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组织卖淫罪和卖淫嫖娼罪哪一个更严重?进来听我细讲......

2023-07-25 11:12 作者:bili_67476482275  | 我要投稿

01

组织卖淫罪和卖淫嫖娼哪一个更严重


根据中国刑法,组织卖淫罪和卖淫嫖娼罪都属于刑法中的性违法犯罪行为,它们都是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然而,从刑罚的角度来看,一般情况下,组织卖淫罪的刑罚要重于卖淫嫖娼罪。


因为组织卖淫罪涉及到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包庇等一系列行为,违法程度相对较重,所以刑法对该罪的刑罚相对较重。


而卖淫嫖娼罪主要指的是个人的卖淫或嫖娼行为,刑罚相对较轻。


然而,具体的刑罚幅度还会受到各国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影响。


因此,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这两种罪行的刑罚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组织卖淫是指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包庇卖淫行为的行为人,以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根据该条款,犯罪行为的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卖淫嫖娼是指卖淫的行为人或者嫖娼的人,以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根据该条款,犯罪行为人的刑罚为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罚金。


02

容留卖淫和组织卖淫那个严重?


容留卖淫和组织卖淫哪个严重是要看具体情节,从本质上来看,两个罪名都会涉及到社会道德秩序,所以相比都是比较严重的,不管是哪一项罪都是有加重情节的,只要涉及到加重情节的都会加重罪名的量刑。


03

容留卖淫和组织卖淫的区别


#是否具有组织性

这是准确区分二罪的关键。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具体指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而容留、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行为,不具有组织性。


行为的组织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卖淫组织的建立、对卖淫者进行管理、组织、安排卖淫活动。


#行为人与卖、嫖客之间的关系

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与卖之间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卖表面上是为不特定的嫖客提供,但实质上其是向组织者提供劳动。


而在容留、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与卖之间达成的是租赁合同关系或居间介绍关系,易是直接基于卖与嫖客之间达成的劳务合同关系。


#二罪中的“容留”具有本质区别

虽然两罪都有“容留”这一行为,但却有本质的区别。


首先,组织卖淫罪中的“容留”,是指容纳收留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组织,或参加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强调的是组织性。而容留、介绍卖淫罪中的“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其它便利条件的行为,强调的是便利性。


其次,容留、介绍卖淫罪中的“容留”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出现,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即对卖淫活动的“容留”有主动性,也有被动接受的。


组织卖淫罪和卖淫嫖娼罪哪一个更严重?进来听我细讲......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