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案赵斗淳出狱,但每年还有3000个“赵斗淳”
赵.斗.淳

这个名字已经成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者们的代名词。
2008年12月11日,在赵斗淳强奸了当时只有8岁的受害者,并造成其永久性残疾之后,法院判处赵斗淳12年有期徒刑。
当时一审判决在陈述量刑理由时表示:“为了避免二次犯罪的发生,从保护社会,教化及改善被告人的心性的角度出发,建议对被告人实行长期社会性隔离。”

12年过去,如今赵斗淳已于12月12日刑满出狱。
出狱的同时也面临时长7年佩戴电子脚链的保留观察生活,出狱后5年内的个人信息也将被公开。
在赵斗淳入狱期间,青瓦台虽然对请愿“永不释放赵斗淳”的国民做出了“刑满释放已成定局”的回答,但同时也表示了“一定会杜绝赵斗淳在受害者或潜在受害者附近出现的可能性”。

SBS数据新闻组[十年磨一针]将目光放在了不仅是这一个,还有其他“赵斗淳”,即,其他以儿童和青少年为对象的性犯罪者们身上。
观察究竟发生过多少这样的犯罪行为,犯罪者们是否受到相应的惩罚,以及在犯罪者们承担了罪责之后,是否坚持有好的管理。
此次报道的目的正是为了发掘在这一个象征般存在的“赵斗淳”背后,是不是有无数个‘赵斗淳’正在被大家忽略。

○一年三千人……就在我们周围的另一些“赵斗淳”们
●赵斗淳以后的12年,到底是前进了还是倒退了?
案件1
2019年4月,一名47岁的男性带着年仅6岁的孩子来到忠南的一家旅馆。最开始是一个人开了房间,等到外出之后再回来时就带了一个孩子。当旅馆职员问起是谁的时候,他回答说是自己的女儿,因为家庭不和才带过来的。
事实并不是这样。这家旅馆附近距离约300米处有一所小学。该男性曾经多次强行猥亵在路边玩耍的孩子,并试图将孩子带回自己的宿舍实施强奸。

尽管一审法院判决该男子无罪,称“很难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但是对于强制猥亵、类似性行为、性暴力未遂等犯罪行为,法院在表示“需要严惩”的同时,对该男子做出了有期徒刑13年,佩戴电子脚链20年,公开个人信息10年的判决。
这比因强奸等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残疾而被判12年有期徒刑的赵斗淳还要重。二审法院驳回了双方的所有上诉,目前刑期已经确定。被告将于2032年出狱,此后直到2052年都需佩戴电子脚链接受观察。

案件2
2018年4月,一名34岁的男性把在聊天软件中认识的10岁孩子带回了自己家,并在喝酒之后对其实施了强奸。曾是某补习机构院长的该男子声称双方是在协商情况发生的性关系,且自己对于受害人是未满13岁的未成年人这一事实并不知情。
一审法院以“犯罪性质恶劣,受害者有遭受巨大冲击和痛苦的可能性”为由,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8年,保留观察5年,公开个人信息5年。(佩戴电子脚镣的要求已被驳回)然而二审结果却有所不同。
二审法院表示“对被害人施暴威胁奸淫的公诉事实不足以认定,因为没有可供认的证据”,因此没有将该男子判定为对未成年人实施性暴力罪,而是判定为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罪。并判处了法定最低刑期3年有期徒刑。(5年内保留观察和个人信息公开的判决结果则保持不变。)

对于二审的判决也出现很多谴责的声音。韩国女性律师会在宣判后第二天发表声明批判称:“对于将10岁儿童引诱到自己家中,并在诱导未成年人喝酒后实施了强奸的人,只判处法定刑范围中最低的3年刑期,这完全不符合正常人的常识。”
此后24万人参加了罢免二审法官判决的国民请愿。(青瓦台对此给出了“无法影响法官的判决,也不应该影响,对韩国大法院的判决需要安静的关注”的答复。)在各界强烈谴责下,首尔高等法院破例对判决进行了说明,称“仅凭检方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本案被告强奸罪,原则上应该宣判被告无罪”。
并解释称,“正因为查明真相是刑事诉讼的目的,所以经过对事实的调查之后,认定其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罪,宣告被告人有罪。” 韩国大法院根据二审判决确定了此案情。
在案件一中,法院判定的犯罪情节较赵斗淳轻,但判处的量刑却更重。而案件二的判决结果,则受到了对于“只有存在暴行和威胁才能使性暴力犯罪行为成立”这个标准的批判,该标准自从最近被引入后,不停受到“就算适用于成年人受害者也需要保持态度谨慎,更何况是被过于狭隘得应用在仅满10岁的儿童身上。”这样的批判。
正是由于这两种判决结果的共存,所以相较于赵斗淳案当时,现今的韩国法院究竟是否进步,还是不能给出准确答案的原因。

● 每年针对儿童的性暴力犯罪者高达3000人
性犯罪者中的大多数都是已经有个人信息备案的人。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儿童青少年性保护相关法律》的人几乎都在这个范围里。2014年以后,因对儿童和青少年为实施性犯罪,而成为个人信息备案对象的犯罪者每年有3千名左右,5年总计有15,898人。
2016年犯罪人数曾减少到不足3千名,但从2017年开始,该数字又再次超过了3千名。单单看性侵行为、类似性侵行为、强制猥亵等性暴力犯罪,每年就有2500名左右。

从5年的总数据来看,性侵案件占29.3%,类似性侵案件占3.6%,强制性猥亵占67.1%。与2014年相比,2018年性侵案件略有减少,类似性侵案件和强制性猥亵案件却略有增加。就这一趋势来看,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性暴力犯罪案件既没有大幅增加,也没有大幅减少。出现这一情况的成因是什么呢?
● 从国民请愿中反映出,人们对于‘赵斗淳们’集中的怒火。
在刚刚过去的8月27日,青瓦台国民请愿公告栏里再次出现了‘阻止赵斗淳出狱’的请愿。自2017年8月第一条请愿之后,包含“赵斗淳”关键词的国民请愿及提案共有6,805个。数量之多不仅超过了提及朝鲜国务委员长金正恩的请愿(5451件),而且超过了除李明博、朴槿惠前总统之外的全体前任总统相关请愿数。在提及赵斗淳的请愿中,支持人数分别高于20万人的有5个。

其中两条请愿要求禁止赵斗淳出狱(2017年9月,2018年10月)。一个是赵斗淳适用的废除“对(喝醉导致的)神志不清下的犯罪给予减轻量刑”原则的规定(2017年11月)。一个是给予对赵斗淳案件受害者发表不当言论的漫画家处罚(2018年2月)。
剩下的未提及禁止赵斗淳出狱的请愿中,一个是要求罢免给予儿童性暴力犯减刑的法官(2019年6月,上面提到的对补习机构院长二审结果的请愿。)
对于要求阻止赵斗淳出狱的两条请愿,青瓦台作出“二审中受处罚的被告人有权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请求,所以按照现行法律,不可能实现请愿中要求二审将赵斗淳判处无期徒刑”的回复。

对要求处罚漫画家的请愿则作出“由于属于个人言论自由权,政府不能出面”的回复。同时,对于要求罢免法官的请愿也作出了“违反三权分立原则,政府不能参与”的回复。对要求废除“神志不清犯罪行为减刑”的请愿则作出了,“需要重新修订法律,涉及到国会职权”的回复。
然而随着所谓的“金成修法”中关于神志不清状态下,犯罪减刑义务的刑法修正案的通过,这也成为关于赵斗淳所有请愿中唯一一个得到解决的案例。
尽管对于国民请愿,政府大体上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或解决方案,但在国民请愿中,依旧可以看出国民对相关事件的热情、关心和愤怒。“赵斗淳相关请愿”数量如此之多,也意味着韩国社会对,以赵斗淳为代表的儿童性犯罪者们有着不能容忍的共同愤怒。
然而这种愤怒是否被如实反映了呢?赵斗淳入狱之后的12年,我们的孩子是否变得更加安全了呢?

翻译 / 慧子&yead 排版 / 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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