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逻辑学》

存在论
全书分为三个部分,即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
存在论:
有论,存在论是整个逻辑体系的出发点,在存在论阶段,纯粹概念的辩证运动经历了质、量、度三个阶段。所以,存在论阶段主要阐述是质量互辩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在这个阶段里首先是以最抽象,最贫乏的“纯存在”的形式出现,因此黑格尔的思想是整个系列概念的推演是从“纯存在”(无)开始的。 “纯存在”/“有”是从逻辑学最先出现的概念,黑格尔认为逻辑学应以存有作为开端→逻辑的开端不能是任何间接性的东西,不能是一个具体的东西,具体必须经过中介的规定了东西,是已经进一步发展了的东西,那就不能成为其开端、因此,开端=单纯的直接性的东西,不以任何东西为前提,他本身也不包含任何内容→开端本身的本性。 ☯“纯有”≠客观事物的有无、人思想中的有的概念 ☯“纯有”=无任何规定性、无任何具体内容的纯粹抽象的存在的概念 ☯“纯存在”是一切事物最一般的共同性,仅指事物是存在或有,抽离事物的具体属性(抽离所有表象特征,你只知道有这个东西,不清楚具体样子) ☯“纯有”不可感觉,不可直观不可表象的纯思。黑格尔说这种纯有是纯粹的抽象,因此是绝对的否定(无),黑格尔根据对纯有概念的逻辑分析,引申出纯有的对方无,这样概念就从“纯有”过渡到无。黑格尔认为“纯有”之所以能过渡到无,就是由于“纯有”自身是毫无内容的,完全空虚的,因为它自身中就包含着自己的否定因素“无”,所以纯有必然过渡到他的反面“无”。 黑格尔认为,无也是一个最抽象最空虚的概念,我们出了一般说他是“无”或非存在之外,再也没有更多的意义了,同样由于“无”本身是毫无规定、完全空疏的,他自身就包含着与它自己相反的因素“纯有。这样概念就从“无”过渡到了“有”。所以,“无”与“纯有”是同一的规定,或不如说是同一的无规定,一般来讲,“无”与“纯有”是同一的关系。 “纯有”与“无”二者对立统一,相互联系,在一定的程度下互相转化。(单纯的指谓上的/完全抽象的区别)此为变易的原则。 “纯有”与“无”的真理:变易→“有”“无”统一→包含区别 变易表象包含“有”有的规定,同时也包“有”有相反的“无”的规定,两种规定在变易,这一表象里又是不可分离的,所以变易就是“有”与“无”的统一。变易扬弃有与无的这两个规定,使二者成为它自身的构成环节。有→无=消灭,无→有=发生,变易:生灭变化的过程 黑对形而上学(批判):不懂得二者相互转换,坚持非此即彼的对立。黑格尔:一切都在不停的产生与消亡 正题:有;反题:无;合题:变易(对立统一)。黑逻辑学最早出现的三段式,最普遍最一般最低级的概念,是整个黑格尔逻辑学的基础。 黑格尔认为概念必须向前继续进展,于是从变易推演出现有,变易的结果就是限有,变易过程的结果并不是空虚的无,而是与否定性统一的有,我们叫限有,限有是对纯有的否定,所以“限有”与“纯有”不同,“限有”是具有一定规定性的有亦即
某物
,某物是和他物有区别的存在,某物之所以成为某物,是由于其自身具有一定的特性,使得他只是某物而不是他物。当某物失掉了其特性,就是某物了,所以说限有是具有确定的规定性,具有一定的质,黑格尔说:限有是具有一种规定性的存在,而这种规定性作为直接的或存在着的规定性就是质。 黑格尔认为:包含了限有,与无限与其自身的就是自有,自有是完成的质。这样黑格尔就从自有推演出质的概念,黑格尔对质下了明确的定义,他说质是与存在统一的直接的规定性,就是说质,是指事物的直接存在的规定性,某物之所以是某物乃是由于其质,如果失掉其质,便会停止为某物。 所以,质对事物的直接存在有着同一的关系,质由于内在矛盾,于是不停地向较高级的较具体的体现着质的特性的概念发展,终于否定其自身而过渡到他的对方量,这样黑格尔就由质推演出量,量是对质的扬弃,是比质更加具体的范畴。 黑格尔指出量与质不同,量虽然也同样是存在的规定性,但不复直接与存在统一,而是与存在不相干的,且外在于存在的规定性。就是说,量不是与存在有直接统一的规定性,
量是事物存在的外在的规定性
,并不直接影响事物的存在与否,所以量与事物的存在的关系是外在的量的大小,增减并不直接涉及,事物的存在或不存在。 黑格尔在逻辑学成曾举例证明:一所房子无论增大一点或者减小一点,仍然是一所房子, 同样红的颜色,无论是加深一点或者减淡一点,仍然是红的颜色,量由于自身包含着对立面的矛盾。于是继续向前发展,不断的丰富自己的内容,同时又不断的加深对质的规定,质和量它的统一就是度,度是有质的量。 黑格尔说当我们要明确知道,事物的量的性质和关系时,我便称之为衡量。例如我们衡量在不同的,震动中的不同的弦的长度时,是着眼于,知道由个弦的震动所引起的,与弦的长度相对应的音调之质的差别。就是说,当我们要了解某种音调也就是质,他是需要由一定的弦的长度,也就是量构成的,而另一种音调,是由另一种弦的长度构成的,这时我们要了解的就不是单纯的量,而是能决定或引起音调的变化的。
度是有质的量,度是完全的存在,存在在度中达到了完全的规定,成为了有质有量的东西,所以度是存在阶段中最高的概念。
概念经过了一系列的运动发展,把最初潜在于有中的内容,逐步加以展现出来,存在已经成为具有自己的度,成为有质有量的规定性。 ___________________
本质论
逻辑学最重要且最有价值的部分! 黑格尔阐述了辩证法的最基本的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存在论→本质论:
事物外在分析→
内在关系的探讨
揭示出对立面的相互依存和相互矛盾是事物的内在本质。
存在论概念特点:
最低级,最抽象,最简单(表象直接认识阶段→直接性的知识)
本质论概念特点:
(相比存在论)较具体,较复杂,较高级(内部的间接认识阶段) 二者有联系又区别,存在的真理是本质 知识先从直接的
“有”
使自身内在化,他才通过这个中介找到了本质。 存在论中的范畴:质、量、度等都是直接的范畴,看似相互孤立互不依存,但又不是固定不变的,是在不断地过渡中。因此在存在的范围内,当某物称为别物时便消失了。 黑格尔指出:这只是说
存在论
的范围之内范畴彼此之内的内在联系和内在矛盾,它只是一个潜在的、尚未实现出来的,实际上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
本质论
中的范畴并不是如此,范畴之间已不再是过度,而是不可分离地相互联系在一起。 黑格尔认为:本质的概念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东西。
本质不是直接显现在外的概念,而是反映在他物中的概念。
所以:本质的观点一般的来讲,这是反思的观点;按照黑格尔的解释或反应,这个词本来是讲光射的,灯光直线的射出时碰在一个镜面上时,又从镜面上反射回来,这就叫反应。(认识一个对象时不是面对表象,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内在联系) 本质论中的概念关系:承兑(本质↔对立面:二者互相联系,互相反映)对立概念在双方相互联系中方能存在,对立双方不能互相分离。 黑格尔批评了形而上学的知性思维把形式与内容割裂开来的片面观点,认为内容是一些无确定形式的混沌一团的材料,形式则是外加与它的,因此形式和材料是目不相关的。
知性思维
最惯于认为内容为重要的独立的一面,而认形式为不重要的、无独立的一面。 两者同样重要,无形式的内容=无内容的形式(内容称为内容是由它包括有自己的形式在内);内容不是没有形式,内容具有形式与其自身,形式与内容相互关系,同时可以离开内容而独立存在。形式是具有内容与其自身,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 黑格尔:内容非他,即形式之转化为内容。形式非他,即内容之转化为形式。(相互转化是思想最重要的规定之一) 黑格尔反对抹杀二者之间的区别
形式=内容:
内容不是直接显现在外,是通过形式间接的表现出来→没有形式的内容是虚假的。 离开了内容的形式则是抽象的,无内容也就无所谓形式,二者矛盾统一。 绝对观念的辩证运动经历了一个由抽象到具体,有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
本质论三个小阶段:
➠本质 本质在自身之内的反应,以及作为实存的根据的本质 ➠现象 现象是本质表现为他的对方通过对方而反映他自身 ➠现实 现实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是本质自身的实现
论点拆解:
✍1.本质论中最先推演出来的一个范畴是
同一
,同一是本质尚未展开,他只表现为与自身同一的存在。在这个阶段里,黑格尔把他所讲的同一,与认为一切东西和他自身同一,与抽象的统一区别出来。 黑格尔认为抽象的同一,就其坚持自身同一,完全排斥一切差别来说知只是形式的同一或者知性的同一。这种抽象的统一是由两种方式所导致的,或是通过所谓的分析作用,丢掉具体事物所具有的多样性而只举出其中一种,或者就是抹下多样性之间的差异性而把多种多样的规定性混为一种。 黑格尔首先肯定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作用,同时又尖锐的批评了这些思维规律的抽象性。在这里他指出:同一律所表述的命题并不是真正的思维规律,而只是抽象知性的规律。 该命题的形式本身就是矛盾的,即命题没有说出主词和宾词之间的区别,并且从普遍经验来看,也没有任何一个存在(包括人)是照本宣科的。
恩格斯说过:
抽象的同一在有机自然界中同样是不能够应用的,植物、动物、每个细胞,在其生存的每一瞬间,即和自己同一又和自己相区别。黑格尔认为这是种抽象的同一性,诚然,他在一定范围内对于认知是必要的,但他只是相对的东西,不能把形而上学的加以绝对化。
黑格尔指出:
真正的哲学不应该把本质自身的同一看作是排斥一切差别的抽象同一,而应该把同一看作是包含了差别的规定于自身的具体的同一。真理只有在统一与差别的统一中才是完全的。具体的同一是统一和差别辩证统一的统一。
恩格斯表示认同一部分:
最近自然科学很详细的证明了真实的具体的同一性包含着差别和变化。 由此黑格尔就进一步对
差异
进行了考察,差异有直接的差异和本质的差异之别。杂多就是指不同的诸多事物,按照他们的原样,各自独立与他物发生关系后互不受影响,因而这种关系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外在的(形式上的)。
不同的杂多事物相比较得出概念:差异表现为相等和不相等
相等:
相关事物,亦即彼此不相同的、不同一的事物的同一;
不相等:
相关事物的不同一,思维不能停滞在外在的差异里,必须向前进展到本质的差异;
黑格尔认为:
本质的差别是包含
肯定
和
否定
这两方面的差别。 ☯肯定的一方是一种自身同一的联系,而不是否定的东西; ☯否定的一方是自身的差别物,而不是肯定的东西。 因此,每一方之所以各有其自为的存在,只是由于他不是他的对方。同时每一方面都映现在他的对方内,只是由于对方存在,他自己才存在。也就是说,肯定与否定双方是彼此正反相对的两个对立面,对立双方是彼此依存,相互反应。 ✍2.因此本质的
差异
就是
对立
,在对立中有差别之物并不是一般的他物,而是与他正向反对的他物。(每一方只有在他与另一方的联系中才能获得他自己的本质规定:此一方反映像另一方才能反映自己,反之相同) 每一方都是他自己的对方/的对方(人看镜中人看人),这样对立就发展为
矛盾
。对立面互相反对,互相排斥,同时相互依存,相互反映。因而相互扬弃,相互过渡。正相反对的双方共处于同一体中,这就达到了矛盾的实现。 ✍3.
黑格尔认为:
对立双方达到统一,亦即矛盾的实现就是根据
(根据是矛盾通过自身扬弃他自己而达到的统一)
。由对立而进展为矛盾的直接结果就是根据。
根据
即包含
同一
又包含
差异
,在自身内作为被扬弃了的东西,并把他们降低为单纯观念性的环节。 这就是说,根据是本质自身从同一到差别,达到同一与差异之间具体的统一。在根据里,同一和差别的应对皆被扬弃而又保存,使之变为他自身的构成环节。根据是自身反映同样反映对方,反之,反映对方也同样在反映自身。 “根据就是被设定为全体的本质”,任何事物的存在必有其充分的根据。即,任何事物的真正本质,就在于说明某物的存在及在他物之内。这个他物即是与他自身同一的,也就是某物的本质。得:根据就是内在的本质,而本质实质上就是根据。
根据之所以为根据,就是由于它是某物或他物的根据。
因此,根据并不是矛盾的解除,而是作为新的矛盾统一体而出现的。
黑格尔认为:
本质最初表现为自身映现和自身的间接性。本质自身的统一就是对间接性的自身扬弃,于是又回复到直接性或回复到存在。这种直接性或存在是经过扬弃间接性而达到的,这种存在,称为“
实存
”。
黑格尔认为:
实存是反映自身与反映他物两方面的统一里发展出来的。因此,实存既包含有相对性、间接性,也包含有直接性在自身之内。这样,“实存”便叫做“物”。“
物
”:形式与质料的对立统一,物体扬弃自己的本质就进入
现象
。 以上所述为黑格尔对本质自身阶段的考察 在本质自身阶段里,黑格尔着重论述了对立、统一及矛盾的学说。关于矛盾的学说,是黑格尔辩证法思想最重要的部分。
【本质】
本质论的第一阶段
黑格尔认为:
理性矛盾的真正积极的意义就在于认识一切现象的事物都包含有相反的规定与自身。(认识或把握一个对象正是在于认识到这个对象作为相反的规定之具体的统一)并说:认识矛盾并且认识现象的这种矛盾特性,就是哲学思考的本质。 黑格尔在《逻辑学》和其他著作中都阐述了关于对立统一的学说。逻辑学从存在论经本质论到概念论这个整个的发展过程就是对立面矛盾统一的过程。黑格尔在本质论中关于对立统一的思想做了最集中最彻底的发挥,所以恩格斯说:对立面的相互渗透规律占据了他的逻辑学的整个第二部分。
黑格尔指出:
辩证思维应该坚持任何事物都是包含有差别与对立的两方面的统一体。对立双方就是互相关系而又互相排斥的,因而才会有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黑格尔断言“天地问无论什么,可以说得上存在的东西,必定是具体的东西,因而包含有差别和对立于自己本身内的东西”所有一切事物都具有内在矛盾这个命题,他比其他命题更能表述事物的真理和本质。他批评抽象和知性,把形式逻辑规律加以绝对化的错误(如矛盾率)。也就是甲不能同时是甲和非甲,事实上这人是甲是甲的一种否定的说法,认为这两个命题不能同时是真的。又像是排中律,即,甲如是正甲,就必是负甲。这个命题本身已经说出了第三者甲,甲既非正的,亦非负的,既可以设定为正的,也可以设定为负的。
黑格尔认为:
形而上学的抽象知性,不懂得内在矛盾是一些事物的本质。所以他不理解相反的东西是同一的,黑格尔肯定康德把矛盾引进理性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又同时批评了康德对世界抱有一种温情主义。
黑格尔认为:
一些事物由于它自身存在着内在矛盾和斗争,因而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他特别强调辩证法是一种内在的超越,逻辑学的整个范畴系统,正是由于内在矛盾的推动,是每个范畴不断的超越自身而向另一个范畴转化的。
黑格尔在西方哲学史上第一次明确的提出:
事物的内在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源泉的思想。他认为,内在矛盾是一切自己运动的根本,而自己运动就是内在矛盾的表现,内在矛盾就是生命力的源泉。一个事物如果不能够在自身肯定的规定中同时又包含否定的规定,不能够在其自身中具有矛盾,那他就不是一个有生命力的活动的统一体。所以他说,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他才会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动。 “辩证法是现实世界中一切运动、一切生命、一切事业的推动原则”
【现象】
本质论的第二个阶段 本质最初是作为自身反映的本质。即,本质只是在自己内部反映自己,还没有反映到外部的事物。黑格尔认为,本质必定要表型出来。当本质内部的反映,再到表现到外在的事物就进入了现象。现象是本质的表现。
黑格尔说:
本质是实际存在的东西,实际存在就是现象。所以本质不是存在现象之后或现象之外,而是存在现象之中。在黑格尔看来,现象是逻辑概念的一个很重要的阶段。他指出,康德在近代哲学史上的功绩就在于把哲学和普通常识区别开来,看到了普通常识认为是独立存在的东西,他仅仅是表面现象,说明他的人是不是停留于表面的结果。 但是康德就此止步不前,他在现象之外坚持着一个抽象的本质。为认识所不能达到的物自体,不懂的现象和本质,这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当我们认识了现象同时也就是认识了本质,他宣称:把本质与现象割裂开来,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都是形而上学的,坏的主观唯心主义。 黑格尔在现象阶段里考差了现象界、形式与内容、关系等范畴里又分为全体与部分的关系,力与力的表现的关系,内与外的关系。
【现实】
本质论的第三阶段 现实是尚未表现在外的本质,与本质表现在外的表象的统一。现实包含有内在的方面和外在的方面,是内在与外在这两方面的统一体,现实也有一个矛盾发展的过程。黑格尔在现实阶段里考察了一系列程度的范畴、可能性与现实性、必然性与偶然性、原因与结果等。他首先批判的形而上学的抽象之性对现实的错误看法,他们把现实与思想割裂开来,认为真实的和正确的思想在现实里找不出或者说无法实现的。
黑格尔指出:
这只是由于他们把思想看成只是主观的,存在于人的头脑里的,而不了解思想是客观的,独立存在的。思想本身完全是现实的,同时他们又把现实看成是外在的直接存在。 不懂得现实的东西并不是指一切存在着的东西。匪不合理者,乃真实的东西也,与理性相符合,相一致的东西。现实是彻头彻尾的、合理的,任何不合理的东西就因其不合理,便不能认为是现实的。因此现实的正确理解应该是辩证的,而不能是形而上学的(片面的)。 现实作为具体的范畴,具有两个单纯的形式:内在
(可能性)
与外在
(偶然性)
;可能性和偶然性是现实性的两个环节。现实最初处于内在的,潜伏的状态,还不是真正实现了的现实。 这种现实状态就是一种可能性。
黑格尔认为:
可能性有
形式的可能性
与
真实的可能性
之分。可能性最初只表现为一种形式的可能性,这种形式的可能性是抽象的、空洞的、是脱离现实事物的一切关系和内容的,是一种自身反映。按照这种可能性的观点,凡事符合形式逻辑同一率的东西,即,一切不自相矛盾的东西都是可能的。这样以来,可能性的王国就是无穷的多样性,任何人都可以用抽象形式凭空传翔的可能性,这就是最荒诞无稽,最无意识的东西,都可以看作是可能的。月亮今晚会落到地球上,是可能的,因为月亮是与地球分离的球体,很可能落到地球上。按照这种看法,任何事物都是可能的。
黑格尔指出:
一般来讲,是由于抽象思维在玩弄抽象形式所造成的,在他看来一个人越是缺乏教育,对客观事物的关系是缺乏知识。因此,它更会投射于那些形形色色的可能性之中。
黑格尔指出“
形式的可能性
”与具体的现实相反,现实事物都包含着自身的内在矛盾,凡认为是可能的,也有同样理由认为是不可能的。
因此,他告诫哲学家,切不可说“这是可能的”,“那也是可能的”,这一类废话,历史学家也不要去滥用那些本身不争的范畴。现实的外在方面是偶然性,当形式的可能性实现成了现实时,这种现实只是一种单纯的具有可能性的意义,这就是偶然性。
偶然性
是一种外在的现实性,直接的现实性,它即是一个现实的东西,同时又是单纯的可能性,所以偶然性是可能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偶然性,这因为是偶然的,所以是没有根据的,但任何事物的产生都不能没有根据。因此,偶然性又是有根据的,不过它的根据不是在自身之内啊,而是在别的东西之中。
黑格尔说:
偶然性一般来讲,是指一个事物存在的根据不在自己本身而在他事物上。
偶然的事物意指这一事物能存在或不能存在,能这样存在或者那样存在。并且这一事物存在不存在,这样存在会那样存在,均不取决于自己,而以他物为其根据。黑格尔反对将偶然性“过分地予以提高”在自然界和精神界都曾给予偶然性一种不应有的价值,人们赞美自然只因其现象的丰富多彩和千变万化。 自然的丰富性除了其中所包含的理念的展现之外,并不能给我们提供较高的理性的兴趣,所以不值得予以这种较高的估量,对这种变化无常的现象加以过高的赞美,乃是一种很抽象的心理状态,我们必须超出这种态度,进一步去认识自然的内在规律。
黑格尔提出:
哲学的任务就应该克服这种偶然性,从偶然性的假象里去认识必然性,实践行动的目的也在于超出意志的偶然性,克服主观任性才能达到自由。
但是黑格尔并不否定偶然适应在客观事物中应有的地位,偶然性虽然仅仅只是现实性的一个环节。因此,不能与现实性相混淆,但作为理念的形式之一,扔应承认有其相当的地位。 首先,在我
自然界
里面,偶然性就有起特殊的作用,到处都有表现为偶然性的自由的实战。承认他就不会像某种哲学那样去寻求只能是这样,不会是那样的原因。 其次,在
精神界
里面,偶然性也有其相当的地位。意志在任意的形式下便包含有偶然性,但扬弃了它,就能获得真正的自由意志,做到这一点就不会对那些只有显著的偶然性的现象看成是必然性,那什么是必然性呢?
黑格尔指出:必然性
可以定义为“
可能性
”与“
现实性
”的统一,但是,由于必然性就是概念本身,那准确的理解他其实是很困难的。黑格尔把“必然性”分为“
相对的必然性
”与“
绝对的必然性
”二种形式。必然性最初表现为
实在的可能性
。所谓实在的可能性是与
形式的可能性
相对的形式的可能性是自身同一的形式,它是与现实事物相脱离,实在的可能性。由于它在自身中具有另一个环节,他本身便已经是必然性。 因此,凡是实在可能的东西,他就不能够是任何别的东西,而必然的东西之所以为必然,就是因为他不能够是其他任何东西,所以实在可能性和必然性的区别只是表面的,实在的可能是具有内容,有规定的东西。我们通常说,如果一件事情的所有条件都完全具备了,那么这件事情就是现实的。条件的完全指的就是内容的总体,事情本身就是这个内容,事情竟然被规定为了现实的,又被规为了可能的。
黑格尔说:
“
一个事物是可能的还是不可能的,不取决于内容
”,就是说,取决于现实性的各个环节和全部总和。而现实性在他展开中表明他自己是必然性的。
黑格尔认为:
当必然性还只是实在的可能性时,这种必然性还是有一定条件的约束,因而只是一种相对的,这就是他有一个事先建立的前提。
他从那里开始他以偶然的东西作为他的出发点,这也就是说相对的必然性是被设定起来的,是一个有前提的,通过间接派送出来的事物。
因此,他的存在取决于他物,而不是取决于自己,因而他仅仅只是偶然的东西。
黑格尔认为:
我们的人是不能停留在偶然的必然性上,应该上升到绝对的必然性。所谓“
绝对的必然性
”指“
一物之所以是一物乃是通过他自己本身
”,但虽然可以说是中介性的,但他也同时能扬弃中介过程,并把它包含在自身之内。 恩格斯肯定黑格尔关于
偶然性
与
必然性
的辩证统一的思想,他指出:黑格尔指出了前所未闻的命题,偶然的东西正因为是偶然的,所以有某种根据。
而正因为是偶然的,所以也就没有根据,偶然的东西是必然的,必然性自己规定自己为偶然性。
在黑格尔看来:
整个世界的辩证过程都是受必然性所支配的,必然性就是概念自身,概念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
由此,逻辑范畴进展为概念论。 ___________________
概念论
概念论是黑格尔逻辑学的最后一个部分,也是绝对精神在逻辑阶段中发展的最后最高的阶段。
概念论是存在论和本质论的统一
按照黑格尔的说法,存在和本质是概念的生成的环节,而概念则是存在和本质的基础和真理。 概念中的特点就是概念自身的对立面达到完全统一,全部的逻辑范畴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抽象到具体,由片面到全体,按照一个先后次序排列的概念系统。 黑格尔把存在论和本质论称为客观逻辑,把概念论称为主观逻辑;逻辑范畴的推演是由存在论到本质论,由客观逻辑到主观逻辑;
黑格尔认为:主观逻辑乃是客观逻辑矛盾进展的必然结果。
在这里,黑格尔说明了概念虽是主观的,但它是从客观的即存在和本质发展而来的,因而概念并不是空洞的纯粹主观的形式,而是有其真实的内容和根据的——
是既构成自然世界,又构成精神世界的自在自为的概念。
这就是说概念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它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在概念论阶段里,绝对观念的辩证运动是一个由潜在到现实的发展过程。 逻辑范畴为什么能从在前的概念(客观逻辑)推演出在后的概念(主观逻辑),从最初的纯有引申出一系列的范畴逻辑来?
黑格尔认为
:这是由于在前的概念,潜伏着在后的概念,在后的概念潜伏于前的概念之中,最初的存存在潜伏着最后的绝对观念,最后的绝对观念潜在于最初的存存在之中。 从纯存在经过一系列的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不断往前发展,最后达到绝对观念,也就是推演出一整个概念系统过来。
黑格尔认为:
由于在后概念是潜伏于在前概念之中,因此推演出来的在后概念所包含的各个规定,也就是对在前概念的内容的展开。
绝对观念自身所包含的丰富规定,不过是把一切早已孕育于存存在之中的各个规定完全展开出来而已。
黑格尔认为:最初的概念是尚未展开或显露的东西,是以一种潜在的形式存在着,所以是最抽象最贫乏、最简单的。 而经过不断的否定,后面的概念吸取了在前概念的积极因素,作为自己的构成环节,充实了自己的内容,因而每一个在后概念都包含着在前概念的某些特征,所以都比在前概念具体丰富。 在后的概念由于成了先行概念的否定,或对立物而变得丰富了,所以它包含着先行的概念,但又比先行概念更多一些,并且是它和它的对立物的统一。
概念发展到最后的一个概念,绝对观念,是集以往一切概念之大成,所以是最丰富最具体最复杂,但它又是对最初概念存有的内容的充分论证和完全发挥,所以它又是真正的最初概念。
___________________ 概念论也分为三个部分:
主观性、客观性、理念。
♥ 我们先讲一下第一个主观性。 在这个阶段里,黑格尔考察了概念、判断、推理等范畴,他运用辩证法系统的论述了辩证逻辑的思维形式,批判了形式逻辑,关于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形式逻辑撇开认识的内容,研究思维形式。因此思维逻辑就成为将死的不变的,没有相互联系,没有发展的抽象形式。 黑格尔主张思维形式与认识内容,他应该紧密联系,相互结合。形式是具有活生生的实在的内容的形式,形式是随着认识内容的发展而改变的。 黑格尔认为概念是完全
具体
的东西,是一种具体概念,所谓具体的概念是指概念包含着多种多样的同一体,形式逻辑所讲的概念是
抽象
的概念,只是概念中抽取普遍性或共同点,使他脱离的特别性和个别性,因而是抽象的不发展的。 黑格尔把具体的概念与抽象的概念明确的区别开来,他说: 我们的活动或者仅停留在概念的否定和抽象的形式里,或者按照概念的真实本性把概念理解为同时既是肯定的又是具体的东西。 抽象的概念虽然在一定范围内有其作用,它划分界限确定区别,这是认识所需要的,但他又不能认识真理,只有通过具体的概念才能把握
真理
。 黑格尔指出,辩证概念应该包含三个环节在自身之内即:
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
三者是一个同一体。
普遍性和特殊性是不可分割的,普遍性是特殊性的本质。
黑格尔反对把普遍性与特殊性对立起来,使普遍性脱离的特殊性成为
抽象的普遍性
,这样的普遍性并不能表示
概念
。
所以,普遍性应该是寓于特殊性之中,
特殊性
是
普遍性
的外在显现,构成
普遍性
的内容。
而个体性就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体。
黑格尔认为普遍性只有通过个别事物才能取得具体的实在,个别的特殊的事物,也只有在普遍里才能找到它的现实存在的坚固基础和真正内容。 这就是辩证概念的特征。
判断
是对
概念
的各个环节加以内在区别和规定,并且加以联系。 形式逻辑把判断看成仅仅是概念的连接,认为概念的各个环节被设定为独立的环节,他们同时和自身同一,而不是和别的环节同一。 如主词与谓词是独立的固定的两个规定,谓词是在主词之外,下判断时用
是
这个联系词外在的把主词和位词连接起来。
黑格尔坚持判断是概念的区别或特性的表述,因而是概念的发展,并且把概念到判断的转化看成是一种必然发展的过程,而不是平等并列的外在关系。
黑格尔把判断与具体内容联系起来,于是将判断分为四类:
质的判断、反省的判断、必然的判断以及概念的判断
; 因而有了:
质的推论、反省推论,类推的推论
; 由推论在向前进展就进入
客观性
,概念由
主体
转化为
客体
。 ♥ 然后是第二个,客观性。 黑格尔批判以往的知性思维,把思想当作一种单纯主观的和形式的活动,而客观的东西倒是和思想相反,是独立存在的东西。 黑格尔认为这种把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对立起来的二元论并不是真理。 真理应该是,不论主观性或客观性,两者无疑的都是思想,甚至是确定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所谓的
主观性
和它的
规定、概念、判断、推论
等内容并不是一套空架构,要先从外面去找些独立自存的东西来加以填满。 事实上,
主观性
自身是能动的,辩证发展的,它会突破其限制,使自身进入
客观性
。
★★★可见黑格尔在这里所说的客观性是主观思想自身的创造活动,把自己外在化为客观存在,他无需借助外在的材料,因而这个客观性是思维把自己表现在外。
这时自然界尚未出现,客观性不过是主观概念的外在化,即:
普遍性、特殊性、个体性
转化为
机械性、化学性、目的性;
▪机械性,客体的表现为直接的无差别的存在,在这里机械物体之间是彼此莫不相干的,他们的联系只是外在的。 ▪化学性,客体本质上它表现出差别,在这里客体是相互联系的。 ▪目的性,是机械性和化学性的统一,是一个全体。
目的的实现就过渡到理念。
在黑格尔看来,客体的矛盾发展过程就是由最缺乏主观性而回复到主观性的过程。 ♥ 然后是第三个,理念。黑格尔认为理念就是自在自为的真理,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 理念所阐述的就是黑格尔观念论的真理观。
黑格尔从观念论的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出发,
把思维概念看成是现实事物的本质和核心。
现实事物之所以存在是由于概念,离开的概念似乎就不能成为其存在。
黑格尔提出,理念就是真理,因为
真理
即是
客观性
与
概念
相符合。也就是说一切现实的事物符合于理念就是真理,现实事物之所以具有真理性,是依赖于理念。 黑格尔举了一些事例来加以说明, 例如说某人是真朋友,就是指这个朋友的言行态度能够符合与友道的概念。 说一个真国家或者一件真艺术品,就在于他们的实在性,符合于他们的概念。 在黑格尔看来,真理就是概念的实现,概念是在现实事物的总体中及现实事物的相互联系中实现自己的,因而真理是全面的、具体的。 真理自身包含着主观与客观、统一与差别的内在矛盾,但真理自身所包含的区别与对立并不是固定的僵化的,它是一个相互过渡相互转化。 因而,是具体的统一。 因为理念永远在那里区别并分离 同一与差别、主体与客体、有限与无限,灵魂与肉体,只有这样,理念才是永恒的创造,永恒的生命和永恒的精神。 所以说真理自身就是辩证法,因为真理也是一个过程。 黑格尔认为,真理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矛盾发展的过程。 黑格尔指出,理念辩证运动的过程就是
概念作为普遍性
,而这普遍性也是
个体性
特殊化其自身为客观性
,并和普遍性相对立,而这种以概念为其实体的外在性,通过其自身内在的辩证法
返回到主观性
。
★★★这就是说,作为主观性的概念,由于自身的内在矛盾,因而把它自身外化为客观性,同时又扬弃自己的外在化的客观性回复到主观性,以达到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
这就是理念自身的辩证发展。 ★一方面概念最初只是主观的,无需借助于外部的物质和材料,按照他自身的活动就可以向前进展,以客观化其自身,这是由于概念的创造性,把它自己外化为客观性,即由主观性过渡到客观性,建立了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 ★另一方面,客体也并不是死板的,没有变动过程的。反之它的发展即在于证实他自身同时是主观的,这种过程形成了像理念的进展;这就是说,客体在其发展过程中,它以主观性来证实自身的真实性,从而使自己提高到理念。这种由客观性到主观性的转化,在黑格尔看来,正是由于思维的作用,思维作用于客观对象,将客观对象的形式加以改变,使客观对象转化为主观观念,从而回复到自身的主观性,使主观性与客观性达到辩证的统一。 所以他说,对经验世界加以思维,本质上实际是改其经验的形式,而将它转化成一个普遍的东西——
共相
。 所以思维对于其所出发的
经验
基础,同时即开展一个否定的活动,感性材料经过思维或共相加以规定后,以不复保持其原来的
经验形状
了。 黑格尔断言,如果没有思维自身的活动,就不可能由客观性向主观性过渡;
因此他指出思维之所以超越感官世界,思维之由有限提高到无限,思维之打破感官事物的锁链,而进到超感官界的飞跃,凡此一切过渡是由思维自身造成的,而且也只是思维自身的活动。
黑格尔把真理的发展过程分为:
生命
、
认识
和
绝对理念
三个阶段 ★★一:生命是理念的直接形式,生命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既是灵魂又是肉体。所以生命有机体是主体与客体的直接统一,在黑格尔看来,没有生命也就没有认识和逻辑,因此逻辑学必须包括生命。 ★★二:认识是理念的间接形式,在黑格尔看来,认识主体以客体为对象,把主体与客体区分开来,认识就是克服客体与自己的对立,扬弃主观性与客观性各自的片面性而达到二者的统一。这种统一的过程需要通过两种途径: ▪一种是主体认识客体的活动,即认识本身的活动,亦称理念的理念; ▪而另一种是消除客观性的片面性,即改造世界的活动,亦称意志或者实践的理念。 ♥理论的理念以及主体只是接受客体,使其进入自身之内,将客体当做主体之外的外部感性材料,现成地接纳以充实自身的内容,从而扬弃主观性的片面性抽象性。 但是理论活动中,主体是被动的接受,因而只是对外在的现成内容的认识,这只是一种外在的必然性的认识。 ♥实践的理念,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将客观世界仅作为假象,仅作为一堆偶然的事实,虚幻的形态的聚集,主体并不为客观世界的假象所迷惑,而是依据它的内在的主观性去整理客观世界那些偶然现象,通过实践的活动获得客观的真正的必然性的认识,使对象成为自己的。
黑格尔把实践作为有主观性到达客观真理的过程中一个关键的环节,这一思想是十分深刻的,这就把实践原则直接引入认识论领域。
在黑格尔看来,实践就在于改造客观世界,使之
符合
自己的目的。 人为了自己的需要,通过实践和外部世界发生关系,努力改造自然界,以满足自己的需求。 但是自然界对人的意志有巨大抵抗力,致使实践的活动受到阻碍。 为了征服自然,达到实践的目的,应借助工具。 黑格尔认为实践的理念高于理论的理念,因为:
通过实践活动使主体不但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现实性。
★★三:绝对观念。 理念经过生命与认识达到绝对观念的阶段。 绝对观念是逻辑学的整个概念系列的最后一个阶段,
绝对观念
是
理论理念
与
实践理念
的相统一
,生命与认识的统一。 这种统一乃是绝对和全部的真理,绝对观念即一切规定之大成,是一个全体,这个全体把全部丰富的内容都展现出来,所以它是最深刻最具体的核心理念,是逻辑学全部内容的总结。 在绝对观念中一切对立都达到了统一,一切矛盾都达到了调和。 因而一切发展也就停止了。 于是,绝对精神完成了逻辑阶段的发展,就此,逻辑学全部结束。 绝对精神也就超出纯粹思想、纯粹概念的领域,转化到自己的反面——————即外在化为
自然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