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人寿】金融保险知识普及--保险基础知识
1、 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按照经营目的种类,保险可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一)社会保险。
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生活保障的一种保障制度。我国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常说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
(二)商业保险。
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

按照保险标的进行分类,商业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1.财产保险:以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种类。
(1)财产损失保险:以各类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含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和农业保险等种类。
(2)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照法律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含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
(3)信用保险:以各种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和产品保证保险等。
2.人身保险: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事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类,人身保险可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1)人寿保险:指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死亡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寿保险包含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分红寿险和万能寿险等。
(2)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致伤、病且造成费用或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包含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收入补偿保险等。
(3)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遭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遭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二、投保人可以为哪些人员投保人身保险?
投保人可以为下列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员进行投保: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投保时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上述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而人身保险则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必须在合同订立时存在。
三、投保人应重点关注哪些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保险合同双方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主要依据。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人对保险条款作出详细说明,同时投保人也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以保障自己的权益。阅读条款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保险责任:发生哪些事故或情形保险公司会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
2.责任免除: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
3.赔偿处理: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该怎样处理保险赔偿相关事宜;
4.释义:保险条款中名词的特定含义,避免发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