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变电站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鉴定的目的是什么,是确定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
是确定建筑物的结构承载能力,即能否承受该建筑物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包括地震作用)所产生的变形而不致破坏的能力。
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是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5096-2005)中变电所工程部分的相关要求进行的。
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
"对已送电的变电所进行质量检查时,应按照本规程附录c.0.1~0.3的有关规定进行"。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组织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其中"设计"是指"由具有相应的设计单位编制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竣工图";
"监理"是指具有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具备相应资格的工程监理;
"施工单位"是指经发包人同意的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
"其他相关单位"指与工程质量有密切关系的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