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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出10批不合格食品,“九三大豆油”等上黑榜

2022-12-17 22:17 作者:消费报告团  |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对832批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出10批食品不合格,涉及食用油、维生素胶囊、饮用水、乌鸡、鲤鱼、香蕉等,问题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

1、品质不达标

九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九三大豆油、临清市金郝镇马家食品加工部生产的马王府芝麻油等,检出“酸价”项目不合格。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消费者需避免食用。

洛阳众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富倍聪牌维生素D软胶囊等,检出“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2、微生物污染

临沂市兰山区天伦饮料厂生产的管鲍之交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济宁市酒仙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神泡椒猪皮检出“菌落总数”不合格。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长期食用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不良影响。


3、农兽药残留

菏泽市牡丹区北方鱼行售卖的鲤鱼检出禁用兽药“地西泮”,青岛即墨区浩浩鲜丰园水果超市的明红苹果蕉检出“吡虫啉”不合格。

地西泮为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临床上具有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长期食用检出地西泮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地西泮为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本期全部不合格食品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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