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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解纠纷又护亲情,冠领成功办理北京东城确认合同无效案

2023-04-11 15:25 作者:法律咨询2022  | 我要投稿


  千年大计,教育为本,在子女受教育的过程中,一处学区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最近,北京东城的刘大妈就因为孙女上学的事与哥哥起了些矛盾,但好在及时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这才将此起纠纷及时“扼杀在摇篮”。

  刘大妈的父母在2010年、2017年相继去世,因两人均未留下遗嘱,刘大妈便与哥哥刘国成就父母生前拆迁所得的房子签署了《一纸文书》,双方确认:案涉房屋购房款为刘国成缴纳,办理公证房屋更名系为刘大妈孙女上学,公证后该房屋仍然为刘大妈和刘国成所有。

  当年5月,刘大妈和刘国成以及案外人办理公证遗嘱,公证书载明其余两位继承人为刘大妈孙女上学放弃继承,房屋继承至刘大妈名下。随后,刘大妈委托刘国成办理案涉房屋出租事宜,且租金一直由刘国成收取。2018年,刘大妈将案涉房屋赠与其儿子。2022年8月,刘大妈停止给付刘国成租金,刘国成便因刘大妈违反《一纸文书》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将案涉房屋更名回刘大妈名下。

  六神无主的刘大妈经人介绍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冠领安排在合同纠纷、家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的葛燊林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刘大妈积极沟通,寻找案件突破口,化被动为主动,在审阅完毕案件材料后,迅速定位三个争议焦点,并形成办案思路:

  首先,将《一纸文书》认定为过程性文件。

  其次,根据北京市教委的相关规定,办理子女上学必须为子女父母名下房屋位于学区内,因此刘大妈将案涉房屋过户到儿子名下也是为了孙女上学。

  再者,将《一纸文书》认定为部分继承人私自就遗产进行处分,并主张该私自处分遗产的行为无效。同时,寻求刘大妈的姐姐作证。

  再次,通过刘国成名下的其余拆迁利益来取得调解的优势谈判地位。

  最后,根据证人的叙述,将案件事实还原为原告签署《一纸文书》后变更继承的想法,最终在公证时无条件放弃继承。

  经过冠领律师的释法明理、积极与对方沟通,刘国成自知毫无胜算,最终撤诉。出于亲情考虑,刘大妈自愿补偿其40万元。冠领律师既维护了双方的亲情,又帮助委托人取得合法权益,刘大妈非常认可冠领律师的灵活办案思维。(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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