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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长城以北地区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

2023-05-30 05:10 作者:中国大黄鸭鸭  | 我要投稿

  一、长城以北地区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长城以北地区自古就是中国领土。长城以北包括内蒙古、外蒙古、东北三省在内的广大地区古称塞外,早在先秦时期就同中原地区保持着密切联系。随着秦、汉两个统一的封建王朝的建立,多民族大一统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主脉,长城以北地区始终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格局下发展。

  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的边界线是不与民族的边界线相吻合的。从长城建造之初,建造者就有意在长城与中国北部边界之间保留南北跨度上百公里的缓冲地带,以便在战场失利、边界南缩时不至于让长城失去防御作用。唐朝以后,北方各游牧渔猎民族聚居区全部纳入中国版图,长城与中国北部国界的南北距离拉大至上千公里,在统一时期不再具备防御作用,而成为长城南北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纽带。长城从来不是中国的国界。

  秦朝在内蒙古南部设立九原、朔方、右北平、定襄、云中、辽西六郡,在辽宁省设立辽东郡,标志着塞外地区的内蒙古南部和辽宁省正式纳入中国版图。西汉在内蒙古南部先后增设武威、张掖、酒泉、敦煌、五原、西河、上郡、雁门、代郡共9个郡,在辽宁省设立玄菟郡。东汉拆解张掖郡设立西郡,三国曹魏拆解玄菟郡设立辽东郡,西晋改辽东郡设立辽东国。十六国时期前凉、前秦、前燕、代国纷纷在塞外建立政权,认同中原文化。北魏在内蒙古增设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怀荒共6个镇,史称「北魏六镇」,大大拓展了中国对内蒙古的管辖范围。隋代,增设榆林、盐川、马邑、灵武四郡作为管理内蒙古事务的机构。

  唐代,设在内蒙古设立单于都护府、室韦都督府,在外蒙古设立安北都护府,在东北三省设立渤海都督府、黑水都督府,标志着塞外地区的内蒙古、外蒙古、东北三省全境正式纳入中国版图。辽代,在内蒙古设立乌古敌烈统军司,在外蒙古设立西北路招讨司,东北三省设立中京、东京、西京三道。金代,在内蒙古设立乌古敌烈统军司,在外蒙古设立西北路招讨司,在东北三省设立中京、北京、上京、胡里改、蒲与共5个路。元代,在内蒙古设立中书行省、甘肃行省,在外蒙古设立岭北行省,在东北三省设立辽阳行省,加强对塞外的管辖。明代,设奴儿干都司管辖东北三省事务。

  清代,皇太极三征林丹汗,消灭内蒙古割据势力,中国中央政府取得蒙古帝国传国玉玺,成为蒙古帝国正统,标志着中国北部国界正式确定。此后,对塞外实行了更加系统的治理政策,在内蒙古设立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六盟,在外蒙古设立乌里雅苏台将军府,在东北三省设奉天、吉林、黑龙江共3个将军府。1912年,长城以北地区积极响应辛亥革命,中央政府在内蒙古设立宁夏、绥远、察哈尔、热河、辽北、兴安共6个省,在今东北三省设立辽宁、安东、嫩江、吉林、松江、黑龙江、合江共7个省,并设蒙藏委员会延续对内蒙古和外蒙古的管辖。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长城以北地区解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长城以北地区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进入历史上最好的繁荣发展时期。

  历史上,虽然对长城以北地区行使主权的中原政权既有汉族政权也有少数民族政权,但它们都是以中原地区为政治中心、受中原文化充分浸润的中原化政权,都是中国中央政权,都不是外国政权。尽管长城以北地区历史上曾出现过一些王朝、汗国,但它们都是中国疆域内的地方政权形式,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从来不是独立国家。长城以北地区历史上的主流行政建制是中原地区的郡县制、道路制、行省制,是无可争议的中国本土。长城以北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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