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当天就受伤,男子委屈:谁来赔偿我的损失?

福清的工人阿平反映,他在从事钢管搬运第一天时,不慎将手指砸伤,老板将阿平送医,但后续没有继续担责,阿平于是向当地的石竹司法所申请调解。
工人接受医治一段时间后 无人继续承担医药费
阿平说,阿武以80元/根的价格承接了石竹山管理方一项搬运钢管的工作,又以50元/根的价格叫他一起搬运。而就在开工的第一天,阿平在放置钢管时不慎将手砸伤,致使左手中指骨折。
阿平表示工程的业主方老郑垫付完5200元的医疗费后就不愿意负责了,他希望对方能够给出一定的赔偿,但自己无法联系到他。
调解员:阿武应对阿平的伤势负责
调解员认为阿武应对阿平的受伤负责,并进行劝说。
法律人士:阿武应对阿平受伤承担主要责任
律师表示,虽然阿武是阿平的朋友,但通过转包工程赚取差价,他和阿平之间就属于雇佣关系,因此,阿武应对阿平受伤承担主要责任。
律师 卢子骕
我认为老郑和阿武之间更像是一种承揽关系,而阿武跟阿平之间反而像是一种雇佣关系,所以阿武这边应该是承担更大的一个责任。
业主方:愿意给予阿平补偿
经过多方的耐心劝解,阿武逐渐转变了观念。调解员黄钟品也将业主方老郑约到司法所参与调解。老郑表示,阿平受伤后他第一时间就将其送到医院治疗,并且自掏腰包支付了医疗费。
老郑
因为我工作的失误,没有跟阿武签合同,就口头讲了一下。
调解结果:累计赔偿一万元 三方达成一致
老郑表示,愿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出于人道主义再给予阿平一定的经济补偿。
经过调解小组和石竹司法所调解员的多轮耐心劝说,三方最终达成了一致:阿武赔偿2000元给阿平,老郑补偿阿平3500元,三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