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在全国率先将中药饮片纳入药品流通追溯系统
近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药品流通追溯系统中药饮片追溯工作的通知》,率先将中药饮片流通纳入监控范围。
来源:新浪网、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药品流通追溯系统中药饮片追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率先将中药饮片纳入药品流通追溯系统,同时选定国药乐仁堂医药等20家药品批发企业首批开展中药饮片标准数据对照和追溯数据上传工作。
首批纳入药品流通追溯系统的中药饮片品种主要包括执行《中国药典》《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材第一册、《河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3年版、《河北省中药材标准》2018年版的中药饮片品种。
《通知》要求,各有关企业要组织人员认真整理本企业执行上述标准的中药饮片品种。按照中药饮片名称、执行标准、生产企业、产地等产品信息,对照《中药饮片基础数据标准化对照表(第一批)》,形成品种编码对应关系。
《通知》明确,《中药饮片基础数据标准化对照表(第一批)》中没有的品种信息,应在“企业品种管理”菜单中申请增加,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对照。
所有品种对照完成后,每日向系统上传。
据了解,201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省药监局启动药品追溯系统开发建设。2020年4月22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设药品流通非现场监管系统(一期)药品追溯系统的通知》药品追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他山之石
2020年7月3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网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明确,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的药品追溯体系。抓好药品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2016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快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以加强药品监管为突破口,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真正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加快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建设,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完成生产线改造,并逐步延伸推广到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