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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运猪车被扣,一车猪被活活晒死,男子暴怒起诉执法人员后获赔

2023-09-07 08:15 作者:高音镜面  | 我要投稿

谨由我同大家一起来深度剖析一下这篇与检疫部门行政管理以及属地相关主管部门工作规章制度标准差异相关联的通例并看看其中所藏有着的知识点以及亮点在哪里,接下来的内容是这样描述的,如下:

“检疫证明我带来了,但是我的猪却都死了,你们执法犯法,侵害了我的权益,我要去法院告你们!”

小县城的城管大楼门口好不热闹,事主李先生一手举着喇叭一边声嘶力竭喊着,马上就吸引了不少看热闹的人们。

只见广场中间横七竖八倒着几十头小猪仔,任谁看了都会不忍心的“哎哟”一句,一头小猪仔300块,50头就有万多块,难怪事主这么气愤。

这天过后,李先生也说到做到,直接硬气地在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控告城管执法人员恶性执法,严重损害自己的切身利益,经过法院审理,李先生大获全胜还获得了相应的赔偿,也让民众们心里担忧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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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李先生的获赔也让一些人感到不适,他们为执法人员深深地打抱不平,并且认为李先生绝对是在无理取闹,惊讶的是法院居然还一边倒的偏袒他,很难不去想其中是不是有什么其他内幕。

民众对于李先生的态度为什么如此偏激的两极分化?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李先生的在这件事情里的经历。

没有检疫报告不能放行

在我国农村地区,其实一直都存在活体家禽交易市场,很多人都会选择在老家豢养家禽,有些人还会建造养猪场,一只母猪每胞基本可以生产十只左右的小猪,每只猪仔养到十几二十斤就可以去市场上出售了。随着现代活体交易市场越来越正规,检疫报告也被看作是这个行业的“标配”行头。

李先生正是吃这碗饭的,他在老家附近承包了一个山头,里面养了几百只猪,这天他一次性拉了50头小猪和30头大猪打算去县里大卖一场,可是这李先生平时做事稳妥又靠谱,唯独上了年纪之后记忆力差了点意思,当他开着满当儿一车猪去往县城时,完全忘记了有检疫报告这回事。

到了县里的检查站,李先生自知理亏本想蒙混过关,但执法人员火眼金睛,一眼就看出来李先生的浑身不自在,顺手一查果然没有检疫报告。顿时执法人员就来了兴趣,围着李先生的车子转悠来转悠去,并且表示一定要见到检疫报告才可以放行,这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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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急了,他翻遍了整个驾驶室也没有找到检疫报告,“奇了怪了,怎么没在这里?”李先生一边自言自语嘟嘟啷啷,一边又和执法人员承诺加保证,一定可以找得到,这批猪都是经过检疫了才拉出来的,自己家的猪都是纯粹的家养猪,吃的是纯粮不打激素,绝对不是那种无良商家。

然而李先生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本想请执法人员通融通融,但却被严厉拒绝了,李先生心里闷着一口气,怎么也畅快不起来,甚至胡思乱想自己今天是不是有点诸事不顺。

这时他的妻子突然给他打来电话,说检疫报告被他落到家里了,正烦闷着不知怎么释放的李先生,当即就对妻子好一顿数落,心想着那我拍个照给执法人员看,应该问题不大吧?

但令李先生感到懊恼的,执法人员对李先生的好说歹说丝毫不为所动,就是一口要求必须要看到检疫报告才给放行,照片不严谨,没办法作为备查资料。

李先生的家和县城的距离不短,一个来回怎么说也到晚上了,无奈,李先生只能含着满肚子怨气回了家。

几十头猪仔被活活晒死

第二天李先生搭乡村巴士紧赶慢赶来到了县城,奈何路程太远,李先生抵达城管大楼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差不多到了十一点钟,李先生心里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猪仔受不住热,不会出啥事吧?

果然怕什么就来什么,隔得老远李先生就看到了自己的车上小猪们被热到奄奄一息,就连大猪也被热得爬不起来,李先生一下子气不打一处来,举着检疫报告就冲进了大楼里面。

“你们看看,看看!这不是检疫报告是什么,我好好地给你们带来了,我的猪怎么就被热死了,你们得给我一个交代!”

李先生怒不可遏的态度并没有让执法人员感到害怕或者退缩,反而表示,因为李先生不能及时出具检疫报告,整车的猪停放在公共区域,还需要李先生缴清这一个晚上的停放费。

什么?我的猪死了,你们不给点说法反而还要我倒给你们交钱?李先生是个大脾气,举起拳头差点一个冲动就砸向了对面执法的女同志。

“我这些猪是我们家里一年的心血,就算我忘带了检疫证明,你们就没有义务帮我照管好我的东西吗?这些都是活生生的生物,跟那些米面粮油的死物不一样,就算没条件,好歹也拉个遮阳的帘子吧?”要不是有人拦着,只怕李先生已经不管不顾冲上去了。

“抱歉,这不是我们的工作范围,没有看到检疫报告我们没法放行,否则就是我们监管的责任,请谅解!”执法人员还是一如往常的态度,不温不火的表述,但李先生眼里看到的,却是执法人员懈怠执法,弃民众利益于不顾。

“好,你们给我等着,既然老百姓跟你们说了没用,那我就要法官来跟你们说,也让你们自己看看清楚,执法的到底是怎样犯法的!”

李先生撂下一句狠话就走了,没有任何犹豫, 直接就将执法人员告上了法庭,但网友却对李先生的做法,支持和反对的态度几乎旗鼓相对,那么法院到底是基于什么基础去宣判的呢?

实际上,我国《行政强制法》里有早就有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在查封扣押物品时,应当保证物品的完整性,如果因为疏忽导致物品毁损,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李先生这起案件里,被晒死的小猪仔们就恰好等同于条例中毁损的物品,所以执法人员按照法律本就应该承担赔偿,而不是简单一句“工作如此”就可以敷衍了事。

而李先生应当支付的车辆停放费用和物品毁损赔偿,从根本上来看其实是两码事,最终在法律的裁决下,法院判处执法机构对李先生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执法人员还需要对李先生本人进行道歉。

这也再次声明了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公平和公正性,法律只有依托于维护民众的根本利益,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无条件信任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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