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笔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观前提醒:本文仅仅代表个人此文章的理解)
一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或者说直观的形式(就是说仅仅当成一个概念去看待)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把他们强行从人的身上剥离,成为一个所谓的客观对象)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向发展了,但只是抽象的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活动本身的(因为唯心主义认为存在一个所谓的存在世界是不会变化的,这一世界只能被思考而不能被感知,那么能动的东西就是思考这一存在世界的过程,能动的东西就势必是抽象的而非具体的,那么自然不会再这个现实的世界中理解对象、现实、感性)。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不同的感性客体(感性的发出者必然是人,思想的客体是可以通过思维抽象这一手段变成无人在其中的存在,换言之,费尔巴哈就是想把人放入研究过程中),但是没有把人的活动理解为对象性(还是把思维的抽象活动就是下文的理论的活动看做是人的活动,这就又回到了思想客体的老路子去)的活动。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做人真正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他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肯定(人的实践活动被歧视,认为实践中的活动是低劣的,不值得一提的,精神上的活动是高贵的,这种观念恰恰让费尔巴哈失去了研究的正确道路)。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批判实践的活动的意义(在费尔巴哈的精神活动高贵论的影响之下,他认为革命仅仅是简单的政治斗争,批判活动只是生产生活和社会关系,全然不顾他们对世界的发展与观念的进步的作用,所以他自然不会理解到其间的意义)。
二
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单纯的对这个问题进行理论上的讨论是没有意义的,理论不能证明思维的有效性,因为理论就是思维的一部分),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要用实践检验真理)。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和现实性和力量(力量显示出来了,能实现的,就说明这个思维有真理性),自己思维的此岸性(能够在这个世界发挥作用)。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实现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的经院哲学的问题。(这里是一个实用主义的观点)
三
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这里是指只看到客观性而忽视主观能动性的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主体由客体塑造),因为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这里泛称从外界接受到的信息)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主观能动性存在),而教育者(发出各种信息的人)本身一定是受教育(这里是指受过教育的意思,也就是说提前于被教育的人获取了客体世界信息、被塑造了的人)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把人分为两部分(也就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显然教育者可以凌驾于被教育者头上)。
【疏】:本段落实际上是对错误的唯物主义的一种批驳,这种唯物主义否定了主观能动性的存在,只强调客观世界的作用,结果就导致严重的不平等
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一致(主观能动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两者不可分割)。
四
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人从原有的状态被改变,成为一个教友,也就是侍奉上帝的工具),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的、想象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世俗的社会存在决定了宗教这一社会意识)。他没有注意到,在做完这一工作后,主要的事情还没有做(在此处,马克思提出了一个“主要的事情”,但它是什么?)。因为,世俗基础把自己从自己中分离出去(什么叫做自己把自己分离出去?就是说本来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是一个整体,两者共同形成我们所认识的社会),并在云霄中形成一个独立王国(这个王国就是进行了二分后,我们所认为的包括社会存在的那一半,他虽然被划分出来了,但是仅仅是停留在观念划分的层面,并未深入到现实层面),这一事实,只能用这个世俗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所谓分裂和矛盾,就是说“世俗的自我”本身是一个观念性的存在,但是它指代的确是现实世界)。因此,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划分出来,认识到他和社会意识的不同),然后用消除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发生革命(这就是上文问题中谈到的“主要的事情”,也就是在实践进程中改变社会存在,才能实现真的发展,才能变好,否则还是陷入从唯物主义滑落回唯心主义的老路子,就如同费尔巴哈研究感性客体时犯下的“错误”一样)。因此。例如,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对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从理论上进行批判,并在实践中加以变革。
五
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这里指费尔巴哈发现了唯心主义只能抽象的发展主观能动性,这一步是对的)而诉诸感性的直观(这一步对不对目前存疑);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做实践的、人的感性活动(所以费尔巴哈还是在兜圈子,没有走出唯心主义世界观给他的局限)。
六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仅仅归结到抽象概念上的普遍的人而不是实践中的人,更没有考虑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固有的抽象物(理解途径:想想自己是否等同于自己或者他人观念中的那个自己),在其现实性(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上讲)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宗教不能仅仅归结于人的某种性质,而是归结于社会生活中的人的各种生产生活活动以及其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
1. 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情感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独立的——人的个体。
2. 因此,他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成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
(上述两点属于因果关系,第一点说的是不把宗教置于社会演进的背景下考虑,存在一种概念上的人,导致第二点的结果——人的本质就成了人们之间一些普遍性的集合,显然从各个个体中总结出来的东西不能是本质,比如牛羊都有角,但是角不是本质)
七
因此(第六大点中对人本质的误判,而费尔巴哈又是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所以他就错误地分析了宗教的本质),费尔巴哈没有看到,宗教情感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分析的抽象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
八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从宗教问题推广开来,推广到一切问题这一个巨大的哲学范畴中),凡是把理论引诱进入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对于黑格尔思想的扬弃),都能在人的实践以及对这种实践的合理理解(有时候我们不能在实践过程中正确地理解实践)中得到合理解决。
九
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中单个人的直观(错误认识下的唯物主义的缺陷)。
十
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即使是对社会的认识有偏差的、错误的把人放入研究进程中的唯物主义也有它生长的土壤。,而这样的土壤就是市民社会,这些新生群体既要反对宗教束缚,所以肯定会发展出相对不成熟的唯物主义观点),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人类社会并不是我们所说的这个一直在演进的社会而是社会的一种特殊状态,就是全人类意识到自己处于和其他人相互联系的社会之中,此时人必然不会只从抽象的个人出发进行社会活动,新唯物主义就在这样的土壤上生长)。
十一
哲学家只是用不用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也就是之前最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