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医师、护士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变更延续流程、材料和办理地点
关于注册执业证书的更多问题可以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中查询
首次注册:
(1)医师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首次注册应在获得医师资格后2年内完成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护士首次注册执业证书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助产)临床实习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相关材料;
(五)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重新注册:
(1)医师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2)护士重新注册执业证书
以下情况需要重新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重新注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相关材料;
(四)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五)以下两种情形应同时提交在我省教学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自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申请首次注册的;
(2)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而申请重新注册的;
上述所有表格均可在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表格中下载
办理地点:
沧州市:
市属: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岛217窗口
黄骅市: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渤海西路101号黄骅市行政审批局一楼东厅文教卫生窗口
任丘市: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会战北道10号
河间市: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S331(团结北大街)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股二号窗口
泊头市: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老三井院内泊头市行政审批局四楼综合受理(2)
肃宁县:威县世纪大街东侧,新客运站南邻
献县:献王大道56号献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科
南皮县:沧州市南皮县将军路南皮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审批二室
东光县:东光县东升路政务服务中心B区5号窗口
吴桥县: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黄河路101号
盐山县: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港城花园西门(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孟村回族自治县: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孟村镇朝阳大街政务服务中心(永和公馆附近)二楼教育卫生事务审批窗口
海兴县:海兴县海兴路兴融街交叉路口北100米行政审批局2楼大厅
沧县:沧州市海丰大道中段彩龙国际西门北侧
青县:青县新华西路198号,青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一楼J15窗口
新华区:沧州市新华区北货场街与永济东路交叉口西北100米
运河区: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岛109窗口(沧州市运河区吉林南大道2号)
经济开发区:沧州经济开发区九河东路12号政务服务大厅
高新区:河北省沧州高新区吉林大道与兰州路交叉口东北角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民生1号窗口
咨询电话可通过手机关注“卫人健康”-执业注册-办理地点中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