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质量超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出租人向承租提租赁物,应符合租赁用途。经营房屋租赁业务的出租人,应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治理,使之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出租人提供有害气体超标的租赁房屋,侵害了承租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致使房屋的租赁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租金等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租人的核心义务是向承租人提供符合租赁用途,具有使用,收益价值的租赁物。出租人提供有害气体超标的租赁房屋,侵害了承租人以安全健康为内容的人格权,致承租人的租赁目的无法实现,故相关房屋不应用于出租,已出租房屋亦无法收取租金,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