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合格的斯巴达战士,是如何训练出来的?

简述斯巴达的政治制度与社会结构(北京师范大学2001年世界史真题;华中师范大学2003年、2019年世界史真题;哈尔滨师范大学2022年世界史真题)。
斯巴达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是按来库古改革确定的体制发展,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双王制:双王制是斯巴达独有的制度,两位国王出自两个世袭的王族,权力平等且终身任职,但权力受到极大压制,平时仅作为元老会议中的一员,战时则由一位国王领兵出征。国王在斯巴达的社会生活中享有一系列特权,比如公共集会上为国王保留专门的座位等。国王作为元老会议的成员,还和监察官一起组成斯巴达最高司法机构。此外,在宗教和外交方面国王也具有明显的权力。
(2)元老会议:元老会议由28名元老和双王组成。元老为终身制,需由60岁以上的公民担任,在来库古改革后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元老会议在决策中具有创议权,基本职责是为公民大会准备决议案,对政策通过有很大影响。此外还有司法权和有权决定王室婚姻和继承事务。
(3)监察官会议:监察官一年一选,共有五位,只要年满30岁低于60岁即可参选,并不限出身。其职能相当广泛,是整个社会的监督者,有权监督国王、中止公职人员的权力,还负责日常民事诉讼。在战时则负责动员公民应征,并由两名监察官随同国王出征,维持军纪。主持公民大会是监察官最重要的权力之一。监察官的决断由于斯巴达少有成文法而有较大的自由空间,放大了其权威。
(4)公民大会:公民大会由30岁以上的公民组成,每月召开一次,享有表决权,负责批准法案、选举官员、决定外交事务等,是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虽然缺少创议权和辩论权,但公民大会具有重要的否决和修正权。其局限性是没有司法权,立法活动不多,而且缺乏对所选官员的监督。
(二)社会结构
为了维持斯巴达奴隶制国家的武力,方便对内镇压对外作战,斯巴达公民完全脱离生产而专心于军事训练。与之相匹配的是,斯巴达把全国土地按户分给公民,允许世袭使用但不得买卖,由被征服地居民充当的国有奴隶担任劳动者。这套制度在之后的征服战争和镇压反叛中不断强化定型,以土地国有和奴隶国有为基础的经济生活决定了斯巴达的社会结构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奴隶阶级,即希洛人,因被镇压的希洛斯城边民起义而得名:人口20-30万,以家庭为单位固着在公民的份地上提供劳动,属于国家公有。除交纳一半的劳动产品外,平时服侍主人,战时驮运辎重也是应尽的义务。
(2)小生产者阶级,即庇里阿西人,因居于斯巴达附近而得名:人口10余万,是没有公民权的自由民,居住在山区和沿海地带,主要从事农业,少数人从事的工商业仅限于满足国内的基本需求。有权占有土地和其他财产,在居住区内实行自治,但受到斯巴达官员的监督。没有任何政治权利,但要承担纳税和服兵役的义务。
(3)奴隶主阶级,即斯巴达公民,自称平等人:男性公民最多时也不过9000-10000人,彼此贫富差距不大,完全脱离生产而专注于军事训练和其他政治、宗教等活动。