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知更鸟无罪,肤色有罪

2020-10-07 16:13 作者:波塞冬不冬  | 我要投稿

 杀死一只从来没做过坏事的且经常唱歌给人们听的知更鸟是一桩罪恶,判处一个无辜的人一个被诬陷的黑人有罪更是一桩罪恶。

         《杀死一只知更鸟》,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1961年获普利策小说奖,入选《时代》周刊1923-2005百佳小说,入选美国国会图书馆评选的88部“塑造美国的图书”,美国中小学必读书目,影响全球5000万家庭的“教养之书”。这些是封面上的推荐语。

      我今年看完的第二本书,我是利用中午休息时间看的,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对于我这个只睡十几分钟的人来说很浪费,与其刷手机还不如看书,再加上这几天放假,我就把这本书看完了。

       书的扉页上写着英国散文家查尔斯·兰姆的一句话“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如果仅仅是这句话,是可以理解它表面的意思的,谁曾经不是个孩子。不过《杀死一只知更鸟》里面的故事赋予了“孩子”这两个字另外的含义,那就是公平与正义。孩子们心中还保留着那份对“公平与正义”最纯真的审判,孩子会因为一个无罪的人被判有罪而愤怒,会因为居高临下的审问和不公而哭泣,他们的正直与善良从来不会受到种族和肤色的阻碍。


  小说的主人公琼·路易斯·芬奇(简称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生活在一个名叫梅科姆的小镇里,他们的父亲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师,还有一位暑假回来玩的小伙伴迪儿,故事以斯库特的视角展开。三个孩子在梅科姆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扮演角色演书中人物,滚轮胎,但他们玩得最厉害的游戏是去接近怪人拉德利。怪人拉德利是谁?在书的开头,用斯库特的语气是这样描述他的,“人们说他在夜里月亮落下去时出来,偷看人家的窗户。如果人们种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那肯定是他向花上吹了气。任何暗中发生在梅科姆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曾经有一段时间,镇上被一连串病态的夜间犯罪吓住了:人们养的鸡和家里的宠物不断被残害;尽管作案的是疯子阿迪,他后来掉进巴克湾里淹死了,可是人们依然盯着拉德利家,不愿意打消他们最初的怀疑。梅科姆学校的操场连着拉德利家的后院,在他们家的鸡圈那儿,有几棵高高的大胡桃树,果实落在了这边的操场上。那些坚果就这么散在地上,孩子们谁也不敢去碰:拉德利家的胡桃吃了会死人的。如果棒球打进拉德利家的院子里,也没有人会去问,这个球就当是丢了。”,恐怖不恐怖?镇上住着这么一个“怪物”或者说是“幽灵”!这个“幽灵”在我看来是全书最可怜的一个人,他是被迫变成“幽灵”的,他叫阿瑟·拉德利,是因为年轻时闯祸被老拉德利禁足在家中的,这一禁就是整整十五年。人们给他杜撰了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把一个活生生的人诽谤成了怪物,就连孩子们也拿拉德利家来试胆,正如阿蒂克斯所说可以有其他的方法把人变成幽灵。三个孩子想要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好奇心驱使他们一步一步接近拉德利的房子。杰姆飞奔过去在房子上拍了一巴掌以证明自己不怕逃避,三个小孩半夜跑进拉德利家想要看清怪人长什么样,他们还给怪人写信让他出来。斯库特不知道在他们冒险的过程中,他们已经和怪人拉德利建立起了微妙的感情。怪人在孩子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回应了他们的恶作剧,比如在斯库特意外滚入拉德利家的时偷偷在房子里笑,在梅科姆发生大火的时候悄悄地给斯库特披上毛毯,将杰姆被钩坏的裤子缝合起来整整齐齐放回原来的地方,在自家的胡桃树洞里放上口香糖怀表以及兄妹俩的小雕像,甚至在最后挽救了斯库特和杰姆的性命。怪人拉德利不是怪人,而是一个腼腆害羞勇敢的好人。生活中,好像从来不缺少制造怪人拉德利的人们。而我小时候好像也听到过这种谣言,人们用怪人来恐吓小孩不许哭,然后把所有的坏事都归结到怪人身上。谣言能杀死人,而我们绝大多数时候不会主动去接触身处谣言中心的人,因为我们已经因为谣言对他(她)产生了偏见。


  故事的背景是美国大萧条时期,也是种族歧视最为严重的时期,那时候的黑人们还在摘着棉花,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个黑人男性被指控强奸了白人少女,这就是书中的汤姆·鲁滨逊案,主人公斯库特的爸爸阿蒂克斯是汤姆的辩护律师。尽管阿蒂克斯竭尽全力为汤姆做无罪辩护,尽管种种证据都表面汤姆没有强奸白人少女,尽管梅科姆人也相信了阿蒂克斯的辩护,但是到最后汤姆还是被判有罪,因为他是黑人,法庭上不允许黑人战胜白人。阿蒂克斯在书中是正义的化身,他甘愿忍受那些白人的辱骂也要为汤姆辩护,就算他知道自己不会赢也勇敢地去做,他教育杰姆什么是勇敢,教育斯库特怎样不去在意别人的侮辱怎么样保持理智,教育他的两个孩子想要了解一个人需要从对方的角度看问题。阿蒂克斯在斯库特和杰姆打架的时候会听两个人的理由而不是只听一面之词。整部书看完,我没有看到阿蒂克斯发怒过,他总是能冷静下来,然后认真思考问题,他从来不对斯库特说“你该有个女孩样”,斯库特和杰姆有这样的父亲是多么幸运。


  阿蒂克斯语录:


  1.“当两个矛盾的人大打出手时,弱的一方在哭泣,强的一方在恼羞成怒,这个时候不能只向着弱的一方,更应该听听强的一方为什么发怒。”


   2.“她是位女士。她对事物有自己的看法,和我的很不同,也许……儿子,我告诉过你,如果你那次没有失去理智,我也会让你去给她念书的。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杜博斯太太赢了,用她那仅仅八十九磅重的身躯。按照她的观点,她死得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3.“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4.“杰姆,看看你能不能站在鲍伯·尤厄尔的角度体会一下。我在法庭上摧毁了他仅存的一点信誉,让他失去了一切重新开始的可能。一个人总得回敬一下吧,像他那样的人尤其如此。所以,如果啐我、威胁我能让马耶拉·尤厄尔省去一顿毒打,我承受这个也在所不惜。他总得对谁发泄一下,我宁愿是对我,而不是他那一屋的孩子们。你明白吗?”


  5.“所以一个八岁的孩子就唤醒了他们的良知,是不是?”阿蒂克斯说,“这就证明———疯狂的歹徒也是可以被制服的,只因为他们依然还是人。嗯,也许我们需要一支由孩子组成的警察队伍······昨夜你们这些孩子让沃尔特·坎宁安站在我的角度考虑了一分钟。那就足够了。”


  6.“斯库特,”阿蒂克斯说,“给黑鬼帮腔只是一种无聊的称呼——就像鼻涕虫一样。它很难解释清楚———愚昧低贱的人每当觉得有人关爱黑人胜过关爱他们时,就会拿它来骂人。它也混进了我们这类人的日常词汇中,用以给人打上卑贱丑陋的标签。”

“可你不是真爱黑人,对吗?”

“我当然爱。我尽我所能去爱每一个人………有时我也很为难——宝贝,如果别人认为那是个下贱的称呼并用来骂你,对你来说永远构不成侮辱。它只能显示那个人有多可怜,它不能伤害你。所以不要让杜博斯太太影响你的情绪。她自己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


  7.“斯库特,”阿蒂克斯说,“等到夏天,你还要在很多更恶劣的事情上保持理智……我知道,这对你和杰姆很不公平,可是有时候我们必须走一步看一步,在关键时刻,我们要引导自己向……奥,我现在只能说,等你和杰姆长大后,也许你们会带着同情和理解回顾这件事,也许会对我没有让你们失望而心怀感激。这个案子——汤姆·鲁宾逊的案子,它在某种程度上触及了人的良心和道义的本质——斯库特,如果我不去帮助这个人,我就再也没脸上教堂去礼拜上帝了。”

“阿蒂克斯,你肯定错了……”

“怎么讲?”

“呃,大部分人好像都认为他们是对的,你是错的……”

“他们当然有权那样认为,他们的观点也有权受到完全的尊重,”阿蒂克斯说,“但是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8.“我宁愿你在后院射易拉罐,不过我知道,你肯定要去打鸟的。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9.“杰克!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时,看在上帝分上,你要好好回答他。千万不要编故事。孩子虽然是孩子,可他们能比成人更快地发现你在回避,而这种回避只会把他们弄糊涂了。你今天下午的回应是对的,但理由错了。说脏话是每个孩子都要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的成长,等他们知道那样并不能引人注意,便会自动改掉坏习惯。但暴躁的脾性却不会。斯库特需要学会保持头脑冷静,而且马上就得学会,因为今后几个月内她还要经历很多事。她也在进步。杰姆长大了,她现在跟着他学了不少。她所需要的只是偶尔的帮助。”


  10.“道理很简单,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


  11.“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


  《杀死一只知更鸟》里面对人物的描写很有趣,书中常以家族的形式来描写人物,比如这是个坎宁安,这是个芬奇,这是个尤厄尔,什么样的姓氏就带上了什么样的穿着习惯和性格。尤厄尔家的人性格恶劣,是梅科姆的败类,生活在垃圾场,所有人都是脏兮兮的,极度贫困。坎宁安家族也是个极度贫困的家族,但是却很固执,从不白拿人家的东西,他们有多少就用多少,所以就算他们很穷很穷也不会去拿政府救济券。仿佛姓氏是标签一样,梅科姆的人都被打上了这样的标签,从行为举止就能看出来这是个谁。不过也有另类,比如阿蒂克斯一点也不芬奇。“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环境、教育和基因造就了人的善与恶,阿蒂克斯在尤厄尔威胁恐吓他的时候还能站在对方角度为对方辩解,他对斯库特解释尤厄尔为何会如此愤怒,对杰姆解释为什么杜博斯太太会因为他帮汤姆辩护而如此愤怒,好像一切罪恶都能解释的通了,一切不可原谅的人和事也能理解了。

  

“为什么······奥,你是说我为什么要假装?这个,非常简单。”他说,“有些人不喜欢·····我的生活方式。我可以说滚他们的蛋,我才不在乎他们喜欢不喜欢。我确实不在乎他们喜欢不喜欢———不过,我并没说滚他们的蛋。明白了吗?”

“你看,我只是让他们得到一个理由。如果人们找不到这个理由,我这样做就能帮他们一把。我很少到镇上来,每次来的时候,如果我摇摇晃晃又蒙着纸袋喝东西,人们就可以说多尔夫斯·雷蒙德是被威士忌控制住了———所以他不会改变他的生活方式。他是管不住自己,所以他才过那种生活。”

“这样的确不诚实,但对人们会有帮助。芬奇小姐,我其实不怎么喝酒,可是你知道吗,他们永远永远也不可能理解:我之所以这样生活,是因为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

我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不应该听这个罪人说话,他有混血儿的孩子,还不在乎别人知道,可是他却那么让人着迷。我从没遇到过一个人,像这样故意假装堕落来毁坏自己的形象。可是他为什么要把深藏的秘密告诉我们呢?我问他其中有什么原因。


  梅科姆的另一个怪人,多尔夫斯·雷蒙德先生,人们觉得他怪仅仅是因为他跟黑人女性结婚并生下小孩。雷蒙德先生想到了一个办法让人们觉得他怪是理所当然的,那就是假装自己是酒鬼。喜欢过自己的生活,但是又不想对别人说滚蛋,所以就假装自己是因为酒才这样“发疯”的,用一种看似合理的方式解释自己格格不入的行为,多尔夫斯·雷蒙德先生,好有意思。事实上人们也经常解释异类们的行为,比如说那个人脑子有问题,是精神病,是疯子。


汤姆最后被判有罪,他在越狱时被枪杀,正义终究没有到来。但正如罗翔老师所说的正是因为相信正义的存在,所以才要不断地去追求正义,一百次一千次,明知道会输也要勇敢地去做,坚持下去,或许会赢。阿蒂克斯到最后也说服自己不再进入法庭去杀死那只知更鸟。

  


知更鸟无罪,肤色有罪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