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与对象的认识论,或上一篇文章的续论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彼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 (1)先验主义,或抽象的实证主义或经验主义 回到康德主义、贝克莱主义、休谟主义的实证主义者们不懂得实践的真正意义。他们之所以成为实证主义哲学家而不足以成为排斥哲学即意识形态的实证家,正在于他们仅仅是用“直观”的方法即感知去观察感性对象即现象世界[2],仅仅把认识当作思维与感觉的任务。因此,他们只能回到贝克莱“物是感知的复合”这一陈旧观点。 首先,作为现象的对象在实证主义者的感知与理论,最初仅仅是自在的存在即“僵死的事实”[3],他们仅仅局限于作为“感性确定性”的这一个现象或感性对象[4],因此,有限的、确定的现象相比于他们无限的、纯粹观念的感知与“直观”当然是无。 然而,实证主义者们的感知与“直观”仅仅是一个人的“直观”(这是新康德主义的创始人——朗格先生的整个理论基础,并且这个“人”实际是朗格先生本人),即被当作普遍“直观”的抽象的个体的“直观”,。这个理论基础是不成立的,因为不仅人的“个体是社会存在物”[5],而且“我的普遍意识不过是以现实共同体、社会存在物为生动形态的那个东西的理论形态……我的普遍意识的活动——作为一种活动——也是我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理论存在”[5],因此“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6],是故当这种抽象的“直观”或狭隘的“现象界”与作为社会存在物的、普遍的感性世界相比较时,实证主义者们只能陷入唯我论的困境,并不得不设定一个抽象的人们的认识的“共同性”以扩大“直观”和现象界。这样,“思辨之马”就成了一只脱缰野马,肆意在实证主义者的幻想中驰骋。 由感觉而进入的纯粹观念领域竟成为确证现象或对象实在的唯一方式,这种认识论的“思辨之马”完全可以并且不得不在纯粹的、先验的、无限的观念领域构建起整个有限的现象界(朗格的先验心理—生理学)。这就是说,他们是在幻想中认识幻象。 “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 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做理论的任务”[7],这就是实证主义者们的弊病所在与导向不可知论(休谟)的必然性。“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8],因此,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即感性活动、实践的过程是真正的能动的实证过程,是主体通向客体并实现主客体统一的方式[9],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感知与“直观”的纯粹认识过程。由此而产生的就不是把历史当作“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的抽象的经验主义,也不是当作“想象的主体的想象活动”的唯心主义,而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3][9]。 总之,实证主义者们在现实中排斥实践,在观念中又到达最抽象的先验主义,在认识论中到达了不可知论,在本体论上回到了贝克莱主义。然而如此宏大的体系却被实践轻易击溃,而他们却还停留在排斥实践的伪实证主义和抽象的、先验的经验主义。 (2)现代实在论,以及科学实在论 先验主义思潮衰落后,实证主义迎来了新的理论:新实在论、批判实在论、物理实在论和科学实在论(塞拉斯父子),并且在科学主义的范畴内延续了很长时间(1920s~1980s)。但这里论述的主要是坚持超验的“共相”存在以及承认对象客观实在的实在论,至于圣伯特兰[10]的带有先验主义因素的新实在论,不予置评。 面对先验主义思潮瓦解超验的普遍存在与联系,新实在论则在坚持经验主义与实证主义的基础上又坚持超验的“共相”的存在。批判实在论、物理实在论、科学实在论则先后不同程度地抛弃了“共相”的抽象存在,从而上升到客观精神(批判实在论)或下降到科学唯物主义(物理实在论、科学实在论)。 实证论者们的错误仍然在于他们也仅仅把现象当作对象、“感性确定性”的对象,而不是人的对象,因此,他们在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时,也像先验主义者们那样仅仅理解为纯粹认识的关系,仅仅局限于“直观”与感知上(实在论都主张一种直觉主义认识论)。因此,他们和先验主义者们都是将实证主义作为自己理论的基石;在逻辑结构上,二者都是统一在同一的实证主义逻辑的基础上的(圣伯特兰[10]的新实在论就是这种体现)。 二者的分水岭出现在20年代,正是现代物理学与微观世界风靡一时的年代,许多实在却无法感知或“直观”的微观粒子被肯定了,贝克莱主义的“物是感知的复合”很显然不成立了,先验主义对超验现象的否定与“自然科学的革命”也就失败了。摩尔的新实在论是这一现象的反映,他率先举起了“保卫常识”的大旗,捍卫科学的对象的客观性(就像当年人们指责贝克莱没有常识一样)。因而这个颠覆的过程实际上不过是贝克莱-休谟这一认识链的颠倒,即休谟-贝克莱,是从否定超验现象实在到不得不承认超验现象实在的过程。因此,实在论和先验主义不过是同一逻辑结构上的不同环节,那么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纯粹哲学的逻辑领域内,先验主义仍然可以击败实在论,就像休谟击败贝克莱一样。新实在论与批判实在论设定精神实体,贝克莱主义。 而完全抛弃上升的“共相”和精神实体的的“科学唯物主义”或塞拉斯父子的实在论,则是一种纯粹的唯物主义,“科学是万物的尺度”是其典型特征,很显然,这是回到了法国古典唯物主义,不过是一种设定科学对象实在的独断论罢了,在逻辑上依然能为先验主义反噬。这种理论绝对地扩大了“物质”或“科学”的客观性,并且将主客体统一在这个“科学”之下,世界统一于科学,感性世界的人的本质也就完全被剔除了,即抽象地理解感性或感性的抽象化,整个感性世界也就抽象化并与人相异化了,他们的“科学”也就在理论上成为一种抽象的“绝对精神”的存在了。[9] (3)总结 主体与客体、人与对象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仅仅被理解为纯粹的认识关系,作为主体的人与感性的现实世界被当作两个仅仅是抽象化的、非对象性的实体,即臆想的实体。排除了任何感性的实体就来到了人的认识领域。 认识最初是从“直观”和感知开始的,因此,抽象的实体也是从“直观”与感知开始的,这是贝克莱认为“物是感知的复合”的根本原因。哲学家们以设定主客体间的无联系出发,去解释主客体间的有联系;这个过程又是认识过程,因此,“设定”在这里表现为“直观”:“直观”地感知“感性确定性”的现象;实在论者之所以成为实在论者,正在于他们仅仅停留在最初的“直观”与感知即“感受世界”的阶段;先验主义者之所以成为先验主义者,正在于他们超越了“直观”与感知,却仅仅停留在“解释世界”的阶段。“感性确定性”的自身存在就抹杀了感性现实内即主客体间的联系,因而这种联系是无法被“直观”所感知的,因此,必须上升到“思辨之马”的观念领域(先验主义)。这是纯粹的经验论,是最抽象的经验论与实证主义。 总之,主体与客体、人与对象世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就当被理解为实践,即人的感性活动。我们是从主客体间的有联系的感性现实出发去理解、把握感性现实本身,即“对对象、现实、感性……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因此,变革的意识或者现存的“不合理性”不是来源于任何人、主体、实体的认识、思维、观念,而是源于感性现实自身,源于人的实践。这就是实践的“对象性”,即主客体间的有联系、感性现实自身。 因而,感性世界实质上是人的感性世界,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对象成为他自身”[11],因为工业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展示”[12]。这种强烈的人本主义不仅不是意识形态的幻想,这就是实践的必然,这就是感性现实。 因此,从人们的实践(现存的感性世界)出发,又必然回到“革命的实践”,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1],“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3]。[9] 当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被理解为这种能动的实践时,思维就不是在纯粹的认识过程中,“直观”地被现象或对象反映的存在了,而是“我对我的环境的关系”[14],即“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8],经验主义就应当被改造为一种实证的(不是实证主义的)、实践的经验论,而不是抽象的经验主义,“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3]。“直观”、感觉、思维、观念、精神……存在于实践过程,而不存在于纯粹的认识过程、实证主义者们的纯粹意识形态的认识过程(实证主义的“主义”之由来)。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1] 黑玉兰 2023年6月28日结 ———————————————————————————— [1]恩格斯著.《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2(2018.3重印).第59—62页,选用马克思1845年的稿本。 [2]尤其是朗格的新康德主义,他的理论根基仅仅是心理学实验的结果,即他观察的结果,而不是实践的结果。 [3]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3.第18页 [4]这里我并不是指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第一章的感性确定性的本质:“共相”,而仅仅是指我们所意谓的这个“这一个”或者感性确定性的例子。 [5]马克思著.《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2(2022.7重印).第80页。 [6]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3.第26页。 [7]马克思著.《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2(2022.7重印).第85页。 [8]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3.第17页 [9]以上或以下的论点,即关于感性现实和人的实践的关系,我在《关于科学与哲学的试论》这篇文章中有过详细的阐述 [10]指伯特兰·罗素,以及他的新实在论、逻辑原子主义 [11]马克思著.《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2(2022.7重印).第83页 [12]马克思著.《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2(2022.7重印).第86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3.第19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3.第26页注释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