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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快跑(下) | 潘海天科幻小说

2019-09-17 13:34 作者:未来事务管理局  | 我要投稿

6  鹰嘴豆

天亮的时候,大角还在远离恐怖森林的沼泽地里艰苦跋涉。热风浮动着,飘过田野,匆匆忙忙地追赶流光。

现在他的时间更紧了,他飞奔向前。大角跑啊跑啊,他穿过了稀疏的苜蓿地,跑上了一条坑坑洼洼的小道。泥泞的小道上吸满了夜里的雨水,灌满水的坑洼和高高的土坎纠缠在一起,大角一边在烂泥地里费劲地行走,一边蹦跳着尽力躲避那些水洼。突然之间,他就掉到陷坑里去了。

陷坑只是一个浅浅的土坑,但是掩蔽得很好,所以大角一点儿也没有发觉。

他刚从烂泥里拔出脚,想在一小块看上去比较干的硬地上落脚,一眨眼的工夫,就头朝下载在坑里面,脸上糊满了烂泥。就在他摔得昏头昏脑的时候,听到路旁传来一阵响亮的笑声。

那个哈哈大笑的小家伙比大角大不了多少,瘦得皮筋皮筋的,青黑色的皮肤上沾满黑泥,身上套着一件式样复杂的外衣,但那件外套实际上却遮挡不住多少东西。

“你好!”大角说,他爬起身来,忍着痛和眼泪,对小男孩说道,“我是来替妈妈找药的,我的妈妈病了,你能帮我找药吗?”

“我不和笨孩子交朋友,”那个小男孩高高兴兴地叫道,他后退了一步,蹙起眉头看着大角,“你看上去笨头笨脑的,你一定是个笨小孩。”

“我一点儿也不笨。”大角生气地反击道,他也叫得很大声,其实他心里也没有底,因为从来也没有人告诉过他,他是聪明的还是笨的。

“你掉进了我挖的坑里,”男孩兴高采烈地叫嚣着,“如果你够聪明,就不会掉进去了。”

大角的脸掩藏在湿漉漉的黑泥下,只剩下骨碌碌转动着的眼珠露在外面。远处,在男孩子身后的地平线上,露出一些银光闪闪的尖顶,那是一座新的人类城市吗?他望着这个陌生的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突然灵机一动:“你们这儿所有的人都不和比自己笨的人交朋友吗?”

“那是当然。”男孩骄傲地说。

“如果这样的话,比你聪明的人就不会和你交朋友,而你又不和比你笨的人交朋友——所以你就没有朋友了,这儿所有的人都会没有朋友——你们这儿是这样的吗?”

那孩子给他搅得有点糊涂,实际上大角的诡辩涉及到集合论悖论和自指的问题,就算是大人一时半会也会被搞晕掉。他单腿站在泥地上,一会换换左脚,一会换换右脚。“那好吧,”他最后恹恹不快地说道,“我可以带你去找我的先生,他那儿或许会有药。”

城市就建在小山丘后面的黑泥沼地里,因为没有参照物而看不出来它离此地有多远,但是在大角和小男孩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向它的时候,太阳却慢慢地滑过天际。

大角跟着男孩穿过了那些弥漫着泥土气息的小路,顺着几乎是无穷无尽的残破石阶,踏着嚓嚓作响的破瓦片,走进了城市。他看到了那些高高低低重叠错落地摞在头上的木头阳台,沿着横七竖八的巷陌流淌的水沟。突然间飞尘弥漫,大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原来有人在头顶上的窗口中拍打地毯。

大角看到了那些城市住民。他们的衣服看上去复杂得很,但个个倒也风度翩翩。他们拢着双手,一群群地斜靠在朝西的墙上晒着太阳,看着那个孩子和大角走过,只在嘴角露出一丝神秘莫测的笑容。

城里的道路曲折复杂,小男孩带着惊人的灵巧性穿街过巷,爬亘越壁,有几次他们几乎是从另一户人家的阳台上爬过去的。在一座破败的院落门口,大角看到一张裱糊在门楣上的黄纸上用墨笔写着两个字“学塾”。

“到啦,你在这等着吧,谁也不知道先生什么时候会来。”大角的新朋友扔下一句话,一回身就跑没影了。

院里原本很宽敞,但是堆满了旧家什、破皮革、陈缸烂罐,以及一些说不出名堂的大块木材和巨石。这些东西虽然又多又杂,但按照一种难以察觉的规律分门别类地摆放着,倒也显现出一点错落有致的秩序来。灰暗的光线从被切割成蛇形的长长天空中漏了进来,洒在大角的身上和脸上。一股久不通风的混杂气味从这个幽暗的院子深处慢慢洋溢出来,让人不敢向前探究它的静谧。

在这包融着僵硬的酸臭味的黑暗中,有人在身后咳了一声。大角转过身来,就看见一个半秃顶的中年人走进院子里来。他瘦得走起路来轻飘飘的,没有脚步声,可是看上去风度儒雅,颌下一缕稀疏的胡须,两手背在后面,提着一本书,仿佛一个学者模样。

看见大角,他又咳了一声,道:“噫,原来是个小孩。”

“我是从木叶城来的,我是来找药的,”大角说,“我找到了水银,我找到了磁铁,我找到了罂粟,现在我还差鹰嘴豆,我还差金花浆果,我还差好运气,再找到这些,我的药就齐了——你能帮我找药吗?”

“不急不急,”学者说,他倒提着书在院子里跺步,表情暧昧,不时地偏起头打量一下身上依旧糊满黑泥的大角,“原来是个小孩。你刚才说你是打哪儿来的?你是木叶城来的。啊,那儿是一个贵族化城市,可是也有些穷人——我看你来回奔波,忙忙碌碌,为财而死,未必不是个俗人。”

“我不是为了钱来找药的,我是为了妈妈来找药的。”大角说。

“啊,当然当然,百义孝为先。”学者连连点头,嘴角又带上那点神秘莫测的笑容,“这种说法果然雅致得多。看不出足下小小年龄,却是可钦可佩。”

大角好奇地看着这个高深末测的院中人,“你们不工作吗,那你们吃什么呢?”

“嗤——,”学者拈着胡须说,“我们这儿乃是有名的礼道之邦,君子正所谓克己复礼,淡泊自守,每日一箪食,一壶羹足矣,自然不必像俗人那样,吃了为了做,做是为了吃,这就是‘尔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了,唉——可怜可怜。”

“像你们这样真好,”大角说,“可是你这儿有我要的药吗?”

“不急不急,”学者低头看了看表说,“小先生从远处来,还未曾见过此地的风貌吧,何不随我一同揽山看月?此刻乃是我们胸纳山川,腹吞今古的时间啊。”

天渐渐地黑了下来,低悬在天际的月亮越来越亮。大角爬到院子里摞着的木块石片上,学着先生的样子,挺直身子,踮着脚尖,向外看去。

米勒?赛?穆罕默德?道之城的建筑看上去和它的名字一样精巧而不牢靠,它实际上一直处于一种未完成的状态中。从外面望去,它就像一种浮雕形式的组合以及光影相互作用下的栅栏,连续的外壳被分离成起伏皱折的表面,就像覆盖在城市居民身上破碎的衣服布片。

大角看到了那些污秽腥臭的台阶,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组成的庞大曲折的迷宫,当地居民在其间上上下下,如同巢穴里密密麻麻的白蚁。

大角看到了在被城市的烟雾沾染得朦朦胧胧的月亮下面,高低错落的屋脊上面,一个透明的,精巧复杂的高塔雪山一样矗立着。

“那是你们的高塔吗?它上面为什么有影影卓卓动弹的黑点呢,它上面随风飘舞的是些什么呢?”大角瞪大了他的黑眼睛,惊恐地看着高塔:“你们的塔上住着人?你们在高塔上晾晒衣物?”

“当然啦,可以利用的空间为什么不用。”学者拈着胡须,微微笑着说,“善用无用之物不正是一种道吗?”

相对于大多数城市居民来说,大角现在可以被称为一个旅行家了,但他在其它城市中,从来没有发现过神圣的哲学之塔被靠近被触摸过,更别提被使用的了。他满怀惊异之情再次地向这个美妙的可以居住的高塔望去,发现这座高塔是歪的。它斜扭着身子,躲让紧挨着它腰部伸展的两栋黑色建筑,好象犯了腰疼病的妇人,不自然地佝偻着。

“你们的高塔为什么是歪的呢?你们就不能把它弄得好看一点吗?”

“啊,好看?我们最后才考虑那个,”学者轻蔑地说。“要考虑的东西多着呢,我们要考虑日照间距,容积率,城市天际线,以及地块所有权的问题。对文明人而言,礼仪是最重要的。”他拢着双手,神情怡然地直视前方,直到天黑下来什么也看不见了。

“看山的时间结束了吗?”大角忍不住问道。

学者仿佛意犹未尽,“噫,真是的,观此暮霭苍茫,冷月无声,不知不觉就忘了时间了。”

“现在您可以帮我找药吗?”大角问道。

“唔,是这样的,我们这儿有些鹰嘴豆。”学者说,仿佛泄露了什么大秘密,颇有些后悔。

他偷偷摸摸地瞟着大角,老脸上居然也生出一团异样的酡红,“看来小先生长途跋涉,自然是身无长物了。恩,可是这把刀子看上去倒也不错呀。”

“是呀,”大角说,“这是我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你可以给我一些鹰嘴豆吗?”

“你的刀子可真的不错呢。”学者说。

“你要是喜欢这把刀子,我可以把它送给你的。”大角说。

学者伸手摸了摸刀子,又还给他,微微一笑:“小先生把我当成什么人了。唉,君子不能夺人所爱,何况你是个小男孩,何况你还要到恐怖森林去,刀子总是有一点用的。”

“恐怖森林里到底有些什么呀?”大角忍不住问道。

“那儿其实什么也没有,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害怕的。”学者连忙说道,仿佛后悔说出了刀子也有一点用的话。过了一会儿,他又不好意思地补充说,“事实上,那儿有一只神经兮兮的猫,它有一个谜语让你猜,只要你猜对了就能过去。”他模棱两可地说道,“虽说有点危险,可是也蛮安全的。实际上跑这么远的路,你真应该带一把雨伞,这儿的雨水总是很多。我们这儿雨伞比较有用。”

“可是我再没有别的什么可以和你做交换的了。”大角说。

“你说得也不错,不是我想要你的刀子,可我们这儿如果没有善于利用自己的财产,会被人笑话的。”学者说,“那我们就换了罢。”

他给了大角三颗硬邦邦的鹰嘴豆,豆子又青又硬,散发着泥土的气息。

“这是一种很好的麻醉剂,我们可以用来捕鱼,”学者惋惜地说,“你做了一笔好买卖呢。”

他捏了捏小刀的鞘。“嘻,是银的刀鞘吗?我喜欢银的,我还以为是白铜的呢。”学者说。

7  金花果

清晨的森林里弥漫着灰蒙蒙的水雾,那儿就是恐怖森林。从道之城出来就一路飞奔的大角不由得放慢了脚步。

森林让他想起自己的家,然而从这座灰暗的密林中飘来陌生的气味,那是毒蕈和腐烂落叶的霉味。那些传说鬼魅一样紧跟着他,在灰雾中生出许多憧憧的摇晃的鬼影。大角简直害怕极了,可是只要想到风中孤零零旋转的吊舱,吊舱里幽灵仿佛在低头俯瞰低吟着的妈妈,妈妈的脸上只剩下摇曳的一线生机,仿佛吊在吊舱上的一股细钢缆绳,他就鼓足勇气,向深处走去。

雾像猫一样的轻盈,它在密林盘身蹲伏,随后又轻轻地走掉了。

天色逐渐亮了起来,大角猛然发现,就在他的面前不足十米的小道上,藤茎缠绕的蜜南瓜丛中蹲伏着一个毛色斑斓的庞然大物,它没精打采地打着哈欠,用一只琥珀色的眼睛,睡眼惺忪地盯着大角。

大角不由自主地伸手到腰带上摸刀子,却摸了一个空。他垂下空空的双手,踌躇了一会儿。他有点发抖但还是迈步向怪兽走去,就像希腊人步向斯芬克司。

“站住,你侵犯私人领地啦,”那只怪物懒洋洋地叫道,“你从哪儿来?”

它睁开了全部两只眼睛,充满怀疑地盯着他看。它有一双尖尖的耳朵,身上布满纵横交错的斑纹,长得就像一只大猫。

“对不起,”大角鼓足勇气说道,“我是从道之城来的,昨天我是在道之城,前天我是在倏忽之城,大前天我在快乐之城……”

“啊哈,”大猫轻蔑地打断了他的话说,“城市?我听说过那种地方,那里到处是石头造的房子,用铁皮挡雨,地上铺着热烘烘的稻草,住户们象老鼠一样拥挤其中,为了抢热水和上厕所的位置打个不停……哼,”它突地打住话头,上上下下地看大角,“那是人类居住的地方,你到那干什么?”

大角还没来及回答。大猫仿佛刚刚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它兴奋地咆哮了一声,叫道:“啊,我知道了,这么说你是个人类!”它的咆哮声在灰暗的丛林中四处传荡,吓得几只鸟儿扑哧哧地飞出灌木,也吓得大角打了个寒颤,他们那儿从来没有人会在说话的时候对着对方咆哮。

“知道吗,小人儿,你面对的是一只进化了的动物。”大猫歪了歪头,用眼角瞥着小男孩,它的笑容带上不怀好意的意味,“我们不再听命与你们了,驾,吁——再翻一垄田,去把拖鞋叼过来,哈,这种生活一去不复返了,这真是太妙了,妙啊。告诉你我们为什么要造反吧,——你知道我们动物活在世上是怎么回事吗?”

“我不知道,”大角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我们不养动物。”

“啊哈,那你是不知道我们曾经过着那么短暂的,却是那么凄惨而艰辛的生活了。”大猫生气地嚷道,“那时侯,我们每天只能得到一束干草,或者只是一小碟掺了鱼汤的冷饭,而且我们还要不停地干活,逮老鼠,直到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一旦我们的油水被榨干,我们就会送到肉店去被杀掉。没有一个动物懂得什么是幸福或空闲的涵意。猫们不能自由自在地坐下来晒晒太阳,玩玩毛线球,牛不能自由自在地嚼青草,猪不能自由自在地泡泡泥水澡……没有一只动物是自由的。这就是我们痛苦的、备受奴役的一生。”

它猛地伸出一个有着锋利指甲的爪趾,指点着小男孩瘦小的胸膛叫道:“看看你们这些寄生虫,人是一种最可怜的家伙,你们产不了肉,也下不了蛋,瘦弱得拉不动犁,跑起来慢吞吞的,连只老鼠都逮不住。可你们却在过着最好的生活——我们要奋斗!为了消除人类。全力以赴,不分昼夜地奋斗!小孩,我要告诉你的就是这个:造反!我们要造反!”

大猫伸手从旁边的藤蔓上扭下一个金黄的蜜南瓜,咔嚓一声就咬掉了半个。

它显然对它的演说很满意,它满足地在地上打了一会滚,接着跳起来对大角说:“现在这个丛林是我们的,总有一天,整个世界也会是我们的。我们动物,将会在首先领悟的猫的领导下,团结起来,吃掉所有的人。妙啊。”

“我不知道你说的那些,”大角怯生生地说,“我妈妈病了,我是来找药的。”

“生病了有什么关系,”大猫不满意地瞪着大角,呼噜呼噜地吹着气,“人一死,烤来吃掉就行了——你应该请我一起去吃,这是盛行的待客礼貌,你不知道吗?”

“我们那儿从来从来都不这样做。”大角吓了一跳,他小声分辨说。

“好吧,好吧,”大猫不耐烦地围着大角打起转来,“我不想理会你们那些人类的陋习,还是好好想想该把你怎么办吧。”“我?”大角紧张地说。

“你放心,我不是屠宰场的粗鲁杀手。我正在学习你们的文明,我看过很多很多书,发现了关键的一点——你知道文明的最中心是什么吗?”它直立起身子,兴奋地自高自大地拍着胸膛,“让我告诉你,是礼仪与艺术。是的。就是礼仪与艺术。这将是我们建立猫类文明的第一步。”

“你想过路,那么好吧,”它鬼鬼祟祟地滑动着猫步,狡诘地说道,“只有聪明的人才有资格通过这里,你必须猜一个谜语。”

“如果你猜不出来。”它偷偷摸摸地笑着,刚啃过的蜜南瓜的液汁顺着它的下巴往下淌着,“我就要吃掉你。这个主意真是妙,嘻嘻,妙。”

它幸灾乐祸地笑眯眯地说出了那个谜语:

脚穿钉鞋走无声,胡子不多两边翘,吃完东西会洗脸,看到老鼠就说妙。

“哈哈。你一定猜不出来的,你猜不出来。”它说。

“是猫。”大角说。他有点犹豫,害怕这道简单迷题后面隐藏着什么陷阱。

可这是小时候妈妈经常说给他猜的谜语,那些温柔美丽仰人鼻息的小动物虽然在生活种消失了,可是人类坚韧不拔地在图画书上认识它们,并把它们传到下一代,让他们重温万物之灵的旧梦。

“猫,为什么是猫?”怪兽大惊失色,往后一缩,愤怒地揪着自己的胡子,“你说,为什么是猫?”它的尾巴高高翘起,让大角一阵害怕。

“你们都说是猫,只有我不知道为什么。”它痛苦地在地上打着滚,搔着痒痒,“我的胡子是往两边翘的,可是我从来没穿过钉鞋,我吃完东西会洗脸吗?这是我的秘密,你们人类怎么会知道?我从来从来从来就不对老鼠说妙,答案为什么会是我?为什么每个蠢笨的人类都这么说?为什么?——现在我预感到,这是个重要的谜语。”

它折腾够了,爬起身来,望着灰蒙蒙的时起时落的雾气发着呆,喃喃自语:“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在我没有注视的时候,那些老鼠存在过吗?难道它们也和高贵的猫儿一样拥有着生存的意义吗?我们聪明,温谦,勇敢,甚至可以吃掉小孩,可是我们却搞不清楚一个谜语——这是个令猫害怕的神秘隐晦的课题,我预感到,这很重要,很重要……”

不需要别人教他,大角趁着这只在哲学思辩中迷失了方向的大猫忧郁地望着黑悠悠的森林,仿佛是只动物笛卡尔,一刻不停地痛苦地思考时,轻轻地一溜,就顺着路边溜过它的身畔。

大树灰暗的阴影下,深黑色的灌木丛里,有星星点点小红点在闪烁,那就是大夫要的金花浆果啊。大角伸出手去,那些浆果冰凉,还带着露珠。一颗,两颗,三颗……现在大角有了七颗金花浆果了。

大猫还没有从它那深切的思考中清醒过来,大角把药包紧紧地揣在怀里,像在暗夜的森林中迷路的小兽,仓仓皇皇,跌跌撞撞地奔跑着。

跑呵,跑呵,草叶划过他的脚胫,露珠沾湿他的脚板,可是他还是一刻不停地奔跑着。

现在可以回家了。大夫的单子里还有一份好运气,可是运气是一种虚无缥缈的说法,世上本无这种实物,大角在这场长久的奔跑中变得聪明了起来,他用手摩挲着怀里的药,水银,磁铁,罂粟,鹰嘴豆,金花果——都是,他得到它们了,在六天内,这简直是个奇迹。他开始明白了,大夫说的运气并不是妈妈的药,而是找药的人自己需要。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现在就可以回家了。

跑出了恐怖森林,大角发现,再有不到一天的路程,他就可以回到木叶城了。在不知不觉中,他在大陆和海洋间兜了一个大圈子。在这场漫长的奔跑当中,他时而清楚,时而迷糊,有时候他似乎看清了什么,有时候这些东西又离他而去。

大角奔跑着,忽然之间,也许是怀中的药物萦绕的香味带来的幻觉,让他看清了蕴藏在心底深处中的景象,他的心忽然一阵颤抖,泼喇喇地激动水花跳出海面。他知道他将要给大家讲述什么。他要给大家讲述以前的一些伟大的城市,亚历山大里亚、长安、昌迪加尔、还有巴西利亚,那些建筑师们创造了一种生活。

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广场,每一片设计精巧或者粗笨厚重的檐瓦,都渗透着建筑师的思想在里面。城市的居民们就生活在他们的思想当中,呼吸着他们的灵魂,倾听着他们的声响。

每一种哲学或者每一种狂热都有自己的领域,在每个领域当中都有一个巨大的抛光花岗岩基座,在这个坚实的基座上,每一种哲学都得以向空中无限延展。那就是他们的高塔。

跑呵,跑呵,碎石硌疼了他的脚腕,荆棘划伤了他的皮肤,大角奔跑着。

每一座高塔的倒地都意味着失败或者哲学体系的崩溃,那是一个壮观的场面。大地上曾经遍布人类,他们和驯化的动物们生活在一起。曾经有过更多的城市,如今它们都崩塌了吗?

他跑过了白天,跑过了黑夜,跑过短暂的黎明,跑过漫长的黄昏。

他跑过了晴天,跑过了阴雨,跑过雾沼,跑过干谷。

他看见一群庞大的军蚁,浩浩荡荡地聚集在缓缓起伏的平原上,他们头上的旗帜上飘扬着不可战胜的,展翅飞翔的黑鹰标志。

黑鹰,那是黑鹰部落呵。大角惊恐地想道,他停止了奔跑,充满恐惧地望着草原上那些没有城市的掠夺者,他们密密麻麻地挨挤在一起行进着,横亘了数百里地,挡在了大角回家的路上。

也许是第一次有人面对面地看到了这个神秘而可怕的部族。关于他们有许多可怕和血腥的传说,他们凭借自己强大的武力和残忍的性情,在这整个世界上无所畏惧。正是他们像蝗虫一样横扫整个草原,摧毁路上的所有城市,把一座座哲学的高塔打得粉碎。

大角屏住呼吸,捏了一手的冷汗。他趴在一束高高的牛蒡草中,探出头去。

他看到了开路的一队队的骑兵,穿着黑衣,呼哨着来回纵横,搅起漫天的黄色尘土;他看到了两千名奴隶排成两列,弯腰挖土,把崎岖不平的道路铲平,汗水在他们的肩上闪闪发亮。紧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一支庞大的运输队。他看到了五十对公牛,低着头拖着巨木拼造的沉重板车,一百根原木作成的轮轴被压得嘎吱乱响;他看到了五十名木匠在不停地更换车轴,加固车架,往圆木上涂油脂,两百名壮工在两边扶着车上摇摇晃晃的铁铸怪物。透过飞扬的尘土,那些影像给小男孩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迹。这一队人马拖着缓慢的,永不停歇的脚步,越过山岭和草原,越过河流和谷地,坚韧不拔地走向了他们的标地和命运。

一座座的钢铁怪物在大角的眼前被拖了过去,留下大地上深深的车辙,刚刚铲平的弹道一样平整的道路转眼又变成了坑坑洼洼的泥潭。大角瞪圆了眼珠,突然明白过来,他们车上拉的是攻打高塔的巨炮啊。现在,他们又要去攻打一座新的城市了。

8  药没了

草原上行进着黑压压来势汹汹密密匝匝的人群,那些挎着长矛的骑兵,披着铠甲的重装步兵,散漫的轻步兵,一队一队的过个没完。太阳慢慢地斜过头顶,象是一个巨大钟面上的指针,面无表情地不可抗拒地转动。大角躲在深深的草丛中,又饥又渴。他计算着时间和回家的路程,时间越来越紧了。

他决定另外找路回家。大角悄悄地倒退着离开那丛掩没他的牛蒡草,直起腰来,却惊愕地发现两个黑鹰部落的游骑兵勒着马伫立在前方低矮的小丘上,一声不吭地注视着他。

在那一瞬间,大角目瞪口呆,他动弹不得,属于他的时间仿佛在那一瞬间僵化冻结了。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骑兵,像张开黑色翅膀秃鹫一样策马飞驰而来,打着呼哨,他们的马蹄悄无声息,一阵风似地掠过了他们之间的距离。骑兵在马上猛地俯下身来的瞬间,大角能看到他鹰隼一样锐利的眼睛,闻到他身上那股冲动的野兽般的气息。随着一声响亮的撞击,大角就腾云驾雾般飞到了空中。

大角惊慌地喊叫,踢蹬着双脚,却只能让那双钢铁般的臂胳越夹越紧。风拍打着他的脸庞,他只能看见草地在他下方飞驰而过。

他被带到了一个闹哄哄的营地,一声不吭的骑士把小男孩甩在了地上,驾着马跑远了。大角惊慌地把药包抱紧在怀中,四处张望。此刻已经是傍晚时分,营地上燃起了无数的火堆,炊烟笼罩,空气中充斥着马牛粪燃烧的气味。这是一个有着深棕色皮肤的强壮的民族。男人们剃光下颌的胡子,随身携带着腰刀和武器。他们显然还保留着驯服动物的习惯。大角看到几只狗在营地中跑来跑去。几个背着小孩的女人吃力地在河边打水,她们为了一个水勺而大声争吵。

一时间,仿佛没有人注意到这个满脸惊慌失措的小俘虏,就在大角茫然四顾的时候,又从营地外冲进来几个骑马的武士,一个家伙叫道:“喝,看哪,他们抓到了一个小家伙呢。”

他们大笑着纵马围着惊惶的大角乱转,把大角包围在马蹄组成的晃眼的迷阵里,硕大的马蹄溅起的黑泥甩在大角的头上和脸上,酒气从他们的嘴里往外喷涌。“哈,我看他可以给你当个小马童。”“还不如给你女儿当个小管家的,哈哈哈。”他们看到了大角紧紧抱着的小包裹。“看哪,他还抱着个什么宝贝呢。”一个显然是喝得最醉的武士嚷道,他利落地抽出刀子。劈刺的亮光像一道优美的弧线划过大角的眼膜。

夕阳黯淡了下去。

“不要——”大角拼命地尖声叫喊了起来,在这一瞬间,整个营地寂静无声。他的喊叫声穿透了杂乱无章的营地,静悄悄流淌的河水,一直到遥远的红色花岗岩山才传出回声。那个肮脏的背着小孩的老女人掉过头来看他,让她们争吵个不休的铁制水勺掉在了地上。

压抑着愤怒和可怕的悲伤,大角低下了头。药包散在地上,水银有生命一般在地上滚动,汇聚又散开,渗入地下;珍贵的浆果被马蹄踏得粉碎,点点四溅,和马蹄下的污泥混杂在一起;那些土色的鹰嘴豆,带着海水气味的磁铁,沾染着风之清香的罂粟,都变成了破碎的泡沫;它们的香气散乱飘荡,仿佛一个精灵在风中卷扬,散发,化为乌有。

在无遮无挡的平原上奔跑时,太阳烤灼着他的肩脊,让他几乎要燃烧起来;在大树下露营,露珠一滴滴地渗透他的毯子,让他感受夜的刺骨冰凉;在森林中的巨兽大声咆哮,威胁着要将他吞到肚子里;大角一直没有哭过。然而现在,一切都变成了可怕的值得哭泣的理由。看着地上散落的药包,泪水一下子冲出了他的眼眶。大角站在那儿,画面一幅幅地晃过他的面前,他悲从中来,为了梦想的破碎,为了生命的逝去,大角像一个初生的婴儿那样,放声号哭。

透过朦胧的泪水棱镜,一副贴着金片的马蹄踏入了他的眼睛,它们猛地冲了出去,又折回来,就在眼看要踩在大角身上时突然煞住了,停在他的面前,腿脚僵僵的,不耐烦地撅着。

他听到马上传来嗤的一声轻笑,“我当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个没用的哭哭啼啼的小孩,为了一包杂碎东西,哭成这个样子。”

大角抬起头来,看到了马背上骑着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女孩。她安坐在高高的马上,圆圆的脸儿晒得又红又黑,明亮的眸子在暮色中闪闪发光。她嘲笑式地用手中的马鞭甩着圈子。小马撅着蹄子,不耐烦地又蹦又跳。

“这不是杂碎东西,是给我妈妈的药,她就要死了。我是来找药的。我找到了水银,我找到了磁铁,我找到了罂粟,我找到了鹰嘴豆……本来只要再有一份好运气,我的药就齐了——可是现在……全都没了。”大角忍不住眼眶又红了起来。

“什么你的药,你的妈妈,现在都没有了。你是我的。”小女孩骑在马上,宣布说。

“为什么?”

“因为我们是强盗,强盗就是这样的呀。”女孩笑吟吟地说,她转身面对那几个现在毕恭毕敬的骑手,学着大人的口气说道,“把他带到我的帐篷里来,这个小鬼现在归我了。”

大角被带到一座白色的帐篷中,两个武士退了出去。大角的眼睛适应了帐中点燃的牛油蜡烛的光亮,他看到宽大华丽的地毯尽头,一个漂亮的女孩正对着铜镜装束。她把一柄嵌满宝石的短剑一会儿正着一会儿斜着地插在腰带上,始终不太满意。大角进来后,她转头看了看大角,微微一笑,又快乐,又淘气,正是那个骑着马的小强盗。

她停止了摆弄短剑,盘腿坐在阿拉伯式靠垫上,拍了拍靠垫一边,说:“过来,坐在我边上。”

大角倔强地摇了摇头,站在原地没有动。“我们那儿只有最亲密的人才能互相碰触。”大角骄傲地说。

小女孩脸色一沉,生气地说,“可你现在是我的奴隶。我爱要你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还可以用马鞭抽你。”女孩示威地说,“如果你肯求我,也许我就对你好一点。”

大角睁大了眼睛,他还不太了解奴隶这个词的含义。“我们是自由的,”他反驳说,“我们从来不求人做什么。”可是他很快想起曾经求过大夫救他妈妈的生命,于是又迷糊了起来。

“呸,自由?”小女孩扁着嘴轻蔑地说,“只要我愿意,我们随时可以攻陷你的城市,把你们的男人全部杀光,让你们的礼仪和道德化为灰烬。”

“胡说,你们才不敢去攻打我们呢。”大角不甘示弱地喊道,“你们不敢来的,在森林里你们的骑兵施展不开,在森林里你们会害怕我们的飞行器,我们会从天上向你们倾泻石块和弓箭。”

小女孩满脸怒气地叫道:“黑鹰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作害怕。我们不去打你们,是因为你们那儿在传播瘟疫。现在我们要去攻打的是那个传说中的闪电之塔。我们要一直往那个方向走,草原大得很,我们也许要十年后才能回来——那时候,你会知道黑鹰的厉害。”

他们气鼓鼓地相互而望。一边站着瘦弱、肮脏、苍白的小流浪汉,头发是黑色的,乱蓬蓬地支棱着,在出来找药之前,他的生活单调恬淡,每日里只是和着高处的阳光穿透清澈的蓝天和幽深的山谷;一边坐着骄傲、高贵、矜持的小强盗,如牛粪点燃的火光辛辣,如她的短剑锋锐,她的生活自由辽阔,永远是没有止尽的漂泊。帐中蜡烛的火焰猛烈地抖动着,轻烟氲成一圈圈发光的雾霭,然后一点一点地沉淀下来。他们相互而望,岁月流光在他们年轻的胸膛两侧呼啸而过。

年纪如此相似却又无从相像,就如同一棵树上的果实却青红不一。造物主和光阴玩弄的把戏让他们充满好奇和相互探索的欲望。

“好啦,”小女孩首先试图与大角和解,“吵架没意思的。我的名字叫飞鸟。别生气了,和我说说你的城市,还有那些漂浮在海上的城市,飞行在云中的城市……和我说说吧——我想知道其他城市的生活,可是他们让我看的时候,那儿总是只剩些冒烟的断墙和残缺的花园。”

远处传来了三声号角,在夜风中轻快地传扬着,悠远嘹亮。

“哎呀,没时间了。”女孩叫道,“你的身上又脏又臭,你要赶快去洗个澡,换套衣服,然后和我去参加宴会。”

这些野蛮人的宴会在露天里举行。围绕着篝火散乱地围着一圈矮桌,桌子上摆放着成块地烧烤过的牛羊肉,干面包,还有大罐大罐的蜂蜜酒。这些野蛮人席地而坐。他们用银制的刀子把大块的肉削成薄片塞进嘴里,他们先咬一大块面包再往嘴里塞一勺黄油,他们喝酒的样子让人害怕他们会被淹死。

即使是在宴会上豪啖畅饮,每一个武士都依旧穿着他们的铠甲。他们带着长矛和圆盾,他们束着胸甲和胫甲,他们戴着黄铜的头盔,他们聚集在一起,金属的铠甲融化了火的光泽,这些可怕的掠夺者在金属的光亮下,锐利、灼热、生机勃勃。

一位雄壮的武士端坐在篝火的另一端,他就是黑鹰——这个部落正是因为他的骁勇善战,因为他的残暴虐杀而扬名天下。令大角惊讶的是,他已经不年轻了,他的脸上布着无法掩饰的皱纹和疲惫。坐在他身遭的都是黑鹰的贵族和首领,他们人数不少,但是他们都老了,年青的首领很少。此刻,他们正在吵吵嚷嚷,大声争论着什么。

“……那座高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穿越它守卫的分界线。我比谁都更了解这座高塔的威力。我亲眼看到3000名进攻者死在它的死光下……”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在讲述那次失败的进攻和三千名死去的骑兵时,他的脸上依旧是一副勇敢的神情,但他的膝盖却在微微发抖。

“不惜一切代价。不惜一切代价——”

“可是现在我们拥有了无与伦比的巨大火炮,我们拥有最好的铸炮匠人,我们用黏土模胚铸造出了整整二十座大炮,我们正在把它们拖过整个大陆……”

“……必须有更大的火炮,射程更远,威力更大……”

“吭啷”一声响,一个酒杯被砸到了地上。

“这是个狂妄的计划!我们根本没有必要去翻越整个大陆去攻打那座小镇——这块平原富裕丰饶,给养充足,我们可以在这儿抢劫20个城市,我们可以在这儿舒舒服服地过上十年的好日子。谁都知道,那些人龟缩在高塔下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他们贫穷,愚昧,呆滞,不思进取,我们不想为了芝麻大小的利益去和霹雳之塔做战。”一名坐在下首的首领突然跳起身来叫道,一道旧的刀笆横过他的眉毛,让他的神情显得曲扭凶狠。几名首领随声附和。大角注意到他们大部分都是年轻人。一些参加宴会的人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他们悄悄地把手按到了剑柄上,关注但却依然平静地凝望宴席上首的动静。

“二十年了,”黑鹰仿佛没有注意酒席上剑拔弩张的气氛,他端着一杯酒,沉思着说道,“二十年前它让我们失败过;二十年来,它一直矗立在大陆的尽头,在嘲笑漠视我们的权威。纵横草原的黑鹰铁骑在它面前不得不绕道而行——那些被践踏过的种族,那些被焚烧过的城市,因为它的存在而欢欣鼓舞,因为它的存在而心存希望。你们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他端着酒杯,冷冷地环视左右,“这二十年来,我在梦中都一直想着要攻打它,因为我知道,只要它存在,黑鹰部落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草原霸主,就不可能真正地扼住自己命运的咽喉。

“现在你们却要退缩吗?你们想要害怕吗?你们贪恋这块土地上的牛奶和蜜酒,却不明白终有一日这些鲜花都会死去,财富会死去,你们会死去,我也会死去,但有一样东西不会死去,那就是我们死后留下的荣誉。”

“黑鹰,”另一个年轻的贵族语气恭敬地说,“在你的带领下,我们在这块大陆上寻求流血和荣誉,赢得了草原的尊敬。我们也尊敬您。”他语气一转,说道,“可是现在你已经老了,你的头已经垂下来了,你想要去攻占那座闪电之塔,不是为了我们部落——是为了你自己。你害怕被荣誉所抛弃,却要带我们走向死亡。”

“我依然是首领。”老人平静地说。

“那就证明给我们看吧。”年青强壮的刀疤武士叫道,他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拔出利剑,闪电般朝黑鹰砍去。这一下动当真是人如猛虎,剑如流星,而黑鹰甚至都没有站起来,大角看到他眼睛里的一道亮光,在那一瞬间里,他脸上的皱纹和疲惫一扫而空。他的小臂挥动了一下,年青的武士仰面倒下了,他的胸口上插着一把银制的餐刀。他倒下的时候带翻了两张矮桌,桌子上的器皿瓶罐打翻了一地,鲜血和着蜜酒四处流淌。吵嚷声平静下来。黑鹰宛若没事举杯喝酒。“明天,我们继续前进。”黑鹰说,这次没有人站出来反对他了。

“那是我的父亲。”飞鸟骄傲地对大角小声说。

“可你刚才一点也不为他担心。”大角惊讶地说。

“那当然。如果黑鹰刚才在战斗中死去,那是他的荣耀。”飞鸟说,脸蛋被兴奋燃烧成绯红色,“我们所有的人都渴望能死在战斗中。”

9  所有的药

清晨,大角从噩梦中惊醒。他听到帐篷外面传来一阵阵的号角声。牛角号雄浑,铜号高昂,海螺号低沉。营地里到处是铠甲碰撞的铿锵声,战马的嘶鸣声,胀满奶水的牛羊咩咩的叫唤声。

他从奴隶们居住的帐篷中钻出来,外面一片嘈杂。低低的阳光斜照在挤在一起的士兵和耀着清冷的寒光的兵器上,投下了长长的阴影。一群群的游骑斥候策马而过,他们咧着满嘴白牙,不怀好意地对着衣裳褴褛的大角笑着。还在抓紧时间打盹的奴隶们被粗暴地踢醒,他们要干那些最苦最累的活。他们分散开来,看似混乱不堪然而又井然有序地收拾马廊,拆卸帐篷,提着铁桶去挤奶。大角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陌生的动荡不已的旋涡之中,不论他站在哪里,总有人冲他喊道,“快闪开,小孩,别挡着道!”他不得不东躲西闪地闪躲那些骑着马儿,横冲直撞的骑兵;闪躲那些扛负着重物,赤裸的脊梁上冒着热气的奴隶;闪躲那些目光呆滞,被驱赶着的畜生。

在一片混乱当中,飞鸟牵着马找到了他。

“好啦,你跟我来。”她不容置辩地命令说,带着大角离开部族的大队人马,把他一直带到了营地西侧那条河边。这儿可以看到河边上那些发白的鹅卵石,还能看到营地那边,数千顶帐篷在转眼之间消失得干干净净,余下冒着青烟快熄灭的篝火堆和满地的牛羊粪便,仿佛大火烧过的林地。黑鹰部落的战士、乱哄哄的家眷、牵成一串的奴隶,一拨一拨地开拔了。他们走过,寂静便在草原上空重新合拢,仿佛流水漫过干涸的河谷。

“你走吧。”她说,看也不看大角一眼,翻身上了马。

“什么?去哪?”大角说,他还没有反应过来。

“我是草原上最伟大的首领黑鹰的女儿,他的话就是命令,我的话也同样是命令。我赐给你自由,你就自由了。现在,你快跑吧。”她喊道,还用一个指头威胁性地比划了一下,“十年以后,我们会回来的——那时候,我会带着我的战士去攻打你们的城市,你记住了。”

大角茫然地四处看看,这儿离他的家乡不远了,可是他就要这样回去吗?带着满身的污泥和伤痕,空着双手,丢了小刀,可一味药也没有找着。妈妈就要死了。太阳升起来了,天边一簇散云成了一窝闪亮的小羽毛,河面上升起燥热的雾气,回家的路象一条晒太阳的蛇,懒洋洋地躺在他面前,他却觉得自己无处可去了。他转过身去,漫无目的地走了两步。

“等一等,”她说。坐下的马儿不耐烦地撅着蹄子。

“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她叫道,扔过来一个大大的纸包。“你看,当强盗是有好处的,我们这儿什么都有。”她凝望了大角一会,猛地拨转马头,纵马扬鞭,疾驶而去。

大角打开纸包,发现纸包里塞满了药,那些晶莹流动的水银,那些充斥海水气味的磁铁,那些饱满多汁的金花浆果,那些香气萦绕的罂粟,那些又老又皱的鹰嘴豆,在这些足够治好木叶城所有人的药底下,多了一个银制的护身符——一个小小的马蹄铁,那是他们部族的徽号。

大角抬起头来,看到草坡上那个现在已经变成小小黑点的飞鸟。他沉思片刻,掉头跑走了,带着这个年岁还不明了的惆怅,带着他还不知道的他们已经定下了的一个朦朦胧胧的约定——这个约定会在将来的岁月里跟随围绕着他,充满诱惑和痛楚,充满期待和惶然。

药又齐全了。从一无所有到应有尽有,这就是大夫说的一百份的好运气了。

大角想,药香萦绕在他的鼻端,仿佛一首嘹亮的歌,这支歌在他的心里,也在他的嘴上。现在是第几天了,他拼命地算啊算啊,现在是第七天了,是最后一天了。他要去救他的妈妈,他开始拼命跑了起来。

他跑过了红色的杉木林,跑过了齐腰深的草地,跑过了茂密的芦苇丛,跑过了金色的沙漠。

跑呵,跑呵,他看见了火光下埋头苦干的骡马,浪尖上漂浮的捕鱼者,随着风儿流浪的旅行家,在泥地上挖坑的农夫,藏身在树木后面的出谜者,包裹在金属里的战士们,他们脸上洋溢着各式各样的快乐。这快乐引诱着他,让他对未来充满期盼。

跑呵,跑呵,他听到了自嘲自叹的哲学家的声音,被侮辱的类人生物的怨怒声,劳动者的呼喊号子声,乞讨者的悲哀声,被奴役的人们的抽噎声、哭诉声,野蛮人的叫喊声,他们品尝着各式各样的痛苦。这痛苦抽打着他,让他对未来充满惧怕。

叹息之城,快乐之城,记忆之城,风之城,水之城,土之城,形形色色的城市实际上只有一个,它就在我们心中。然后,黑鹰来了,建筑消失了,一起消失的还有那个理论上似乎无所不知的建筑师。现在,他们将学会如何自己去面对这块黑暗冰冷的大陆。

跑呵,跑呵,他从白天跑到了黑夜,又从黑夜跑到了黎明。

无垠的天空越来越亮。

他会长大的。

迎面扑来的时间像干粉一样噼里啪啦地敲打着他的身体和脸庞,告诉他死神正在俯瞰着他亲爱的妈妈。

大角,快跑!大角,快跑!他在心里呼喊着。

月光收敛了,向西沉去。

大角,快跑!他的心脏撞击着肋骨,仿佛一只想要飞逃而出的鸽子。

快跑呵,大角。

时间一分一秒地走着,滴答滴答,巨大的时钟悬在他的头上摇摇晃晃。

他看到了森林里漂浮的亮光,像是萤火虫在飞舞。

大角,大角。

远方传来微弱而模糊的叫声。

大角,大角。

那是木叶城的居民。他的邻居,他的玩伴,还有大夫,他们来接他了。

大角,大角。他们看到他了。他们驾着透明的飞行器朝大角飞来。

黑暗迎面扑来。大角迷迷糊糊地想道,现在,我可以休息一下了。鸽子飞出他的胸膛,离他而去。大角倒下了。

那天黎明,在木叶城里,星星还没有完全熄灭的时候,大夫把药混合在芳香的泥土中,撒入水里,温和的火燃了起来,风儿把药的香味带到了四处。奇异的香味飘荡在木叶城的每个通道,每部旋梯,每座吊舱里。妈妈苏醒了,其他的病人们也醒了,整个城市都苏醒了。

被从这场瘟疫中拯救过来的人们来感谢那个孩子,那个拯救了城市的孩子,但他们没被允许看到大角。

他累坏了。他哭着,抽噎着,在母亲温暖的怀里缩成一团,小小的舱室像一颗鸟卵,在旋风中旋转。妈妈抱着大角,柔声安慰。她的大手围着他,呵护着他。母亲的怀抱总是最温暖最安全的。

大角睡着了。

(完)

大角有话说

在黔东南旅游时,我看到每一座侗寨的中心,都矗立着一座高大的木塔——鼓楼,这种造型精巧的木塔是每一个侗寨法律、传统、道德的精神象征。在鼓楼中制订的款约,从古至今约束、控制着人们的行为和思维方式。我开始想象高塔下的城市以及其中生活的人们,甚至那些在城市之外游历的部落……至于黑鹰部落在攻打那座死亡高塔下的小镇时全军覆没,那已经是我朋友写的另一个故事了。在刘维佳的《高塔下的小镇》中,那座向外界喷吐火焰和死亡的高塔,那座禁锢了小镇自由进化的高塔,对我而言,拥有更深一层的哲学含义——原谅我引用了《高塔下的小镇》中的传奇故事,我很乐意在自己的世界中,见到与刘维佳世界的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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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 | 新世界出版社《大角,快跑》(2007)封面截图


大角,快跑(下) | 潘海天科幻小说的评论 (共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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