使其解决新问题。WTO既然无力阻止它继续增多,于是就试图控制甚至利用这种贸易优惠安排形式。双方各自的立场令新区域主义和多边贸易体制身处多次冲突和反复协调之中,由于全球化持续深入、新区域主义力量不断集聚以及多边贸易体制进展趋缓,二者正处于彼此较量的关键时期。尽管区域贸易协定能够在区域内部推动贸易自由化,但相对于多边贸易体制时它仍是次优选择,只有在多边层面的自由化遇到阻力时才转而使用。若干现象表明即使最强大的国家也会因为多重贸易协定的谈判和实施而损伤其制度能力,并减弱对多边层面自由化的热情。尽管许多国家越来越关注于区域性贸易协定,但是从全球角度来看多边体制仍不可完全被其所替代。区域贸易协定的激增将使贸易环境更加复杂,区域贸易协定创造既定利益,避免优惠利益的压缩,但因此而产生的曲折复杂的规则却使国际贸易成本升高、环境复杂,尤其是当自由化所基于的优惠基础并不容于当前的最惠国待遇自由化时其产生的贸易和投资扭曲威胁到国际贸易的平衡发展。区域贸易协定的灵活性注定其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协定数量越多,相应的贸易规则就越多,最终结果只能是由无数区域贸易协定编织出一张交错纷杂的网。而所有成员将不得不处理和应付种类繁多的贸易规则,这意味着贸易环境的持续复杂。

(六)以原产地规则为例,它是区域贸易协定的固有规则,进口国完全依靠它来决定货物是否有资格享受优惠待遇,以避免贸易偏差,即产品从非缔约国运至缔约国内,再以较低关税进入其他缔约国。除了早期泛欧洲体制统一欧洲共同体、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中欧国家和波罗的海国家的原产地规则外绝大多数区域贸易协定都有各不相同的原产地机制,这些机制的复杂程度各不相同:有些基于适用于所有商品的一般规则,有些针对不同产品包含多重规则。原产地规则根据不同的特征分为不同种类,一个国家若是若干区域贸易协定的缔约方,其出口商就不得不将产品根据一系列令人望而生畏的具体标准进行生产,以满足不同市场的优惠待遇条件。有学者研究表明如果区域贸易协定提供的优惠利益不足以支付为了遵守该规则而支付的生产成本,出口商会选择放弃享有优惠待遇,这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或者高关税与低关税国家签署的区域贸易协定中表现尤为明显。只有当出口商向较高最惠国关税出口时才有较大动力遵守原产地规则,以确保获得更大优惠利益。新区域主义盛行使区域贸易协定不断相互交叉、重叠和搭接,不同协定除原产地规则相异外还包含着迥异的贸易自由化时间表。如果某一缔约方在协定生效时采取激进方式对所有产品实现完全贸易自由化,当然就无需此类时间表,但现实往往相反。一般情况下区域贸易协定都包含基于双边或地区的逐步减让时间表。这种时间表还很有可能是不对称的,它允许一方缔约国设置较长过渡期,而大部分国家都希望过渡期越长越好或将最敏感商品排除在外,这恰恰是多边贸易体制尽力避免和不愿看到的。同时发展中国家和弱小国家会发现自己在区域贸易协定中处于边缘地带,单个发展中国家或弱小国家的力量虽然有限,但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其总体数量占优,因此在力量上有所积聚和补充。但在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中很多弱小的发展中国家在与有实力的大国进行双边谈判时其谈判手段更少,谈判力量更弱,谈判地位更低,往往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区域贸易协定还将促使产生更大的歧视性,最终伤害到所有贸易方。为了避免被排除在外,协定外的国家将试图与协定内的国家缔结协定,这被称为“多米诺效应”或“从众效应”。这种效应的结果是通过达成优惠协定的办法所获得的更多利益并不能长远,协定越多,其约定的优惠和相应的利益就越没有意义。

(七)区域贸易协定也并不能彻底解决某些体制性问题,如原产地规则、反倾销、农业补贴。这是因为生产商并不只为区域贸易协定的缔约方生产,其产品的原产地确定、所获得的补贴以及反倾销的预防等适用于所有产品,因此产品可能遇到的原产地规则问题、反倾销问题、反补贴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多边贸易体制对于区域性贸易协定可能引发的冲突已经有所预测,并早在GATT时期就对其设定同GATT/WTO保持一致的条件并沿用至今。由于新区域主义的迅速发展,WTO逐渐感到其对自身地位的威胁,陆续推出新机构和新机制以试图对其进行更有力度的管理。1996年2月6日WTO总理事会成立“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目的在于审查某一区域贸易协定的每个单一的承诺和规定是否符合GATT或GATS的规定,确定该区域贸易协定的义务和条款在总体上是否会造成提高对区外贸易壁垒的效果,在影响的造成不可避免时GATT和GATS都赋予受影响方获得补偿的权利。在GATT的历史中除了1994年捷克和斯洛伐克间的关税同盟外缔约方全体从来没有对任一区域贸易协议是否全部符合GATT、做出过结论,这一情况可被理解为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对区域贸易协定基本持宽容的态度。2006年7月10日召开的WTO区域贸易协定谈判会议中正式通过由主席乌拉圭大使瓦雷斯大使提出的“区域贸易协定新透明化机制”,这标志着WTO对待区域贸易协定的方式由协调为主转向管理为主。新透明化机制将区域贸易协定对于WTO的透明度大大提高,根据此机制时区域贸易协定的成员需要履行的义务主要有早期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履行透明度程序义务以及后续通知及报告义务。新机制使WTO及其成员可以及时掌握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的动态,新的区域贸易协定的缔约方也将较为严格地受制于更透明、更有效的审查工作,特别是机制所规定的“事实报告”制度虽然极大地便利其他WTO成员对协定的审议,但由于报告的准备需要协定缔约方提供额外信息,这就增加各缔约方协调多边贸易谈判和区域、双边贸易谈判之间关系的难度。但它是一种临时性过渡机制,仍待成员的审议,如有必要还会继续修改,最终由一个作为多哈回合全面成果一部分而被采用的永久性机制来代替它。从国际社会的现实来看无论何时世界经济中的集团化和全球化并不是两种完全对立的趋势,而是两种趋势并存,共同发展。基于国际社会的现实,在区域贸易协议与多边贸易体制(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关系上世界贸易组织确认区域性贸易体制与多边贸易体制的相容性,同时确立多边贸易体制的首要的和主导的地位,将区域贸易协议的发展置于多边贸易体制的框架之中。

(八)处理二者关系的正确途径是:区域全球化而非全球区域化。如何约束区域贸易一体化,消除其负面效应,使其成为多边贸易体制的有益补充,是世贸组织面临的一大难题。区域贸易协定在区域范围内把贸易自由化向深度和广度推进,区域内、外可能由此产生的问题和矛盾则交由多边贸易体制处理。多边贸易体制为区域贸易协定设定总体目标、提供框架性指导和约束,并且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需要,通过管理途径努力来协调甚至预防二者间的冲突。这些事实表明无论是新区域主义还是多边贸易体制,在现阶段不必试图以压倒性优势击败对方,通过管理而得以协调的冲突,是推动双方继续前进的强大力量。新区域主义与多边贸易体制既是朋友又是对手的现实状态,有利于二者在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中实现共存与发展。WTO是当今唯一规范全球贸易的国际组织,从GATT到WTO,多边贸易体制一如既往以贸易自由化为宗旨。GATT1947在序言中开宗明义指出:“期望通过达成互惠互利安排,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从而为实现这些目标作出贡献。”《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在保留这一论述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决定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可行的和持久多边贸易体制,以包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往贸易自由化努力的结果以及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全部结果。”此次金融危机衍生成为全球性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在使WTO多边贸易体制经历着严峻时代考验的同时也迫使WTO扛起维护贸易自由化形象的旗帜,在对抗和遏制贸易保护主义过程中发挥着更多的价值。2008年12月14日西方著名经济学家鲍德温和埃文奈特就曾撰文指出为应对金融危机,维护国际贸易稳定,WTO应立即采取三项应急措施:第一,迅速完成WTO贸易便利化谈判,WTO成员每半年向WTO通报一次贸易便利化义务落实情况;第二,建立全球贸易保障机制,WTO成员每周通报一次本国进口增长、关税变化及反倾销措施等情况;第三,所有WTO成员承诺约束现行贸易开放水平,不采取任何新的贸易限制措施,并每两年向WTO通报一次落实情况。事实上在过去的数月里WTO正在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扮演着全球贸易保护主义“遏制者”和“终结者”的角色,为全球经济避免滑向深度衰退设置一道“安全阀”。价值: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呼吁反对贸易保护主义:WTO基本哲学是开放市场、非歧视以及国际贸易的全球竞争有益于全世界各国的福利,WTO是磋商和扩展多边贸易自由化以及对贸易和相关政策进行合作的场所,确保需要取消进口壁垒的政府进行国内贸易政策改革。金融危机爆发以来WTO总干事拉米应邀先后两次参加G20金融峰会,并促成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和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连续成为华盛顿峰会和伦敦峰会的重要议题。

(九)拉米还在一份声明中呼吁G20集团领导人应该联合行动,避免实行任何进一步的贸易保护,否则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将会进一步延长危机的持续时间。2009年3月4日拉米在澳大利亚发出警告称如果美国奥巴马政府面对经济危机在贸易自由化方面倒退,多边贸易谈判将继续受阻。3月25日拉米在接受法国《论坛报》专访时表示“新保护主义”已在一些国家的经济刺激方案中出现,WTO将于4月召集全体成员就“新保护主义”问题举行工作会议。4月2日根据美联社报道显示拉米还呼吁参加G20峰会的各国领导人要防范可能扭曲全球贸易的“低度”贸易保护主义,拉米表示相信全球经济下滑不至于引起如20世纪30年代那样的“高度”贸易保护主义,因为有了更多的规范和约束。但WTO关于全球贸易的现有规则给“低度”贸易保护主义提供钻空子的灵活性,如果G20各国领导人能够禁止这些灵活性的使用将为尽早结束多哈回合谈判提供有力保障。通过政策审议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实施监督:努力增强透明度和审议贸易政策占用WTO很大部分的时间,这一过程被美国著名贸易专家巴格瓦蒂教授称为“德拉库拉原理”,即问题一旦曝光就会消失。2009年1月WTO开始启动“特殊监督机制”,对各成员为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贸易措施进行集体审议,对遏制保护主义起到重要的预警和监督作用。2月9日WTO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举行非正式会议,审议2008年9月以来WTO各成员为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的新贸易措施,标志着WTO对各成员在金融危机中所采取的贸易措施的定期审议机制正式形成。3月26日WTO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已有23个国家和地区实施85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较1月末首次调查时的19件增加四倍以上。3月27日WTO秘书处发布第二份《关于金融危机、经济危机及与贸易有关的发展情况向贸易政策审议机构的报告》,尽管报告认为贸易报复,但很多成员正面临着采取具有贸易保护主义性质措施的压力,与前一阶段提高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有限证据相比时形势开始逆转。WTO要求各国为刺激经济发展采取的政策应有利于推动贸易增长,各国应不使用新的贸易限制措施和具有贸易扭曲效应的补贴措施,且各国应保证采取的措施以透明和非歧视的方式实施。通过“促贸援助”增强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自由化能力:作为多哈回合谈判的有益补充,“促贸援助”是WTO发起的一项倡议,旨在通过加强基础设施、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帮助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高参与国际贸易的能力,促进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该倡议经2005年WTO香港部长级会议通过,被作为一项重要成果载入《香港部长宣言》。根据2006年12月确定的路线图,显示2007年WTO在秘鲁、菲律宾和坦桑尼亚等三个亚、非、拉国家相继举行三次地区性“促贸援助”审议会议,并成功举办第一次全球审议大会。

(十)2008年2月25日WTO通过2008年“促贸援助”工作路线图,旨在提高发展中国家在接受援助过程中的自主参与,加强对援助实施情况的监督,确定若干指标衡量援助活动的有效性和发展中国家国家的贸易能力。金融危机爆发后WTO已将“促贸援助”作为2009年工作重点,并计划在年中举行第二次全球“促贸援助”审议大会,毕竟在当前全球同舟共济应对金融危机形势下增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贸易能力和强化贸易基础设施也符合发达国家自身的根本利益。通过呼吁贸易融资为全球贸易自由化提供资金保证:贸易融资被认为是贸易的生命线,现如今全球贸易的90%依靠贸易融资。然而金融危机导致全球性资金紧缺,进出口商在获得贸易融资上遇到困难,外贸信用风险增大,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资金更加紧张,导致全球贸易难以为继。根据WTO统计显示全球贸易融资缺口已扩大至1000亿美元,比2008年11月估算的250亿美元增加三倍。早在金融危机初露端倪时WTO即开始关注金融危机对贸易融资潜在的影响,并先后与一些多边机构、商业银行商谈此事。2008年10月14日WTO宣布成立“贸易融资特别任务组”,研究金融危机对贸易融资的冲击。受到贸易融资短缺影响的发展中国家也积极向WTO建议对贸易融资进行深入讨论,并加强与其他国际机构的联系,共同寻找解决办法,以真正实现多哈宣言中“防止多边贸易体制受到财政和货币不稳定性影响”的授权。在此情况下2008年11月12日WTO在日内瓦召开全球贸易融资会议,呼吁各国银行扩大贸易融资规模,加强信息分享和风险管理,重塑市场信心,确保国际市场平稳运行。2009年1月31日WTO总干事拉米在参加达沃斯会议期间表示中国和日本应在金融危机大背景下增加提供贸易融资,帮助菲律宾、泰国、柬埔寨等亚洲国家摆脱困境。3月18日WTO再次在日内瓦召集私营银行、国际金融机构和出口信贷机构的代表举行贸易融资专家会议,有关专家指出现如今贸易融资缺口不断增大的主要原因除了银行业的信用危机外更多的是因为许多国家的进口需求下降10%以上所致。现如今WTO正在大力推动建立“流动资金库”,以解决贸易融资困难问题。通过争端解决机制对贸易保护主义国家实施制裁: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支柱,是WTO对全球经济稳定做出的最独特的贡献。根据WTO成员的承诺时如果他们认为其他成员正在违反贸易规则,他们将使用多边贸易体制的争端解决机制,而不是采取单边行动,这意味着遵守议定的程序和尊重判决。作为全球贸易争端的准司法机构,争端解决机制使全球贸易规则更为有效,为规则导向的体制运行进一步增添安全性和可预见性。尤其是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弱小国家而言,在面临单边主义威胁与挑战时他们可求助于多边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身利益。

(十一)根据WTO统计显示从1995年到2007年底的十三年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受理的369起案件中,发展中国家提出的投诉案件共141件,约占40%。如今在金融危机阴影的笼罩下伴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许多国家都纷纷表示将拿起争端解决机制这一武器来维护本国利益。2009年3月12日在WTO农业例会上中国强烈谴责美国最终通过的《2009年综合拨款法案》中包含的歧视中国禽肉产品的“727条款”,并表示中国将向WTO提起申诉。3月26日法国表示将要求WTO审查美国汽车救助方案是否符合WTO规则,同日欧盟也表示正在评估美国的救助方案对欧洲汽车制造业的影响,如果存在不公平竞争,欧盟将考虑向WTO起诉。此外巴西外长阿莫林称“购买美国货”条款已严重影响巴西出口,指责美国此举仅是一片“止痛膏”,对根治经济危机毫无裨益。尽管巴西不是WTO《政府采购协议》成员,但巴西正在积极研究向WTO起诉美国。而印度也表示将在未来三至四个月内完成对美欧非关税贸易壁垒证据的搜集工作,之后将向WTO提起申诉。通过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提振各国对世界经济复苏的信心: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催促以自由贸易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诞生,GATT/WTO的创立和成功已经成为历史上曾以重商主义为准则的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的杰出范例,给世界各国和地区经济带来普遍的繁荣和福利。根据WTO统计显示多边贸易体制六十年来所倡导的多边贸易自由化为世界货物贸易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多边贸易体制被认为是发展的基础和经济贸易改革的工具。自1950年以来世界贸易增长27倍,为同期世界GDP增长速度的3倍,制造业产品贸易增长(年增长率7.5%)是农产品贸易增长速度(年增长率3.6%)两倍以上,国际贸易这一增长速度在历史上是空前的。整体来看在1870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期间(有时被称为第一次全球化浪潮),贸易增长速度约为1950年后的一半。根据麦迪森的数据显示世界贸易与世界GDP的比率在2005年达到19.4%,无疑通过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达成平衡协议以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稳定的多边贸易体制将对各国应对金融危机、提振全球信心、加快世界经济复苏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尽早结束多哈回合谈判的意义不仅在于对贸易保护主义的爆发形成机制性约束和威胁,而且还有利于保护贸易利益,确保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全球产业链中相互倚重,共同受益。据WTO测算多哈回合谈判成功将大幅度削减农业补贴,使全球关税水平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0%,每年至少将为世界经济创造1500亿美收益,特别是在当今重塑国际经济秩序的努力中多哈回合规则谈判将对今后二十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的国际贸易起到规范作用。
哈罗德·麦克米伦
(一)哈罗德·麦克米伦(1894年2月10日——1986年12月29日)是英国政治家、教育家、作家,保守党成员,英国首相。1894年2月10日哈罗德·麦克米伦出于英国伦敦兰贝斯区的布里克斯顿,麦克米伦早年入读伊顿公学。1912年麦克米伦升读牛津大学的贝利奥尔学院,他在大学读了两年后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而从军。在大战期间麦克米伦在御林军团中服役,军阶至上尉,在此期间三度在战事中受伤。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由于他丧失不少好友,因此他在战后拒绝返回牛津大学就学。1919年至1920年麦克米伦任第9代德文郡公爵、加拿大总督维克多·卡文迪许的副官,1923年麦克米伦在英国大西部铁路线中出任主管一职。1923年麦克米伦以保守党人身份参加争夺蒂斯河畔斯托克顿议席的竞选,但未成功。1924年麦克米伦在蒂斯河畔斯托克顿选区胜出,成为下议院议员,在议会中他成为年轻保守党人集团“基督教青年会”的成员。他虽然在1929年的选举中落选,但又随即在1931年的选举中重夺议席。1942年获调任到北非,作盟军在地中海地区的英方代表。此外在麦克米伦的参与下希腊在1944年得以成立一个亲英的政府,而他更将亲德的哥萨克人送交苏联。二战后麦克米伦返回英国,并在丘吉尔的临时政府中短暂出任空军大臣一职。由于工党在1945年大选取得胜利,麦克米伦再次失去下院议席,但他不久就在1945年11月的补选中在布罗姆利选区中胜出。1951年随着保守党大选胜出,麦克米伦在10月被委任为房屋部长。1954年10月改任为国防部长,1955年4月至12月在安东尼·艾登的政府中出任外务大臣,1955年至1957年出任财政大臣。1956年在爆发的苏伊士运河危机中麦克米伦第一个鼓吹入侵,但当英国陷入财政困境后他的态度却骤然改变,苏伊士运河危机也直接导致艾登被迫在1957年1月辞职,麦克米伦接任首相和保守党党魁。1957年1月麦克米伦接任英国首相兼首席财政大臣,并且当选为保守党领袖。1959年在麦克米伦的带领下保守党成功在大选中取得胜利,麦克米伦连任首相,1960年麦克米伦兼任牛津大学校长。1963年“普罗富莫事件”对麦克米伦政府的威信构成永久性的打击,而事件更使到他的病情恶化。尽管麦克米伦稍后因英、美、苏3国间禁止核试验条约的谈判使声誉略有好转,但党内要求选出较为年轻的新领袖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他在10月18日辞去首相一职,由时任外相的亚历克·道格拉斯-霍姆伯爵接任。

(二)1964年9月麦克米伦淡出政坛,并拒绝接受封为贵族,但他后在1976年愿意接受英女皇颁赠的功绩勋章。1984年麦克米伦接受贵族爵位,获封为斯多克东伯爵和欧文登的麦克米伦子爵。1986年12月29日麦克米伦逝世于萨塞克斯郡塞尔活门的白桦果园,享年92岁。普罗富莫事件是一件发生于1963年的英国政治丑闻,该丑闻以事件主角时任战争大臣的约翰·普罗富莫命名。普罗富莫原是一名受重视的保守党内阁成员,他的妻子是女演员瓦莱莉娅·霍布森,而丑闻之焦点在于普罗富莫和歌舞演员克莉丝汀·基勒发生的一段婚外情。1961年伦敦有名的整骨医生斯蒂芬·沃德在克莱芙顿举行派对,普罗富莫和基勒就是在那里认识的,但他们俩的关系只维持数星期便告吹。然而有关他们绯闻的谣言却在1962年开始在公众间流传,而令人惊讶的是原来基勒更曾同时与一位苏联驻伦敦大使馆的高级海军武官叶夫根尼·伊凡诺夫有染(伊凡诺夫是苏联间谍)。普罗富莫犯下的最大失误就是向下议院撒谎,1963年3月他在下院声称自己与基勒“没有任何不适当”的关系,但到了同年6月他却承认自己误导下院,结果在6月5日他宣布辞去内阁的官职、下议院议员和枢密院顾问官。他辞职后由丹宁勋爵撰写的政府官方报告随后在同年9月25日发表,一个月后当时的保守党首相麦美伦因为病情受丑闻影响而宣布辞职,并由杜嘉菱爵士接任。沃德后来被控卖淫,并在1963年8月自杀身亡,基勒则被控伪证罪成,入狱8个月,事件主角普罗富莫则在2006年3月9日逝世。有关事件在1989年被拍成电影,名为《丑闻》。在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中任议员的麦克米伦在外交政策问题上同保守党有较大分歧,他投票反对政府在第二次意大利埃塞俄比亚战争期间作出取消对意大利的制裁的决定。麦克米伦还大力主张反对纳粹与绥靖政策,又猛烈抨击漠视法西斯主义对和平冲击的两任保守党党魁、英国首相斯坦利·鲍德温和内维尔·张伯伦。这也间接为他在二战期间奔赴一线担任英方负责人,与艾森豪威尔等盟军统帅建立友谊,从而便利担任首相之后的外交谈判奠定基础。1956年苏伊士运河危机爆发后麦克米伦接替艾登成为首相,以应对苏伊士运河紧张局势的残局。他认为当时在使用超级油船的新时代,苏伊士运河几乎是不中用的,于是英国恢复与美国的联盟。在百慕大的一次会议上麦克米伦向艾森豪威尔谈苏伊士危机期间杜勒斯不支持英国的行为,这次会谈之后英美两国便开辟大西洋两岸的首相和总统之间进行坦率的、非正式会谈的渠道,美国将向英国提供导弹,英国将继续进行其核试验。
(三)1957年5月美国新任总统约翰·肯尼迪同样与麦克米伦建立起友谊,但此事却触怒力主摆脱美国对欧洲控制的法国总统戴高乐,因而导致1963年1月29日法国否决接纳英国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麦克米伦也极力试图缓和与苏联的关系,从而试图维系英国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地位。1959年初麦克米伦访问苏联,这次访问却导致第二年在巴黎召开首脑会议。在开会期间苏联在它的上空击落一架美国U2飞机,导致苏联得到退出会议的借口。尽管麦克米伦与法国总统戴高乐极力挽回苏联,但这次首脑会议依旧被迫中止。麦克米伦明白向欧洲大陆示好的重要性,所以他请求推迟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并探讨发展欧洲自由贸易区的可能。英国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请求在1963年1月29日被戴高乐所否决,戴高乐否决加入申请的原因是因为他担心欧共体从此会沦为一个依赖美国的庞大大西洋团体,这直接导致麦克米伦的努力失败,而英国要迟至戴高乐在1970年逝世后才有机会加入欧共体。麦克米伦在首相任内一直面对大英帝国的解体问题,在1957年英属黄金海岸和马来亚率先获得独立。而他在1960年发表一篇名为《风云变换》的演讲,更进一步推动独立运动,继黄金海岸独立成加纳后尼日利亚和肯尼亚分别在1960年和1963年得以独立。然而在中东事务上麦克米伦认为英国仍有介入的必要,所以分别在1958年和1960年对伊拉克和阿曼的管治作出干预。随着英国以蓝光导弹和蓝钢导弹作独立核威慑政策的失败以及美国国防部长罗伯特·麦克纳马拉单方面宣布中止天空闪电导弹系统,麦克米伦成功在1962年12月与美国达成《拿骚协定》,在协定中美方承诺向英国提供北极星导弹,而早在签订此协定以前麦克米伦已同意在英美双方共同监管的情况下在英国本土部署60支雷神式火箭。早于1960年麦克米伦已拉拢美、苏两国在巴黎的峰会达成有关限制核试的协定,但碍于U-2击坠事件的发生而告吹,到了1962年在麦克米伦再次大力的推动下英国、美国和苏联三方终于成功签订《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全称《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条约》,是一个限制核武器试验的国际条约,英文简称PTBT。该条约禁止除在地下外的一切核武器试验,其目标是减缓冷战期间的军备竞赛和防止核武器试验造成地球大气中过量的放射性尘埃。

(四)1963年8月5日苏盟、英国和美国在莫斯科签署该条约,8月8日在伦敦、莫斯科和华盛顿开放供签署,同年10月10日生效。核试验持续威胁世界安全与和平,1945年7月16日美国进行人类历史上首次核试验,苏联和英国也先后于1949年8月29日和1952年10月3日进行核爆炸试验。为争夺核优势,美、苏核试验次数不断增加,核爆炸当量不断增大。由于美、苏、英在这一时期进行的多为大气层核试验,由此产生的大量放射性尘埃对全球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1955~1956年三国核试验爆炸总当量为8900万吨,1957~1958年达到约1.74亿吨。美、苏核军备竞赛对世界和平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引起普遍关切,世界人民强烈要求停止核试验,1954年4月8日印度总理尼赫鲁首次提出停止核试验的建议。1957年8月禁止原子弹和氢弹国际会议在东京举行,与会代表呼吁联合国促使美、英、苏缔结关于禁止核武器的协定,同月世界工会联合会以9000万会员的名义呼吁联合国裁军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立即决定停止核试验。1958年1月13日43个国家的9000位科学家向联合国递交一份集体签名的呼吁书,要求立即签订一项停止核武器试验的国际协定。联合国大会也多次通过决议,敦促美、英、苏三国尽快举行停止核试验的谈判。1959年3月苏联政府建议缔结一项条约,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水下进行核试验,禁止震级超过里氏4.75级的地下核爆炸(因4.75级以下的核爆炸与地震难以区别),美国为了能够继续在地下以及在外层空间进行核爆炸,遂建议禁止核试验条约仅限制于地球表面、水下和50千米以内的空气空间。在会谈中美、英放弃长期坚持的停止进行核试验应以其他裁军问题取得进展为前提的立场,使日内瓦谈判具备解决问题的适当条件,这一年的谈判就拟定一个监督机构的纲要取得进展,但未能在该机构的组成上达成协议。该机构将设一个委员会,美国坚持西方国家在该委员会中应占有3席,东方国家占有2席,苏联坚持东、西方席位要对等,另外在建置检查站和由谁掌握检查站的问题上分歧也未能解决。1960年2月美、英建议缔结在能够监督的环境中,即在大气层以及在能加以控制的外层空间、水下和地下造成地震强度在里氏4.75级以上的地方禁止核试验。3月苏联建议缔结一项条约,规定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水下进行核试验,禁止震级里氏4.75级以上的地下核试验,低于震级里氏4.75震级的地下核试验亦应暂时停止一个时期,以便找出区别核爆炸和地震的方法,这时东、西方的建议非常接近。
(五)5月1日苏联击落美国U-2飞机,原拟定于5月16日在巴黎举行的首脑会议未能按计划举行。1961年3月苏联建议以三人行政会(东、西方各1人,中立国家1人)来代替1959年议定的单一的主管人员制度,美、英以三人行政会凌驾于控制委员会之上为由拒绝苏联建议。3~5月间西方国家不断提出新建议,如把震级里氏4.75级以下的地下核试验的停试时间延长3年,禁止一切其他试验,规定一个每年就地视察次数在12~20次之间的年度视察制度等,会议在监督制度上陷入僵局。1962年8月美、英两度提出建议,提供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在三个没有争议的区域,即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禁止核试验而不加核查的条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在有争论的地下核试验核查问题上美国稍作让步,从先前建议的每年在一国就地检查12~20次不定期地减少,监督站除接受一个国际观察员外将由被视察国家的本国人担任。10月30日苏、美两国代表会晤,美方提出在苏领土建立2~4个检查站,苏方同意建立2~3个,双方立场接近。古巴导弹危机后美国立场转硬,从建立2~4个检查站的立场后退,要求增加到8~10个。1963年7月2日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在东柏林的演说中放弃部分核禁试条约包括禁止地下核试验的内容,要求制定一项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试验的条约,美、苏在部分核禁试条约的内容上基本取得一致。不久美、苏、英三国代表在莫斯科举行会谈,7月25日三国代表草签《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条约》,8月5日三国外长在条约上正式签字。条约分存于三国政府,对所有国家开放签字,条约于1963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美国参议院于1963年9月24日以80票对19票批准核禁试条约,第18届联大于1963年11月27日以104票对1票、3票弃权通过关于禁止核试验问题的决议草案,条约包括序言和5条正文。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些无核国家试图通过召开修约大会,将《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修改为《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1991年1月7~18日《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修约大会在纽约举行,117个缔约国中的95个国家与会,由于美、苏、英反对,会议未能达到将《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修改为《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目标。

(六)1963年7月31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指出美、苏、英三国企图通过条约巩固自己的核垄断地位,并建议全世界所有国家庄严宣布:全面、彻底、干净、坚决地禁止和销毁核武器。1964年10月16日中国在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后发表声明指出面临日益增长的核威胁,中国进行核试验、发展核武器是被迫而为的,并郑重宣布:“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核试验,积极参加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关于禁止核试验的讨论和谈判。中国赞赏和支持国际社会加强核不扩散体制的要求和努力,呼吁所有核国家保证不对无核区或无核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1986年中国停止大气层核试验。麦克米伦任财政大臣时已专注货币事务,而上任首相后经济也成为他的主要专注范畴。然而英国的国际收支平衡问题促使本土在1961年出现不合理的冻薪情况,冻薪的问题更使政府的支持率下降,并引致保守党在补选中失去不少议席。麦克米伦任内支持成立国家收入委员会,希望以委员会控制收入,以达至“有增长,无通涨”的政策目标。除此之外他又推行过一连串措施,对经济进行管制。麦克米伦对经济采取一国保守主义,希望能够达成高就业率的目标。可是他主要的财政部官员却是货币主义者,他们对麦克米伦所采取的措施并不赞同,认为政府要支持英镑就要严密地控制币值,他们的建议在1958年1月遭到拒绝,结果导致三名财政部的重要官员财政大臣彼得·霍尼戈夫、财政部经济秘书尼格尔·伯奇和财政部财务秘书埃诺奇·鲍威尔均宣布辞职。一国保守主义是英国保守主义的一种务实的政治形式,一国保守主义是保守党党内自20世纪初至1970年代的主流传统思想,历史上好几位保守党首相,诸如鲍德温、麦美伦和希思等等都对此十分看重。“一国保守主义”之名乃出自于本杰明·迪斯雷利,此信仰重于社会的凝聚力,并对相关的“社会制度与组织”给予支持。至于这里所指的社会制度,传统上则指可维系社会上不同利益团体、等级于和谐状态的制度,而现今更会将种族与宗教也包括在内,而这些制度与组织的显著例子则计有福利国家、BBC和地区政府等等。部份支持一国保守主义会连带支持欧盟,但同时也有不少一国保守主义者对此表示强烈反感(如彼得·塔普塞尔爵士)。现时保守党内较重要的一国保守主义者有祁淦礼、聂伟敬和达米安·格林,而他们更常常被归类成“托利党改革派”及“弓派”,另外有关一国保守主义之思想亦散见于埃德蒙·伯克的著作。
国际工会组织
(一)世界工会联合会简称“世界工联”,1945年10月3日成立,总部设在布拉格。宗旨和任务是:不分种族、国籍、宗教信仰和政治见解,组织和团结全世界的工会共同斗争,反对一切侵犯劳动人民经济权益和民主自由的行为,保障就业、提高工资、缩短工作时间,改善劳动条件。1948年至1949年间英、美等国29个工会借口世界工联拒绝和反对马歇尔计划相继退出该组织,于1949年12月在伦敦成立国际工会联合会。中国工会曾是世界工联创始者之一,1966年12月起停止参加世界工联的活动。世界工联是二战后成立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际组织,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国际劳工组织、粮农组织中享有咨询地位。世界工会联合会简称世界工联,是以原社会主义国家工会和共产党影响下的工会为主体组成的国际工会组织。总部原来设在布拉格,2006年1月迁往希腊雅典。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成立的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际工会联合组织,1945年9月10日在巴黎召开世界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世界工会联合会章程,选举领导机关。1945年10月3日世界工会联合会正式建立,世界工会联合会的建立实现世界各国各种不同政治倾向的工会的广泛团结,但是由于其成分复杂,政治主张极不相同,从成立之时就潜伏着不稳定因素。成立之后很快就有29个工会退出世界工联,东欧剧变后 东欧各国工会于1989年纷纷退出世界工联,前苏联工会也于1991年“冻结”与世界工联的关系,这股退会风波及其它各大洲。近年来世界工联开展活动不多,据世界工联称在某些国家发展一些新会员。世界工联目前拥有来自105个国家的7800万会员,宗旨是捍卫劳动者的利益。1945年2月苏、美、英和中国等40多个国家的工会代表在伦敦举行世界工会代表会议,筹备举行世界工会代表大会。同年9月25日至10月3日在巴黎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10月3日宣布正式成立。1949年美、英等国工会以该组织反对“马歇尔计划”为由而退出,另行成立“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中国工会是该组织的创始者之一,积极参加各项活动。1966年12月该组织理事会第16次会议强行通过一项剥夺中国工会代表团出席会议权利的非法决定,此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停止和该组织的联系。1990年后中国工会代表团以观察员身份先后出席该组织的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会议,1985年4月该组织宣布在81个国家和地区有90个会员工会组织。组织机构: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每4年举行一次;理事会;执行局;书记处。总部在布拉格,机关刊物:《世界工会运动》(月刊)和《工会快讯》(周刊)。

(二)2006年12月世界工联在古巴召开第15次代表大会,选举新的领导班子,提出今后世界工联发展的行动目标和重点工作,对世界工联的宗旨原则、工作方针以及内部机构进行调整和改革。世界工联是国际工会运动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工会组织中仍有一定影响。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ICFTU)简称“自由工联”,于1949年12月7日在英国伦敦成立。它是一个国际性工会组织,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联合会的宗旨是维护和发展一个世界性的和区域性的,由自由、民主的工会组成的强有力的国际组织。它不受任何外来势力的控制,并致力于完成促进全世界劳动者利益和增强劳工尊严的任务;寻求普遍承认和实施工会组织的权利;支持工人斗争,加强国际工会组织的团结;抵制极权主义者或其它反劳工势力渗入和控制劳工组织;努力实现充分就业、消除种族、性别、国籍或宗教歧视,改善工作条件,建立和扩大社会保险,提高各国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各国人民经济、社会和文化进步;支持建立集体安全的世界体系,支持联合国宪章的旨在保障世界民主和各国自由,反对极权主义和帝国主义侵略的一切措施。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每4年举行一次。执行委员会由29名委员、主席、总书记组成,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构。指导委员会在执委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紧急和重大事项,由15名执委和主席、总书记组成,每年至少开会两次。书记处由总书记主持,副总书记协助,负责日常工作,下设教育和青年部、联络和行政部、财政部、报刊出版部、经济和社会部。联合会下设地区性工人组织:美洲区域工人组织,总部在加拉加斯;亚洲和太平洋区域工人组织,总部在新加坡;非洲区域工人组织,总部在内罗毕;南太平洋和大洋洲工会理事会,国际职业书记处包括建筑、矿工、五金、运输、化学能源、纺织服装、种植园农业、邮电、教师、公用事业、职员店员、印刷、食品、钻石、娱乐和新闻等16个产业工人联合会。出版物:《自由劳工世界》、《经济和社会公报》、《国际工会新闻》和《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世界经济评论》。2000年2月自由工联在145个国家和地区有215个会员组织,会员人数为1.25亿。2006年10月31日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和世界劳工联合会同时宣布解散,次日(2006年11月1日)国际工会联盟宣告成立,两会成员并入该国际工会联盟。国际工会联盟简称ITUC,成立于2006年11月1日,总部设在维也纳。 联盟的成立把代表着五大洲154个国家1.75亿工人的各个工会团结到一起,标志着全球工会运动向着结束冷战分裂局面迈出重要一步。
(三)工会运动的冷战指的是国际自由工会联盟等西方支持的工会集团与前苏联阵营由国家发起的工会组织之间的对立,全球的工会组织发起成立的一个新的国际联盟机构,誓言在全球化时代捍卫工人的权利。在全球化进程中工会组织会员大减,而收入分配也出现从劳动向资本转移的全球性趋势。2006年10月31日之前国际上最大的两家工会组织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和世界劳工联合会同时宣布解散,成员并入新成立的国际工会联盟,至此国际工会联盟宣告成立。该联盟的成立是为了消除由于“冷战”造成的国际几大工会组织间长期存在的激烈冲突,统一观点,团结一致,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为更好地维护雇员的利益而抗争。其主要工作是游说国际组织,在全球范围内维护工会法,组织保护环境和维护社会公正的运动。经济全球化中人们普遍感受到收入从劳动向资本的转移,工人们从工资的滞涨或下降中感受到这点,全球有半数工人处于贫困状态,与此同时企业享受着创纪录的利润。政府更加关注那些告诉它们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人,而非那些要求他们履行提供及保护义务的公民,这是国际工会联盟成立的背景。该组织现遍布155个国家,有400多个下属机构和311个会员组织。国际工会组织是若干国家的工人组织组成的国际团体,国际性工会组织于19世纪70年代开始在西欧出现。当时一些以西欧国家为主的产业工会,如皮革、烟草、矿业、运输、印刷、纺织、五金等工会建立国际性联合会。后来这些国际性联合会逐步形成3个意识形态不同的国际工会组织:国际工会联合会,又称阿姆斯特丹工会国际,1919年7月由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右翼工会联合组成。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名存实亡,1945年宣布解散;赤色工会国际,1921年7月由俄国和其他国家的进步工会联合组成,为了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需要,1938年2月宣布解散;国际天主教工会联合会,1920年由欧洲国家一些天主教工会联合组成。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基本停止活动,战后延续下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工会组织经过联合、分裂、重新组合,形成世界工会联合会、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和世界劳工联合会三大国际工会组织。此外还有些独立的区域性工会组织,如非洲工会统一组织(1973年4月成立,1988年底在52个国家和地区有会员组织)、欧洲工会联合会(1973年2月成立,1988年在19个国家有会员组织)、阿拉伯工人工会国际联合会(1956年3月成立,包括西亚、北非各阿拉伯国家的工会)等。

(四)非洲工会统一组织总部设在加纳,成立于1973年,是非洲大陆唯一一个包含所有非洲国家工会的区域性工会组织,会员包括非洲54个国家的73个全国性工会组织。阿拉伯工人工会国际联合会成立于1956年,简称阿拉伯工联,它是在阿拉伯国家民族独立运动高涨的形势下为适应阿拉伯工会运动的发展而成立的地区性工会组织。1955年叙利亚、黎巴嫩、埃及和约旦等国工会就成立阿拉伯工联进行接触和商谈,同年9月上述几国工会代表在大马士革开会,成立筹委会,委托叙利亚工联起草阿拉伯工联章程。1956年3月22日至24日埃、叙、黎、约和利比亚等五国的七个工会组织的代表在大马士革举行阿拉伯工会代表大会,通过阿拉伯工联章程,正式成立阿拉伯工人工会国际联合会。章程规定的主要任务是反帝,要摆脱以至消灭帝国主义;强调阿拉伯国家的工人团结起来反对犹太复国主义;主张亚非工人团结,改善阿拉伯工人生活条件;提高工人教育水平,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机关刊物有《阿拉伯工人》和《阿拉伯工联评论》,阿拉伯工联与国际劳工组织、世界劳联、世界工联联系密切,从50年代起中国工会与阿拉伯工联建立联系。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工联、自由工联和世界劳联这三大国际工会组织都承认国际工人运动在新形势下遇到新问题,世界范围的大规模失业和贫困使人类遭受着折磨,工会地位削弱,会员锐减,国际工人运动面临着严重的挑战。因此要求调整各自的政策和策略,加强自身建设,以求得生存和发展,在探索变革中前进。三大国际工会组织在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国际劳工组织”中都享有咨询地位,其主要负责人每年都率团参加国际劳工大会,他们都同意在国际劳工组织范围内开展对话,在某些问题上进行磋商和合作。但它们之间的根本分歧难以消除。国际工会联合会在2006年11月的维也纳宣布成立,它有会员1.68亿人。国际工会运动历史上有两个最大的国际性工会组织之一,在国际工会联合会成立大会上通过的该联合会的《纲领》和《原则宣言》是一个推行社会民主主义的工会行动纲领。国际工会联合会就是以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为主,联合世界劳工联合会以及8个独立工会(其中有的有左翼倾向)形成的,这是国际工会运动史上的一件大事。
(五)这也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面对资本加强对劳工的攻势,有关各派工会为应对挑战、联合起来用一个声音说话的重大行动。国际工会联合会要继承前人通过工会斗争争取社会公正、自由、民主、和平和平等的事业,继续争取劳动人民的解放和实现一个人人享有尊严和权利的世界,一个人人都能追求自己的幸福并在工作中和社会上发挥其潜能的世界。工会的历史使命是改善男女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水平,争取人权、社会公正、性别平等、和平、自由和民主。联合会的任务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采取国际行动反对贫困、饥饿、剥削、压迫和不平等,争取对经济全球化实行民主治理,使之符合劳动者的利益。联合会首要的长期职责是维护和促进所有劳动人民的权利和利益,特别是要为他们争取尊严、公正和安全的条件和公平的劳动报酬。改良全球化,民主地治理全球经济,联合会要以民主治理下的全球经济取代当前全球化过程中的自由市场新自由主义政策以及国际社会突出的缺陷和凝聚力的缺失。实现“新模式全球化”的指标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三大支柱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普遍尊重工人的基本权利;为所有劳动者提供体面的工作;消灭大规模贫困并切实减少一国内部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促进以均等分配收入为内涵的经济增长。改良全球化、民主地治理全球经济,为营造这种“新模式的全球化”,联合会需要采取的国际行动有:举办全球“行动日”:在“行动日”制定并执行构建“新型全球化”的议程,其中包括实行国际劳工组织的“体面劳动议程”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其中实现全体劳动者的充分就业和体面劳动必须是这次国际行动的中心议题。工业化国家必须不拖延地按联合国规定政府援助拨款的下限“国民收入总值的0.7%足额”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发展援助,并取消它们的债务,优先取消尊重人权的最欠发达国家的债务。“新型全球化”的核心是反对社会不平等、争取再分配,以谋求结果的公平和“向所有的人提供质量合格的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卫生和清洁用水,以谋求机会的公平。“根本改造”国际金融贸易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执行的计划反工人反穷人,促进私有化以及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并取消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削弱许多国家进行有效治理的能力”。

(六)世界贸易组织是不可持续的贸易自由化模式的载体,它加剧对工人的剥削,加剧发展中的不平等、环境的破坏和性别的不平衡。民主地治理全球经济要求根本改造这些国际机构,它们必须使自己的决策过程更加透明、更加民主并使它们的集体政策立场更加协调一致。同时它们必须承认人权高于金融、商业或经济的规章条例。政府必须更加认真地负责治理它们,使它们由民主决定。此外联合会要会同各产业的全球工会联合会以及经合组织的工会咨询委员会,使这些国际机构顺应工会的目标,将涉及发展、社会、劳工、环境及性别等问题的考虑纳入其工作计划。如果它们的活动违反劳动人民及穷人的权益,就谴责它们并同它们对抗。同时“要同这些机构进行对话,使它们的政策发生必要的深刻变化,它们必须采用联合会提出的促进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替代方案。国际劳动标准同国际贸易挂钩:迫切需要在世界贸易组织中设立一个工作组或常设的工作论坛,处理贸易、社会发展和劳动标准事务,国际劳工组织成为其正式成员。联合会必须争取将一项工人权利条款纳入世贸组织的文件中”和所有的区域及双边贸易、投资和合作协定中,这个条款要求国际贸易中“所有产品及服务的生产和配送必须遵守核心国际劳动标准,而且要同时配备技术合作以帮助一些国家充分遵守(国际)劳动标准。将国际劳动标准同国际贸易挂钩是为了保障公平竞争和维护人权,工会组织应以“咨询地位”参与这些区域及双边协定的讨论与执行。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监管:跨国公司使工人组织工会和进行集体谈判日益困难,而且规避对工人、对社会和环境应承担的责任,要加强对它们的监管。要在各国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内制定和签订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使跨国公司对它们的活动在社会、环境和人权方面造成的后果承担更大责任,受损害的国家和当事方必须要求法律补偿并给予惩罚。要求跨国公司严格遵守《经合组织关于跨国企业行为准则》和《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跨国企业及社会政策三方原则宣言》的各项规定,依据这些规定对它们进行有效的国内及国际监管。
(七)联合会要牵头开展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共政策大讨论,使之对规章制度及集体合同起补充作用。但不允许以“企业社会责任”取代政府和工会的(监管)作用,联合会要同各产业的全球工会联合会密切合作,以有效地应对跨国公司,要承认“全球社会对话”的重要性并欢迎各全球工会联合会同跨国公司缔结“全球框架协议”。扩大国际劳工组织的职能:联合会要通过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人组来加强国际劳工组织并加强它的工作有效性,联合会要充分参与、具体执行国际劳工组织的《体面劳动议程》,这项《议程》的内容是实施国际劳动标准以及实行促进充分就业、社会保护和社会对话的政策。联合会要“积极从事一切使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国际劳动)标准的活动得到加强的倡议,同时坚决反对其真实意图是将这些倡议政治化并削弱它们的活动,迫切需要在国际劳工组织和世贸组织之间就贸易、国际劳动标准以及其他社会问题和就业问题的关系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也迫切需要在国际劳工组织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世界银行之间加强互动。维护工会权利:联合会承诺要促进并捍卫一切地方的民主,以便使所有人都有条件充分行使全部人权,要捍卫一切地方的集体权利和个人自由,包括思想自由、言论出版自由和集会自由,谴责侵犯结社自由和侵犯包括越境行动在内的罢工权以及集体谈判权的行为。工会权利是人权的关键组成部分,全球化增加维护工会权利的紧迫性。工人只有能够自由地组织起来并进行谈判才能有权要求从他们创造的财富中分得自己公平的一份,并为社会的公平、共识和凝聚力,为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侵犯工会权利是全球经济中不公平竞争的根源之一,出于经济的和人权的考虑都须予以阻止。联合会要捍卫和促进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国际劳动标准、界定工会权利并监督其执行的作用,其中包括将越境团结支援行动界定为工会权利和国际劳动标准。要最充分地利用联合国所有相关机构,包括人权理事会、经社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提供的机会,去争取工会权利普遍得到尊重。联合会要结束一切形式的歧视,当今由于性别、宗教、肤色、民族、种族、政治倾向、社会出身、年龄或残疾等原因,很多人求职遭拒、只能局限于某些职业、工作中得不到提升、工资偏低或遭受威吓和骚扰,要使他们能在平等、尊严和公正的条件下生活和工作,联合会要争取充分而有效地实施同等价值的劳动获得同等报酬的原则。

(八)反对在社会上和工作中的性别歧视,要加倍努力在女工中发展会员,促进各级工会领导机构中的男女比例相等。联合会及其会员组织要更积极地反对种族主义和排外思想,促进移民工人的权利和平等待遇。必须提高公众对移民、原住民和少数民族对社会所作贡献的认识,争取使反恐措施和提供庇护避难的政策不得用于鼓励种族主义和歧视,主张不同文化之间的宽容、平等和对话。联合会要消灭童工,力争通过提供免费和质量合格的教育使每个儿童都能上学。联合会要为青年争取体面的工作、质量合格的教育和培训,并提高青年男女在工会中的代表性,使他们有体面的未来,联合会要求将从事安全而卫生的劳动作为全体工人不可否认的权利。联合会争取采取强有力的行动,预防、控制并最终消灭艾滋病毒携带和感染,并反对对病毒携带者的歧视。维护多元世界,维护联合国权威:联合会承诺要争取一个和平而安全的世界,所有国家的人民在相互尊重和宽容中共处,不受武装冲突、恐怖主义,不论其行为人是国家还是非国家以及其他形式暴力的威胁。鼓励并支持各国工会在冲突各方的劳动人民之间促进宽容、尊重和合作,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所有国家的人民都享有自决权,自己选择政府,不受侵略也不受极权主义统治。拒绝以战争解决冲突,谴责恐怖主义、殖民主义和军国主义。主张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普遍裁军:坚决支持联合国的原则和作用,坚决支持它在有效保障和平、安全与发展中的独特合法地位和权威,全力支持联合国在维持和平和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中的主导作用。拒绝在世界事务中的单边主义,谴责在没有联合国明确授权的情况下美国在2003年发动伊拉克战争的决定。呼吁发挥联合国的作用,结束对伊拉克的占领。谴责以任何形式和托词实行恐怖主义,谴责某些国家实行的“先发制人战争”和“定点暗杀”政策。不得利用反恐措施煽动排外主义和歧视以及侵蚀来之不易的民主权利,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应在两个独立主权国家共存的基础上实现全面和平。发展组织,扩大影响:联合会是为全体劳动人民谋福祉的新工会国际主义的载体,它呼吁全世界的工人团结到它的队伍中来,将它作为争取自己和全人类美好未来的工具。它的存在是为了团结和动员世界工会中民主和独立的力量,有效地代表劳动人民,向一切需要它的人提供实际的团结支援,以劳工的全球战略对抗资本的全球战略。
(九)联合会在组织上向民主、独立和有代表性的工会中心开放,促进独立和民主工会运动的发展和壮大,它寻求与有共同目标的其他工会组织进行最优化的合作,以便最大程度地扩大各个层次的民主,扩大独立国际工会运动的凝聚效应和行动效果。要在各个领域的工人中特别是在非正规经济部门的数以千万计的非全日工和临时工中发展工会会员,要在成员组织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成员组织中开展工会教育,以加强组织建设和提高工会的活动能力,工会教育的大纲应反映联合会的主要行动路线。联合会要争取对工业化国家以及区域性机构和国际机构的发展政策施加影响,使之反映工会的目标并适当地将工会作为它们的发展伙伴。联合会的“团结基金”将用于保护受镇压的工会和工会会员,加强工会组织和发展会员。联合会在争取实现其目标的过程中将开展同其他公民组织和政治团体的联系与合作,但它的决策和活动完全独立于国家、政治、雇主、宗教、经济等一切外来的影响。”联合会将遵循团结、民主和公正的工会价值观,坚定地追求它的目标,敌人阻止不了它的前进。当代国际工会组织主要有:世界工会联合会:简称世界工联,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成立的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际工会联合组织。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世界各国工人阶级要求在反法西斯的斗争中加强团结和统一行动,先后成立英、苏工会委员会,法、苏工会委员会。1945年2月40多个国家不同倾向的工会代表在伦敦举行会议,通过关于建立世界工会组织的决议。同年9月25日来自54个国家的64个全国工会组织和20个国际工会组织的代表在法国巴黎举行大会,10月会议转为第一次世界工会代表大会,10月3日会议结束,宣布世界工联诞生。战后东西方的冷战加剧,导致世界工联内部不同倾向工会组织之间的矛盾尖锐化。1949年1月世界工联执行局举行会议时英、美、荷兰工会的三位执行委员以世界工联反对“马歇尔计划”为由退出会议,随后宣布退出世界工联,继之又有29个工会组织相继退出。1990年11月13~20日世界工联举行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90年代的工会战略”,提出通过工会的对话与行动为工人和人类寻求民主选择。大会主张与一切形式的剥削与压迫进行斗争,为最终消除各种形式的剥削、控制和扩张主义,为消除不发达现象,建立一个新的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而奋斗。世界工联的宗旨是:不分种族、国籍、宗教信仰和政治见解,组织和团结全世界的工会。主要任务包括:协助各国工人建立工会;组织工会的共同斗争,反对一切对劳动人民的社会经济权利和民主自由的侵犯;争取劳动人民的工作保障,提高工资,减少工时,改善劳动条件等。

(十)世界工联1988年12月宣布在81个国家和地区有会员组织,会员人数达2.17亿,下设11个产业工会国际,并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建有区域性组织。其主要力量在苏联和东欧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影响,在法国也有其会员组织。1989年东欧形势剧变,东欧国家的工会组织陆续退出世界工联。世界工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5年举行1次的代表大会,理事会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构,每年举行1次。执行局为集体领导机构,每年开会2次。书记处为常设领导机构,由总书记、副总书记和书记等9人组成。总部设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布拉格,机关刊物有《世界工会运动》(月刊)、《工会快讯》(周刊)。中国工会是世界工联的创始者之一,积极参加过世界工联的各项活动,1966年12月以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停止参加世界工联的活动,1990年中国工会派观察员出席世界工联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简称自由工联,1949年英、美等退出世界工联的一些工会建立的国际性工会组织。1949年11月28日50个国家和地区的65个工会组织的代表在伦敦举行“自由世界劳工会议”,12月7日正式成立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宗旨是:面包、和平和自由。面包是人人享有经济保障和社会正义;自由是通过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达到自由;和平是人人享有自由、正义和尊严。自由工联1988年宣布在96个国家和地区有141个会员工会组织,会员有8700万,下设17个国际产业工人联合会,并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建有区域性组织。其主要力量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也有一定的影响,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4年举行1次的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构,由35名执委和主席、总书记组成,每年至少开会2次。小组委员会在执委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紧急和重大问题,由主席、总书记和其他 9名执委组成。书记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总书记和副总书记组成。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出版刊物有《自由劳工世界》(半月刊),《国际工会新闻》(半月刊),《经济和社会公报》(双月刊)。自由工联坚持在组织上不与世界工联来往,中国工会与它没有正式组织关系,1983年开始自由工联领导人与中国工人代表进行一些接触。世界劳工联合会:简称世界劳联,前身是1920年成立的国际天主教工会联合会。1968年10月为了发展组织、扩大影响,国际天主教工会联合会召开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决定实现“世俗化”,改用现名。
(十一)它声明不是教会和宗教的附属机构,而是独立于国家、政党和教会的国际工会运动。它仍“以上帝的精神观念”为基本原则,反对美国资本帝国主义和苏联共产帝国主义,主张建立人道的、自治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它认为自己是第三世界穷苦工人的工会组织。它的宗旨是:为创造保证每个人都得到充分发展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体制而斗争。世界劳联认为全世界工人面临着世界范围的社会、经济危机,国际工会应集中力量抓发展和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它谴责军备竞赛和一切军事性核试验,主张加强国际合作发展经济,提出“没有工人参与就没有发展”的口号。它1985年10月宣布在78个国家和地区拥有84个会员团体,会员2500万,下设12个国际产业工会联合会,并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建有区域性组织。其主要力量在比利时和拉丁美洲,在亚洲和非洲也有一些影响。世界劳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4年举行1次的代表大会,联合委员会为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由36人组成,每年举行 1次。执行局为常设领导机构,由13名成员组成,包括主席、总书记和副总书记等。书记处由总书记和副总书记组成,处理日常工作。总部设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出版物有有《劳工》(月刊),《新闻公报》(月刊)。世界劳联和国际自由工联关系比较密切,在某些重大国际问题上经常采取“统一行动”,二者都把波兰的团结工会吸收为其成员组织。世界劳联同世界工联也进行对话,相互访问,但一直以世界工联“缺乏一个工会要求的纲领”和“过于紧密地依赖一个集团”为由拒绝和世界工联搞联合行动。2006年10月31日之前国际上最大的两家工会组织国际自由工会联合会和世界劳工联合会同时宣布解散,成员并入新成立的国际工会联盟。世界劳工联合会简称“世界劳联”,原称“国际天主教工会联合会”,于1920年建立,1968年10月在卢森堡召开的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正式改名为世界劳工联合会。宗旨和任务是:为创造能保证每个人都得到充分发展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体制而斗争;不断揭露资本主义制度的缺点,利用资本主义的矛盾,争取改造社会的经济、文化和政治结构;反对建立在极权制度下的共产主义;争取一个真正的、有人性的、民主的和自治的社会主义,以代替帝国主义、资本主义和独裁专制制度;其基本原则是以“上帝的精神观念”为基础。世界劳工联合会是目前三大国际工会组织中成立时间最早的一个,其前身是国际天主教工会联合会,又称国际基督教工会联合会。

(十二)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基本停止活动,战后国际天主教工联重新恢复活动,并根据战后形势的发展,不断调整政策。1968年10月在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上将国际天主教工联改名为世界劳工联合会,成为在组织上和行动上与教会分离的非宗教性的国际工会组织。该组织下设运输工人、农业和食品工人、产业工人等9个国际产业工会联合会,并设有亚洲劳工兄弟会、拉美工人中央工会和非洲工人民主工会组织等地区性组织,已经在102个国家和地区拥有约2000万名会员。世界劳联的工作重点是人权、工会权利和结社自由等,其在国际劳工组织和其它联合国机构以及国际组织中具有咨商地位,并得到天主教的支持。1920年6月18日在海牙成立,当时称为国际基督教工会联合会,1968年10月改为现名,这是工人的工会组织争取创立保证所有人全面发展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制度的国际运动。世界劳联旨在努力促进人的尊严,特别是工人的结社、言论和行动自由。世界劳联的原则宣言包括工人作为人、个人的权利、劳动权、工作条件、工会自由和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与正义等条款,2006年10月31日世界劳工联合会正式宣布解散,“劳工世界”与世界劳工联合会没有任何关系。世界劳联的机构有:代表大会、联合会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总秘书处。世界劳联每4年举行一次国际代表大会,并发表关于其活动、成果和决议的报告。在1977年10月17—21日于比利时的德汉举行的代表大会上世界劳联通过若干关于人权的决议,谴责种族隔离政策,并要求南非各民族的正义与权利,此外还通过“关于拉美局势的宣言”。世界劳联共有6位研究人员,对包括多国公司、国际发展、劳动的配置与分工、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工会运动等在内的各种题目进行研究。世界劳联在1987年3月17—21日于加拿大的魁北克举行过关于“人权与行动”的学术讨论会,其出版物有:《劳工》(月刊);《快讯》(双月刊,新闻公报)。均以法、英、德、西、荷五种文字出版,此外还有代表大会的报告。工作小组文件有《就业:劳工的国际分布与发展(1979年)》、《农业:为吃、为活或为赚钱(1979年)》,学术会议的文献有《人权与工会行动(1980年)》。地区总部有:拉美工人中心;亚洲工联主义者公会;世界劳联的欧洲和亚洲国家组织是下列各自治的地区组织的会员;在欧洲有欧洲工会联合会,在非洲有非洲工会统一组织,在北美的世界劳联由国家工会联合会来代表。
(十三)该组织系非营利性的团体,对下列组织具有咨询地位:经社理事会(Ⅱ)、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A)、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农业经济学家协会、联合国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教育影片理事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洲理事会、欧洲经济共同体、阿拉伯联盟。截止1980年有84个工会组织,由会员的会费提供基金。国际劳工组织是1919年根据《凡尔赛和约》作为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成立的组织,1946年12月14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宗旨是:促进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劳资双方合作;扩大社会保障措施;保护工人生活与健康。主要活动是:从事国际劳工立法、制订公约和建议书;提供援助和技术合作。该组织最高权力机构是国际劳工大会,每年开会一次。国际劳工组织有185个成员国,主要负责人是总干事(或称为国际劳工局局长)。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机构包括: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利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理事会指导该组织工作。国际劳工局是其常设秘书处,主要活动有从事国际劳工立法,制定公约和建议书以及技术援助和技术合作。理事会:国际劳工组织的执行委员会,每三年经大会选举产生,在大会休会期间指导该组织工作,每年3月、6月和11月各召开一次会议。国际劳工局:常设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国际劳工局总部。国际劳工组织是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但在组织结构上实行独特的“三方性”原则,即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的成员国代表团由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的代表组成,三方代表有平等独立的发言和表决权。宗旨:促进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劳资合作;改善劳动条件;扩大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卫生;获得世界持久和平,建立和维护社会正义。1944年第26届国际劳工大会在美国费城通过的《关于国际劳工组织的目标和宗旨的宣言》(《费城宣言》),重申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劳动者不是商品;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是不断进步的必要条件;任何地方的贫困对一切地方的繁荣构成威胁;反对贫困的斗争需要各国在国内以坚持不懈的精力进行,还需要国际社会作持续一致的努力。《费城宣言》明确全人类不分种族、信仰或性别,在自由、尊严、经济保障和机会均等的条件下谋求物质福利和精神发展,为实现此目标而创造条件应成为各国和国际政策的中心目标,国际劳工组织有义务按照此目标来检查和考虑国际间一切经济与财政政策和措施。《费城宣言》通过后作为《章程》的附件,与《章程》一起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开展活动的依据和指导性文件。

(十四)国际劳工组织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旨在促进社会公正和国际公认的人权和劳工权益。它以公约和建议书的形式制定国际劳工标准,确定基本劳工权益的最低标准,其涵盖结社自由、组织权利、集体谈判、废除强迫劳动、机会和待遇平等以及其它规范整个工作领域工作条件的标准。国际劳工组织主要在下列领域提供技术援助:职业培训和职业康复;就业政策;劳动行政管理;劳动法和产业关系;工作条件;管理发展;合作社;社会保障;劳动统计和职业安全卫生。它倡导独立的工人和雇主组织的发展并向这些组织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该组织实行“三方机制”原则,即各成员国代表团由政府2人、工人和雇主代表各1人组成,三方都参加各类会议和机构,独立表决。国际劳工组织是在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召开的和平大会上成立的,这次和平大会首先在巴黎举行,尔后又在凡尔赛举行。1919年4月和平大会通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创立国际劳工组织首先是出于人道的目的。工人的工作条件日益不能接受,大量的工人遭受剥削,根本不考虑他们的身体、家庭生活和他们的个人发展。《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在序言中鲜明地反映人们对这种情况的关注,指出现有的劳动条件使大量的工人遭受不公正、苦难和贫困。第二是出于政治目的,如果不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那么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工人的人数将不断增加,可能因此而产生社会不安定,甚至出现革命。序言指出不公正造成如此巨大的不安定,竟使世界和平与和谐遭受危害。第三是出于经济目的,由于改善工作条件不可避免地对生产成本带来影响,任何进行社会改良的行业或国家可能会发现自己被置于与竞争对手不利的地位,序言指出任何一国不采用合乎人道的劳动条件会成为其他国家愿意改善其本国状况者的障碍。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期来自41个国家的政府、雇主和工人代表出席在费城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代表们通过《费城宣言》,它作为《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的附件,至今仍然是关于国际劳工组织宗旨和目标的宪章。国际劳工组织于1969年纪念其成立50周年之际,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组织自成立起至2013年共举行102届国际劳工大会,到2014年3月该组织共召开320次理事会会议。21世纪始至2015年来理事会的经常性议题主要有:审议通过结社自由、计划财务与行政、法律与国际劳工标准、就业与社会政策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预算、人事和会议计划等。
(十五)除以上例会外该组织还经常召开各种产业和部门专业会议,研究有关产业或行业在就业、培训、职业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日常事务:国际劳工立法:制定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供成员国批准实施,自成立以来的历届劳工大会已制定188项公约和203项建议书。技术援助与技术合作:向成员国提供劳动领域的资金、技术和咨询援助与合作。研究和出版:开展劳动科学领域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工作,出版散发各类有关期刊、专著和宣传材料。国际劳工组织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从事国际劳工立法,即制定国际劳工标准。国际劳工标准采用两种形式: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公约是国际条约,以出席国际劳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的方式制定,此后经会员国自主决定,可在任何时间履行批准手续,即对该国产生法律约束力,对不批准的国家则无约束力。建议书以同样方式制定,但无需批准,其作用是供会员国在相关领域制定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时参考。在实践中多采用在制定一个公约的同时另外制定一个同样名称,但内容更为详尽具体的补充建议书的办法。国际劳工标准按其内容可分为下列各类:基本劳工人权,指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主要是指建立工会的自由、废除强迫劳动、实行集体谈判、劳动机会和待遇的平等、废除童工劳动;就业、社会政策、劳动管理、劳资关系、工作条件,包括工资、工时、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障,包括工伤赔偿、抚恤、失业保险;针对特定人群和职业,包括妇女、童工和未成年工、老年工人、残疾人、移民工人、海员、渔民、码头工人等。长期以来国际劳工组织重视国际劳工标准的制定,促进会员国对国际劳工公约的批准实施,对维护各国工人和其它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起到积极作用。进入90年代国际劳工组织更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对公约的批准进程,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整个国际劳工标准体系主要以发达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需要为基础。因此尽管国际劳工组织称其为国际劳工最低标准,并标榜标准的普遍性和灵活性,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公约的制定及批准实施方面仍有不少困难,与发达国家存在许多矛盾。特别是近年来少数西方国家的工会组织和政府主张应将各国执行劳工公约的状况与其国际贸易和市场准入相联系,在劳工组织中引起一片反对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