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有哪些新变化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标准号: GB 18580-2017
代替标准号: GB 18580-2001
实施日期: 2018-05-01
随着社会进步和消费者对消费品绿色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问题高度重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欧盟、美国和日本都不断更新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对甲醛释放限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保护消费者健康,推动人造板及其制品产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适时下达了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对该标准进行修订。

新旧标准的主要不同之处:
新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和检验报告等,适用于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重组装饰材、单板层积材、集成材、饰面人造板、木质地板、木质墙板、木质门窗等室内用各种类人造板及其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
新标准规定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值与ISO 16983:2016《木质人造板—刨花板》和ISO 16985:2016《木质人造板—干法纤维板》规定一致,检测方法采用ISO 12460-1:2007《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 第1部分:1m3气候箱法》。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修改了甲醛检测试验方法及其甲醛释放限量值,规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毫克每立方米(mg/m3),限量标识为E1;
取消了原标准中的干燥器法、穿孔萃取法的甲醛释放限量值,甲醛释放量测定试验方法统一为“1m3气候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